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和
中國北京律師
蘭和,男,中國北京律師,葯家鑫之父葯慶衛名譽權案原告代理律師,雲南省巧家縣“5.10”特大爆炸案受害者趙登用家屬代理律師。曾供職於人民日報社、中央電視台、南方日報集團,擔任資深記者、編輯、總策劃。主要從事重大民商事訴訟、重大職務犯罪刑事辯護。曾接受中央電視台、鳳凰衛視、北京電視台、新華社、人民日報、中國青年報、法制日報、南方周末、新京報等媒體採訪。
蘭和
案件
趙登屬訴巧縣局及局
法制日報關於葯家鑫之父葯慶衛代理律師蘭和專訪
葯慶衛名譽侵權案原告張顯被判侵權稱不上訴
葯家鑫之父葯慶衛向張顯索賠1元精神損害撫慰金
善的目的無法為“不擇手段”擔保
葯慶衛起訴張顯拷問網路言論邊界
李天一法律顧問被指“故意誤導輿論”
最新進展:蘭和律師退出京創律師事務所
1.之所以接受葯先生聘請為其維權,很大程度是因為想表達一種贖罪般的懺悔。我認為,在一種單向的不實信息引導下的狂躁,和曾經對一條生命的消逝狂歡的社會需要一場深刻的反思:反思在自媒體時代,個人話語空間逐步擴大的今天,網路暴力、言行的邊界以及網路公民的權義問題。這場訴訟並不完全是為了葯慶衛本人那點尊嚴。實際上,官司贏了,網路暴力帶給葯慶衛一家的傷痕依然存在並難以彌合,正如對葯家鑫執行死刑不會對張妙一家傷痕的平復起到多大實際意義的作用一樣……
2.反思“張顯現象”,反思的是我們內心深處的文革。文革是民族史上一道深深的傷疤。人人痛恨文革,但實際上,人人內心深處或多或少都殘存文革情結。這種情結通過言行顯露出來,殺向同類。“張顯現象”就是一場網路版的文革鬧劇。
3.實質上,無論現實領域還是網路世界,私權神聖如家宅,風可進,雨可進,國王不能進,自然流氓小偷也不能進。我們既要防止公權擴張對私權領域的侵奪,同時也要警惕弱小者聚合藉公平正義之名對個體私權理所當然的公然踐踏。
4.我們需要尊嚴,不需要傷害;我們需要和解,不需要仇恨;我們需要理性,不需要暴戾;我們需要文明,不需要野蠻。我們的要求並不高,只是互相尊重和包容,只是一句誠懇的道歉,只是常識性的回歸:人與人之間不只是龍爭虎鬥、你死我活的零和博弈,還有寬恕、悲憫與愛……期待我們未來的社會是一個尊重道德與法律,保有敬畏和寬恕的理性社會。
5.我們可以窮得沒底線,但不能活得無尊嚴;我們能夠承受苦難,但無力背負罵名;我們不關心局長的前程,但牽掛局長的承諾。
微訪談:解讀葯家鑫之父訴張顯案
律協已就李某某等人強姦案相關辯護及代理律師涉嫌違反律師執業規範的行為正式立案調查,其中包括一審的相關律師和二審個別律師,處罰結果將於春節前後向社會公布。
律協會長張學兵透露,律協目前調查對象是除張某代理人趙運恆外的一審相關律師,包括法律顧問蘭和在內,此外還包括王某的二審辯護律師周翠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