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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曉青
法學博士
楊曉青,法學博士,曾任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碩士生導師,曾任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法理教研室副主任、黨支部書記,併兼任北京市法理學研究會理事。
1971年參加工作當工人;
1979年考入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
1983年畢業后留校任教,
2005年獲中國人民大學法學博士學位。
北京市法理學研究會常務理事。
馬克思主義法理學、法哲學和國際法學。
《社會民主主義法學思想研究》(專著),知識產權出版社;《法理學》(合著),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研究生教材《法理學研究》(合著),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與中國民主法制建設導論》(合著),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馬列法學原著選讀教程(合著),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社會主義法治論》(合著),法律出版社;教育部全國普通高等學校“兩課”示範教材《法律基礎》(合著),高等教育出版社;《馬克思主義人權理論與實踐》(合著),中國檢察出版社;《全球化條件下的法治國家》(合著),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等。已發表論文:《論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適應的法律體系的特徵、原則》、《馬克思恩格斯關於市民社會和政治國家的關係理論及其現實意義》、《法律思想史學科的對象與結構》、《對人權概念的幾點理論認識》、《物權法與廣大人民的民主權利》等。
2013年5月,楊曉青在《紅旗文稿》上發表《憲政與人民民主制度之比較研究》,認為作為西方現代政治基本的制度架構,憲政的關鍵性制度元素和理念只屬於資本主義和資產階級專政,而不屬於社會主義人民民主制度。該文章引起外界大量關注和爭論。
一般認為,憲政本身無關姓社姓資,只指憲法的實施,即依憲施政。而憲法有著社會主義與資本主義之分,人民民主是社會主義憲政的一種形態。因此,楊曉青的說法受到法學界大多數學者的駁斥,認為是既違反了改革開放以來我黨依憲治國的理念,而且也不合法學常識。其文章發表后,各大網站轉載中絕大多數網友不認同其說法。
2013年6月20日下午4時,新浪微博實名認證為“中山大學教授”的袁偉時發布微博,稱人大教授楊曉青近日已被解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