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旨

詞語

朝旨,漢語詞語,意為朝廷的旨意;朝廷的命令。

引證解釋


⒈ 朝廷的旨意。
南朝·梁·任昉《齊竟陵文宣王行狀》:“朝旨以董司岳牧,敷興邦教。”
《南史·王鎮之傳》:“有鮮於文粲與晏子德元往來,密探朝旨,告晏有異志。”
⒉ 朝廷的命令。
宋·俞文豹《吹劍四錄》:“其公試省試考官,則臨時委朝士及監司太守舉儒醫,取朝旨點差,庶幾人知習學,不至以庸醫殺人。”
清·趙翼《甌北詩話·陸放翁年譜》:“自註‘予將赴僰道,被命東歸。’蓋史部選敘州,而朝旨令赴行在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