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弗斯·金

魯弗斯·金

魯弗斯·金(1755~1827),男,美國開國元勛,聯邦黨人。

人物簡介


魯弗斯·金
魯弗斯·金
金生於斯卡博羅,即今天的緬因州,是一個律師,曾於1784~1787年在大陸會議中任職,與人合著了《西北法令》,成功地領導了西北地區的廢除奴隸制的運動。擔任制憲大會代表時,他支持建立強大的中央政府。後來,促進了美國憲法馬薩諸塞州的批准。1788年移居紐約州,成為入選美國參議員該州最早的兩位人員之一,1789~1796年任職。作為聯邦黨的領袖,他積極支持亞歷山大·漢密爾頓的政策。1796年,被華盛頓總統任命為駐英公使,在倫敦任職,一直到1803年。1804年和1808年,他兩次作為聯邦黨副總統候選人與競選夥伴查爾斯·科茨沃思·平克尼參加總統大選,均失敗。1813年,他返回參議院,屬於握有權力的最後一批聯邦黨人。1816年的總統大選,聯邦黨沒有正式提名候選人,但對金表示支持。馬里蘭州的約翰·霍華德是聯邦黨的主要副總統候選人。被門羅擊敗之後,金參議員成為反對奴隸制的領袖之一。他建議逐步廢除奴隸制,給予奴隸主適當補償,在美國領土之外重新安置黑人。1825年,被約翰·昆西·亞當斯總統任命為駐英公使,但因健康狀況惡化很快離職。1827年,死於長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