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格

景洪市人民法院副院長

李格(1049-1129年),字正之,江西興國逕口(今埠頭鄉鳳岡村)人。宋神宗元豐二年(公元1079年)已未科進士。曾任知江寧府上元縣事。後任殿中侍御史、煥章閣待制等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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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李格,男,哈尼族,1972年11月生,大學學歷,中共黨員,1992年8月參加工作,現任景洪市人民法院副院長(正科級)。
經研究,該同志擬提名為勐海縣人民法院院長候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