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品牌
香港品牌
香港品牌是一個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用以宣傳香港作為「亞洲國際都會」形象的宣傳計劃,重點是一個象徵香港的飛龍標誌。香港品牌整個計劃由香港政府新聞處負責統籌及管理工作。
2000年2月,香港策略發展委員會向當時的行政長官董建華提出建立香港品牌的計劃,並設立跨部門工作小組為香港品牌計劃進行籌備工作。小組在香港及世界各地進行意見調查,收集意見。香港政府並以900萬港元委託朗濤設計顧問公司,為香港設計具代表性標誌。
設計公司在2000年6月開始設計工作,並組成專責小組,由當時的行政長官董建華、前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及當時的財政司司長曾蔭權等主要官員,從數百幅作品中篩選出5幅作品,再對600名香港市民進行抽樣訪問,及在北美洲、澳洲與歐洲進行測試而選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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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品牌
香港形象標誌在2001年5月10日全球財富論壇在香港舉行期間正式公布,在論壇上首播了香港新定位的宣傳影片。2002年,政府在金鐘道政府合署天台上安裝香港形象標誌的巨型霓虹燈,7月2日由當時的政務司司長曾蔭權主持亮燈儀式。霓虹燈長26米、高15米,由接近450盞霓虹光管組成。
標誌公布後,香港駐外經濟貿易辦事處展開了一系列香港品牌推廣活動。自此以後,香港形象標誌在香港及海外舉辦的宣傳活動中被廣泛使用,政府亦在其媒體宣傳品,包括印刷品及錄影帶等印上香港品牌標誌。
當時的政務司司長曾蔭權曾對傳媒表示,希望世界各地人民看到這條飛龍可代表香港,正如袋鼠代表澳洲,楓葉代表加拿大及銀羽毛代表紐西蘭等。直至2006年,曾蔭權已成為行政長官,其外衣上仍時常佩戴著飛龍標誌的別針。
此標誌公布後,外間反應不一,正面的意見指出飛龍標誌有助加強宣傳香港的形象,圖案設計色彩鮮艷及具動感。但部份傳媒則批評此計劃勞民傷財,浪費公帑。而部份市民則指圖案中的「香港」及「HK」字樣不明顯,飛龍亦未能清楚反映香港的金融中心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