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鞋
蒲鞋
蒲鞋,蒲草編織的鞋子,屬於特種草鞋。有冬季蒲鞋和夏季蒲鞋兩種。
蒲鞋
隨式改,蒲鞋基品,藝品、旅遊紀念品銷售。
《游》五:“穿破衲,足踏蒲鞋。”
《儒林外史》第五五回:“他又不修邊幅……靸著一雙破不過的蒲鞋。”
《何典》之《序二》:“一路順手牽羊,恰似拾蒲鞋配對;到處搜須捉虱,賽過搲迷露做餅。”
許傑《平湖秋月的紅菱》:“我在湖邊徘徊,很想脫下腳下的蒲鞋,到貼身的湖水的懷中去親近一回。”
蒲鞋的製作方法同草鞋大同小異,唯其比草鞋更緊密結實。
草鞋沒有鞋幫,而蒲鞋像布鞋那樣有鞋幫,鞋幫全用茅草編織。
製作時,先在鞋底周圍通過擰插,拉出細股茅草繩,再將茅草緊挨著拉出的細股茅草繩交叉編上推緊,確定鞋幫深淺后,再間隔拼股拉出茅草繩用來完口。
編製蒲鞋要比推制草鞋要費料費時。20世紀60年代中期,一雙草鞋賣七八分或角把錢,而蒲鞋要賣2角錢左右一雙(以江蘇海門為例)。農民下田時以穿草鞋為主,不會輕易將幾角錢一雙蒲鞋穿到田地去。
蒲鞋有鞋幫,鞋底又比草鞋稍為厚實細膩,宜於夏天赤腳穿,春秋再穿雙布襪子或舊的紗襪子上集鎮、走親訪友,這要比穿草鞋顯得大方、體面又客氣。
溫州雙嶼鎮仍然有蒲鞋加工出售
蒲鞋有人定期收購,每雙3.5元,每天最多也就打2雙。蒲鞋用於喪事或漁民出海時在船上穿用,以防滑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