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人口普查
是對香港人口數據統計的過程
香港人口普查是對香港人口數據統計的過程,由香港政府統計處負責。現時香港每10年(在逢1的年份)進行一次人口普查,並在兩次人口普查之間(在逢6的年份)進行一次中期人口統計。
香港夜景
早於1841年英國佔領香港時,當局已為香港島所有村落進行人口統計,可視為香港最早推行的人口普查。現代的人口普查始於1961年,中期人口統計則始於1966年,其後兩種統計均每10年進行一次。截至現時為止,最近一次人口普查於2001年3月舉行,並將於2006年7月15日至8月1日進行新一輪中期人口統計。
1961年及1971年的香港人口普查,均搜集了全體香港居民的詳細特徵資料。但自從1981年起,雖然仍會點算全體香港居民的數目,以及使用問卷形式索取其年齡和性別等的基本資料,但只會透過一個大規模的抽樣調查,以家訪形式收集部份居民之詳細特徵資料,並以統計學上的計算方法,推算出香港人口的特徵。於2001年的人口普查,問卷與家訪的住戶比例為七比一。
中期人口統計方面,基本上類似人口普查的家訪形式,只會進行大規模的抽樣調查,從而推算出香港人口的基本資料和特徵。於2006年的中期人口統計,抽樣住戶的比例為10%。
使用問卷進行調查時,問卷會被寄到各個住戶,經住戶填寫後再交回。至於家訪形式,則由統計員上門訪問被抽樣選取的住戶,並向住戶內每位成員進行訪問,並要求他們即時填寫問卷。
匆忙的行人
人口及社會特徵
出生年份和月份
性別
婚姻狀況
慣用語言
使用其他語言/方言的能力
國籍
種族
出生地點
教育特徵
就學情況
最高就讀教育程度
最高完成教育程度
修讀科目
上課地點
前赴上課地點的交通方式
內部遷移特徵
參考時刻身在何處
在香港居住年期
五年前居住的地方
經濟特徵
經濟活動身份
行業
職業
是否有兼職
主要職業收入
兼職收入
其他現金收入
工作地點
前赴工作地點的交通方式
房屋特徵
屋宇單位類型
居所類型
屋宇單位住用情況
居所內廳房數目
單位住戶數目
單位居住人數
居所租住權
租金
按揭供款或借貸還款住戶特徵
住戶類型
是否住戶成員
與住戶其他成員的關係
住戶人數
住戶結構
住戶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