你是我的眼

笛安的短篇小說

《你是我的眼》是笛安的一部短篇小說。一如笛安最擅長的文風,用真實而富有情感的文字表達了自己與姥姥之間的感情。文辭樸實卻充滿生命力與感染力,讓讀者在逐漸融入的過程中被逐漸感動。

目錄

正文


《你是我的眼》
文笛安
我打電話回家的時候,我的意思是說,有時候,她叫不上來我的名字。她知道是我,她認得出我的聲音,聽到我叫她“姥姥”的時候她就會很開心,因為她想念我。可是她就是沒有辦法在聽到我的聲音的第一時間想起我的名字。阿茨海默症的典型癥狀就是如此。我總是更願意使用這個拗口的音譯過來的詞,因為這種病還有一個更通俗,但是充滿歧視性的名字:老年痴呆症。你說誰痴獃,你才痴獃。這些患病的老人們只不過是丟失了記憶。
是從什麼時候開始的,我們誰都說不好。我只記得幾年前的某個夏天,我放暑假從巴黎回家,有一天,她心血來潮炒了一盤蝦仁,非常開心的對我們說:“這是我第一次炒蝦仁,你們嘗嘗好不好吃。”那時候,第一個反應過來的是我爸爸。爸爸說:“你在說什麼呀,我1979年第一次來家裡吃飯,你就炒了蝦仁。你已經炒了二十幾年了。”她愣了一下,搖晃著白髮蒼蒼的腦袋:“不可能,沒這回事兒,我不記得了。”後來我把這件事當成笑話講給我的朋友們聽。那是因為,我始終拒絕承認她患上了這種不可能痊癒只會越來越嚴重的疾病。直到有一天,她非常著急的指著我問:“你叫什麼,你叫什麼來著?”——我才不得不承認,她是真的忘了太多的事情。可是我在心裡總是跟自己強調著:她並不是忘了我,她只是一時想不起來我的名字。
我只是一直都不願意接受這個事實。我從小跟著她長大,她曾經那麼能幹,那麼敏捷,發揮她處女座的本性,做事情的時候在意所有很小的細節。並不是很久以前的過去,她還穿著白大褂偶爾去醫院出專家門診,每個人都說“您看上去精神真好”。其實她一直都是個神采奕奕的老太太,直到今天都是。她穿著一條自己找裁縫做的、墨綠色的旗袍式的連衣裙,還有白色的平跟鞋,興沖沖的出去逛街。她說她想去買新鞋子。計程車司機都會說,老太太你精神真好。聽見人家誇她,她就會很開心,會很熱鬧的跟人家司機說,她原先是眼科大夫。我坐在車的後座上沉默不語,因為再過一分鐘這個司機就會發現,她根本沒辦法準確的說清楚她想去哪裡。
“你看,這雙鞋好不好?”她問我。“好。”我說。“但是——”她臉上掠過一絲隱約的為難,“你外公一定會說不好。這雙鞋上有朵花,他一定會說,老太婆穿那麼花幹什麼。”她的表情簡直是羞澀的,她已經快要80歲,但是還總是維持著一些少女的表情和說話的方式。“別聽他的。”我很認真地說,“只要你自己喜歡,就買下來。”“我喜歡。”她微笑著,用力的點頭。“那就把票給我,我去付錢,算我送你的。”“哎呀不要,”她急了,“你哪有錢,你還這麼小。”“還小啊,我都已經——”我突然問她:“你說的上來我今年多大嗎?”“你,”她迷惑不解的陷入了回憶,忘記了追究誰來付錢,“你21,不對,23,你有這麼大么,二十幾來著……反正,”她又從這件事情跳到了另外一件事情上,“你該結婚了吧。
可能在她心裡,我一直都是那個每天早晨賴床,要她強行按在早餐桌前梳小辮的小姑娘。我不喜歡喝牛奶的時候她會像所有老人一樣說:“挑揀什麼呀,現在的小孩子,要是讓你回去1960年,還由得你不喝牛奶,連窩頭都沒有。”但是緊接著她又會說:“不過呢,都說你們現在的小孩子幸福,其實你哪有我小時候的好日子,那時候我們在天津的英租界的洋房那麼大,家裡光是廚子就有三個——一個是做麵食的,一個是炒菜的,還有一個是幫工洗菜剁肉的……”“那麼好……”小時候的我羨慕地說。“當然了,”她得意的紮緊了我的蝴蝶結,“我小的時候梳小辮子,我媽媽都不會動手的,都是奶娘來梳。”然後她突然意識到要給小孩子一些正面的教育,急忙的補充說:“可是呀,那些不重要。一個人只要自己勞動,自食其力就是好的。”“那後來呢?”我更關心的顯然還是不需要自食其力的好日子。“後來……”她的神色暗淡了一下,“後來日本人打進天津,所有的好日子都完了,我們就開始逃難了。”我最初的關於過去的時代的印象,就是她在早餐的時候講給我的。
小的時候,往往是講到轟炸的時候,我的牛奶喝完了,於是回憶結束,小朋友上學的時間到了。其實後來的日子,也很簡單,幾句話就可以說完了。
她離開天津,在鄉下度過了充滿戰亂記憶的青春期,她去念了解放區的醫學院,她在那裡遇到了我的外公,一個像孩子一樣天真熱情又像孩子一樣固執衝動的男人。他們一起紮根在一個陌生的工業城市,她陪著她的男人忍受了所有的困窘、動蕩和磨難。她像那個年代的很多女人一樣,允許自己的男人在家裡什麼都不做,允許他像個孩子那樣任性下去直到耄耋之年。外公永遠不記得自己的襯衫放在什麼地方,不記得自己到底該穿哪件外套。突然有一天,他一直依賴的那個人漸漸的喪失了記憶,漸漸的連十分鐘前發生過的事情都不再記得,他也安之若素的像往常那樣依賴她,從依賴她的體貼,變成了依賴她的遺忘。有一次外公跟我說:“去問你姥姥,我的身份證到哪裡去了。”我說:“她現在不可能記得了。”外公突然倔強的一揮手:“算了,丟了就丟了,大不了重新辦。”好像如果是因為她的遺忘而丟失的東西都是不要緊的,他寧願過丟三落四亂七八糟的生活,也不願意承認那個女人已經失去了照顧他的能力。'
我寫的書,姥姥她都會看。看的很慢,也永遠看不完。因為她看到第30頁的時候就想不起來前面20頁究竟發生了什麼。然後再轉回頭去看前面,到了第30頁,遺忘又一次的發生。因此我的書一直堆在她的床頭,可惜永遠只看了那麼一點點。但是她總是認真地說:“我覺得你寫的挺好,真的挺好。”接著她又問我:“裡面那些故事,男女主角,是在說你自己和那個誰么?我想不起來他叫什麼了。”“當然不是。”我忍無可忍,“姥姥,那是小說呀,小說,都是虛構的。”她突然靠近我,壓低了聲音:“我有個故事給你,是我自己十幾歲時候的,你將來把它寫到你的小說裡面去,一定要寫。”“你的意思是說……”我看著她因為興奮所以紅暈的臉龐,“你認識我外公以前,認識的……別的男孩子么?”說是男孩子,若是活著也得80多歲了。“我不告訴你。”她笑,“等我想說的時候我再說。”她開心的把我的書拿出來跟客人炫耀:“這是我外孫女寫的。”我說過的,在她的臉上和眼神里,總是會呈現出一種屬於非常年輕的女孩子的表情。我不明白她是怎麼做到的,讓那個少女時代的自己穿越了大半生的坎坷和風塵,依然存在於自己的靈魂中。我記得她72歲那年,有一次和外公吵架,她很激動地說:“為什麼你不像年輕的時候一樣那麼關心我了?那個時候我下班晚,你每天都會帶著孩子們去路口等我的。”那一瞬間,那種少女的神情佔據了她的眼睛,那就是我最尊敬她的時候。我不知道這種東西能不能遺傳,如果能那就太好了,我也希望我可以像她一樣,直至暮年依然恪守少女的自尊、矜持和嬌嫩。
我出國那年,我跟她說:“什麼時候,你和外公來歐洲玩,你們來看我。”她很莊嚴地說:“我一定去。”但是現在,她不記得她自己說過這句話,外公衰弱的身體也讓這個遙遠的旅行變得不可能。她一直盼著我回家去,盼著我回去住那個童年時代的房間。那個放著很多小時候的陳舊玩意兒的架子上局促的擺著我現在的面膜、乳液和卸妝水,變了色的牆上還貼著我13歲那年鍾愛的明星的海報。她心滿意足的站在這個承載著很多歲月的房間里,看著我打開箱子掛衣服。她拿起我的面膜看了一眼,嘟囔了一句:“其實這些一點兒用都沒有,你們年輕人就是喜歡亂花錢。”然後她又是羞澀的一笑:“我也不好意思說你,我像你這麼大的時候也喜歡亂花錢。那時候每個人的工資都差不多,別人每個月都能攢下一點錢來,我就不行。”然後她嘆了口氣:“你回來了,真好。你還是趕緊結婚吧,人總是得結婚的。只要那個人品質好,懂得心疼人就行。千萬別太在乎有錢沒錢。有錢和沒錢的日子我都活過了,人家對你好其實比什麼都重要。”這個時候電話鈴終於響起來救我了,我看了一眼來電顯示,跟她說:“是我舅舅。”她疑惑的問我:“你舅舅?”我耐心地說:“我舅舅就是你兒子。”“啊……”她恍然大悟,“你不早說。”
我會儘力的。我之所以說儘力,是因為這件事情真的不能全依賴我一個人。但是我會儘力。讓她參加我的婚禮,讓她看著我穿上嫁衣,在她徹底遺忘我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