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找到130條詞條名為張輝的結果 展開
- 濟南畫院副院長
- 山東省地礦局副局長
- 河北省邢台市內丘縣委書記
- 漳平市人民政府副市長,公安局局長
- 臨澤縣人民政府縣長
- 被冤入獄叔侄案涉案人
- 衡水市人民代表大會社會建設委員會委員
- 國家一級演員
- 江蘇省宿遷市宿城區委副書記、區長
- 中國籃球運動員
- 北京電影學院表演學院院長
- 中共益陽市大通湖區委委員、區辦公室主任
- 中國乒乓球學院常務副院長
- 長江沉船倖存者
- 新疆克孜勒蘇州黨委常委、軍分區政委
- 中國電影導演
- 烏蘭察布市國土資源局黨組書記、局長
- 山東臨清書法家
- 長春市第二中學校長
- 原陝西省鳳翔縣人民政府縣長
- 曾任明山區政府副區長、明山公安分局局長
- 國家煙草專賣局原副局長
- 重慶第二師範學院原黨委副書記、副院長
- 聯合參謀部戰場環境保障局副局長
- 中國足球運動員
- 武警部隊後勤部副部長
- 江蘇省宿遷市旅遊局副局長
- 四川同聖產業投資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 阜陽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原委員
- 中國書法藝術家協會藝委會委員
- 福建省人民政府信訪局副局長
- 廊坊市教育局辦公室主任
- 南通商貿高等職校原副校長
- 中共昆明市委員會昆明市委員會
- 如皋市委常委、組織部部長
- 寧德市公安局副調研員
- 上海市浦東新區高橋鎮黨委委員、紀委書記
- 笛簫演奏家
- CCTV2015年度法治人物
- 威海市農業農村局原副局長
- 青島市人民政府僑務辦公室主任
- 泰安市岱嶽區行政審批服務局局長
- 山西醫科大學黨委委員、副校長
- 廣西憑祥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
- 內地知名製片人
- 碭山中學語文教師
- 北京聯合大學副校長
- 烏蘭察布市國土資源局局長
- 株洲市二中校長
- 西安理工大學藝術與設計學院副院長
- 濟南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副局長
- 廣元市城建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 喀左縣人大常委會副主任
- 太和縣勞動就業局副局長
- 整形外科醫生
- 北航軟體開發環境國家重點實驗室副教授
- 西安理工大學教授
- 六盤水市財政局原副局長
- 宋朝永嘉進士
- 革命烈士
- 貴州遵義市審計局副局長
- 烏魯木齊市運管第六分局副局長
- 湖南三一工業職業技術學院院長
- 清華大學公共安全研究院教授
- 原宜賓市國有資產經營有限公司董事長
- 哈爾濱理工大學教授
- 安康漢濱區石梯鎮原黨委副書記、鎮長
- 吉林省應急管理廳黨委委員、副廳長
- 安徽省阜陽市中級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展庭長
- 咸陽師範學院物理與電子工程學院副院長
- 中國認知語言學研究會副會長
- 清大世紀教育集團總裁
- 中國內地男演員
- 光大永明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黨委副書記
- 四川省宕府王食品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
- 西京學院副校長
- 駐馬店市驛城區運管所黨支部書記
- 山東大學副教授
- 唐人街中國藝術傢俱樂部創始人、執行主席
- 武漢大學教授
- 瀋陽師範大學教授
- 貴州財經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師
- 瑞麗老年人體育協會常務副主席候選人
- 克州國土資源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 南京信息工程大學教師
- 新加坡掌握集團副總裁
- 網路營銷大師
- 重慶市江津區白沙鎮鎮委委員
- 瀋陽化工學院講師
- 黃河水院信息工程系講師
- 寧波海事法院立案庭副庭長
- 原解放軍測繪學院政治委員
- 中國石油大學教授
- 伊春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
- 六安裕安區韓擺渡鎮紅橋村村委會主任
- 阿壩州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副局長人選
- 江西省撫州市廣昌縣千善鄉文化廣播員
- 卡內基梅隆大學教授
- 湖南省吉首大學音樂舞蹈學院講師
- 文山州人大常委會研究室副主任
- 國土資源部土地利用管理司副巡視員
- 中國旅遊學院旅遊管理學院院長
- 吉林省十大傑出青年評選活動候選人
- 阜新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副主任
- 河北醫科大學第二醫院副教授
- 甘肅省國土資源廳副巡視員
- 華東理工大學化工學院副教授
- 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教授
- 合肥工業大學教授、副教務長
- 廣西高級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庭副庭長
- 上海交通大學副教授
- 咸陽師範學院教授
- 參與國內第一例接受換臉手術的執業醫師
- 荊州市第三人民醫院呼吸內科主任
- 凡普金科集團有限公司執行董事
- 北京大學經濟學院學術委員會主席
- 內蒙古農牧業科學院研究員
- 交通運輸部北海救助局秦皇島救助基地應急救助隊中級潛水員
- 棗強縣稅務局駐棗強縣陡河村工作隊員
- 中山大學中山醫學院特聘教授
- 恆天博瑞總經理
- 浙江稠州商業銀行杭州臨安支行行長
- 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研究員
- 北京師範大學教授
- 范縣思源實驗學校教職工
- 北京大學教授
- 潛水職業健康與安全學者
- 徐州市賈汪區耿集街辦黨工委組織委員
- 威海市農業農村局黨組成員
- 三盛教育公司原副董事長
張輝
被冤入獄叔侄案涉案人
張輝,男,1976年11月15日出生,漢族,小學文化,農民,家住安徽省歙縣徽城鎮七川村。
2000年8月21日因尋釁滋事罪被歙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2002年2月20日刑滿釋放。
2003年5月23日因本案被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區分局刑事拘留,同年6月28日經杭州市檢察院批准,被杭州市公安局執行逮捕。
張輝、張高平系叔侄關係,2003年5月18日晚9時許,被害人王某(歿年17歲)經他人介紹搭乘張輝、張高平駕駛送貨去上海的皖J-11260解放牌貨車,途經浙江省臨安市昌化鎮,次日凌晨1時30分到達杭州市天目山路汽車西站附近。被害人王某離開汽車西站後於2003年5月19日早晨被人殺害,爾後屍體被拋至杭州市西湖區留下鎮留泗路東穆塢村路段的路邊溪溝。
經公安機關偵查,認定系張輝、張高平所為。張輝、張高平於2003年5月23日被刑事拘留,同年6月28日被逮捕。
2004年2月,杭州市人民檢察院以張輝、張高平犯強姦罪向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2004年4月21日,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以強姦罪分別判處張輝死刑、張高平無期徒刑。
2004年10月19日,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分別改判張輝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張高平有期徒刑十五年。
2013年3月26日,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依法對張輝、張高平強姦再審案公開宣判,撤銷原審判決,宣告張輝、張高平無罪。
張輝
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聽取了張輝、張高平的意見,依法進行審查后認為,張輝、張高平自2003年5月23日被刑事拘留,至2013年3月26日經再審改判無罪釋放,共被限制人身自由3596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第三十三條“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賠償金按照國家上年度職工日平均工資計算”之規定,決定分別支付張輝、張高平侵犯人身自由權賠償金65.57306萬元。同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第三十五條的規定,綜合考慮張輝、張高平被錯誤定罪量刑、刑罰執行和工作生活受到的影響等具體情況,決定分別支付精神損害撫慰金45萬元。至於賠償請求人張輝、張高平提出的律師費、醫療費、車輛轉賣差價損失等其他賠償請求,依法均不屬於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國家賠償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