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司鑒

李司鑒

又言:“神責我不應騙人錢財,著我割指。又言:“神責我不當姦淫婦女,使我割腎。又說:“神責怪我不該姦淫婦女,讓我自行閹割。

原文


《李司鑒》原文
李司鑒,永年舉人也,於康熙四年九月二十八日,死其妻李氏。地方報廣平,行永年查審。司鑒在府前,忽於肉架上奪一屠刀,奔入城隍廟登戲台上對神而跪。自言:“神責我不當聽信奸人,在鄉黨顛倒是非,著我割耳。”遂將左耳割落,拋台下。又言:“神責我不應騙人錢財,著我割指。”遂將左指剁去。又言:“神責我不當姦淫婦女,使我割腎。”遂自閹,昏迷僵仆。時總督朱雲門題參革褫究擬,已奉諭旨,而司鑒已伏冥誅矣。邸抄。
譯文
李司鑒,是河北永年縣的舉人。他在康熙四年九月二十八日,打死了自己的妻子李氏。地方上就將此案上報廣平府。廣平府命令把他拘捕,到永年縣查審。李司鑒來到縣府門前,忽然從賣肉架下奪過一把屠力,飛快地跑進城隍廟。他爬到戲台上面,對著神像跪下,自己說:“神責怪我不該聽信奸人的話,在鄉村鄰裡間顛倒是非,叫我割耳朵。”便把左耳割下來,拋到台下。又說:“神責怪我不該騙人銀錢,令我剁手指。”遂將左指剁去。又說:“神責怪我不該姦淫婦女,讓我自行閹割。”隨後就自閹,頓時昏死在地上。當時,總督朱雲門寫呈文奏請朝廷革除李的功名並追究治罪,得到皇上的批准。而這時,李司鑒已經被陰司刑法誅殺。此事抄自郵報。

簡介


出處
《李司鑒》節選自《聊齋志異》,講述李司鑒被陰司誅殺的故事。
《聊齋志異》
《聊齋志異》,簡稱《聊齋》,俗名《鬼狐傳》,是中國清代著名小說家蒲松齡創作的一部文言短篇小說集。全書共有短篇小說491篇。題材非常廣泛,內容極其豐富,藝術成就很高。作品成功地塑造了眾多的藝術典型,人物形象鮮明生動,故事情節曲折離奇,結構布局嚴謹巧妙,文筆簡練,描寫細膩,堪稱中國古典文言短篇小說之巔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