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爾忠

曹爾忠

1988年任台灣省政府警務處股長。1990年任連江縣馬祖島)警察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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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任台灣省政府警務處股長。1990年任連江縣(馬祖島)警察局長。1992年、1995年連續當選第二、三屆台灣地區民意代表,1996年1月當選國民黨台灣地區立法機構黨團書記長。還任連江縣體育會常務理事、退伍軍人協會常務理事,兩岸經濟促進會監事主席。1997年8月當選國民黨第十五屆中央委員。1998年12月當選第四屆台灣地區民意代表。2004年12月當選第六屆台灣地區民意代表。2008年當選為第七屆台灣地區民意代表。曹自1993年“台灣地區國會”全面改選創設連江縣(馬祖)選區起,即當選台灣地區民意代表,在第五屆選舉中,敗於由親民黨提名的叔父曹原彰手下,但翌屆曹原彰連任失敗,曹爾忠回鍋擔任本選區第六屆立法委員,第七屆選舉遇上莒光鄉出身親民黨不分區立委林惠官及民主進步黨提名的曹成悌,以些微票數險勝林惠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