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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法

學術思想類方法

分析法是“綜合法”的對稱。把複雜的經濟現象分解成許多簡單組成部分,分別進行研究的方法。其實質是:通過調查研究,找出事物的內在矛盾,並對矛盾的各個方面進行深入研究。剔除那些偶然的、非本質的東西,抽象出必然的、本質的因素,並由此得出一些反映本質的簡單規定,以把握矛盾的各個方面的特殊性。分析法所提供的只是對於經濟現象的片面理解,它還不能從總體上、從各個部分之間的相互聯繫上來把握經濟現象。因此,在分析的基礎上,還必須運用綜合的方法,使分析得到的各個方面的本質規定,按照經濟現象內在的邏輯聯繫,形成有機的體系,這樣才能全面、深刻地認識經濟現象,提出解決問題的有效辦法。

主要釋義


1.從求解的問題出發,正確地選擇出兩個所需要的條件,依次推導,一直到問題得到解決的解題方法叫做分析法。
2.用分析法解題時如果解題所需要的兩個條件,(或其中一個條件)是未知的時候,就要分別求解找出這兩個(或一個)的條件,一直到問題都是已知的時候為止。
3.分析法指從要證的結論出發,逐步尋求使它成立的充分條件,直到歸結為判定一個顯然成立的條件(已知量、定義、公理、定理、性質、法則等)為止,從而證明論點的正確性、合理性的論證方法。也稱為因果分析、逆推證法或執果索因法。

數學思想


從求證的不等式出發,“由果索因”,逆向逐步找這個不等式成立需要具備的充分條件。
事物都有自己的原因和結果。從結果來找原因,或從原因推導結果,就是找出事物產生、發展的來龍去脈和規律,這就起到了證明論點的合理性和正確性的作用。
基本思想是:由未知探需知,逐步推向已知。

適用範圍


1.不易直接證明結論;
2.從結論很顯然能推出明顯正確的條件。
(在數學中,條件探究題一般用分析法進行逆推來獲得正確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