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濟南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濟南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市國資委)是市政府工作部門,為正局級。
濟南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貫徹黨的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工作方針和政策,落實黨中央關於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工作的決策部署,按照省委工作要求和市委有關工作安排,推動國有資產監督管理事業高質量發展,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2020年10月29日,李旭東為濟南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
根據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濟南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 〉的通知》(魯廳字〔2009〕50號)和市委、市政府《關於濟南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濟發〔2009〕17號),設立濟南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一)根據市政府授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等法律法規履行出資人職責,監管市屬企業的國有資產,加強國有資產的管理工作。
(二)承擔監督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責任;建立和完善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指標體系,擬訂考核標準;通過統計、稽核等方式對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情況進行監管,依法維護國有資產出資人的權益。
(三)指導推進國有企業改革和重組,推進國有企業現代企業制度建設,完善公司治理結構,推動全市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的戰略性調整。
(四)通過法定程序對所監管企業負責人進行任免、考核,並根據其經營業績進行獎懲,建立符合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的選人、用人機制,完善經營者激勵和約束制度;負責所監管企業工資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監管企業負責人收入分配政策並組織實施。
(五)按照有關規定,代表市政府向部分企業派出監事會,並負責監事會的日常管理工作;代表市政府對具備條件的大型企業授權經營。
(六)負責組織所監管企業上交國有資本收益;參與制定與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有關的管理制度和辦法;按照有關規定負責所監管企業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編製和執行等工作。
(七)按照出資人職責,負責督促檢查所監管企業貫徹落實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及有關法律法規等工作。
(八)負責企業國有資產基礎管理;起草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擬訂有關規範性文件;依法對縣(市)、區國有資產管理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
(九)指導所監管企業穩定和離退休幹部服務管理工作。
(十)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一)牽頭負責省屬企業的項目招商工作。
(十二)履行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四)職能轉變。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轉變政府職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一次辦好”和市委、市政府“一次辦成”改革的要求,以管資本為主加強國有資產監管,進一步推進職能轉變,取消、下放、規範整合部分監管事項,強化依法、分類、陽光監管,優化監管流程,重點管好國有資本布局、規範資本運作、提高資本回報、維護資本安全,有效防範國有資本流失,全面加強黨的建設,不斷提高監管效能和服務質量。
根據上述職責,市國資委設12個職能處室和企業離退休幹部局。
(一)辦公室(掛信訪處牌子)
組織協調委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安全、保密、信息、督查、財務、應急管理、政府信息公開和市政府市民服務熱線辦公室轉辦事項的辦理等工作;承擔黨委會議和委主任辦公會議決定事項的督查工作;負責相關人大代表建議及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工作;負責委機關信息化工作。
負責處理所監管企業人民群眾來信來訪,指導協調所監管企業的信訪穩定工作。
(二)政策法規處
起草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承擔有關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工作;起草綜合性文字材料;研究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國有企業改革發展、所監管企業黨的建設、領導班子建設等重大問題;綜合研究國有經濟和所監管企業運行情況;研究指導企業改革和發展中涉及的法律問題;承擔委機關的法律事務;指導縣(市)、區國有資產管理的相關工作;承擔公物拍賣企業基礎性管理工作;承擔相關行政複議和應訴工作。
(三)人事處
負責委機關的組織人事管理、機構編製和教育培訓等工作;負責委機關人員的出國政審工作;負責所監管企業的相關人事工作。
(四)規劃發展處
提出國有經濟布局和戰略性調整的政策建議;指導所監管企業布局和結構調整;審核所監管企業的發展戰略與規劃;承擔對履行出資人職責的國有獨資公司章程的審核工作,對所監管企業重大投資決策履行出資人職責;協助所監管企業解決發展中的有關問題。
(五)統計評價與業績考核處
承辦所監管企業財務預決算的有關工作;對所監管企業進行財務監督;負責市屬國有企業的有關審計管理工作;承擔企業國有資產統計分析工作,根據有關規定對外發布統計信息;建立健全國有企業績效評價指標體系;完善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考核辦法,完善所監管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制度並組織實施;提出所監管企業重大財產損失責任追究的意見和措施;承擔所監管企業清產核資和資產損失核銷工作。
(六)產權管理處
提出完善企業國有產權管理的意見;承擔市屬企業國有資產產權界定、登記、划轉、處置及產權糾紛調處等工作;承擔市屬企業資產評估項目的核准和備案工作;審核市屬企業產權變動、資本金變動等方案;監督、規範國有產權交易;擬訂國有資本運營工作的指導意見;組織收繳國有資本收益;擬訂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有關制度;承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編製和執行有關工作。
(七)企業改革改組處
研究提出全市國有企業改革的政策建議;指導國有企業的現代企業制度、現代產權制度建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推進企業管理現代化;負責擬訂所監管企業改革改組工作意見,指導企業改制、上市、重組、合資合作以及合併、分立、輔業改制、兼并破產等工作;對涉及國有產權利益調整事項提出意見;研究提出職工安置方案;協調企業改革改制中的重大問題。
(八)企業分配處
擬訂所監管企業收入分配製度改革的指導意見;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承擔調控所監管企業工資分配總體水平的工作,提出所監管企業負責人薪酬制度和激勵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所監管企業改制過程中勞動關係協調處理和職工安置工作;按照有關規定,規範所監管企業負責人職務消費和職工福利保障;負責落實困難企業職工救助幫扶工作。
(九)監事會工作處
按照有關規定,承擔所監管企業監事會的日常管理工作。
(十)企業領導人員管理處(掛黨委組織部牌子)
負責所監管企業領導班子建設及其後備隊伍建設;負責所監管企業領導人員考察工作並提出任免建議;考察推薦董事、監事及獨立董事人選;建立符合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的企業領導人員考核、評價和選任方式;擬訂向國有控股和參股公司派出國有股權代表的方案;組織開展所監管企業負責人離任和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指導所監管企業黨的組織建設和企業人才隊伍建設;指導所監管企業的統戰工作。
(十一)宣傳與群眾工作處(掛黨委宣傳與群眾工作部牌子)
負責所監管企業黨的思想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和宣傳工作;指導所監管企業的思想政治工作和企業文化建設工作;負責對外宣傳和新聞工作;負責協調所監管企業的工會、青年、婦女等群眾工作;指導和監督所監管企業的廠務公開工作;負責所監管企業反邪教等維護穩定方面的工作。
(十二)綜合處
搜集整理全市國有資產監管工作情況和所監管企業的綜合信息;聯繫所監管企業的安全生產、應急管理、節能減排、環境保護等工作;負責市屬集體經營性資產的管理。
企業離退休幹部局(副局級)
指導所監管企業離退休幹部的服務管理工作,負責國資委機關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
市國資委機關行政編製102名(含行政編製控制數2名)。領導職數核定主任1名、副主任4名,企業離退休幹部局局長1名(副局級)、副局長1名(正處級),處長(主任)12名、副處長(副主任)13名。可配工勤人員12名。
黨的組織、紀檢監察、工會、共青團、婦女工作等機構設置及人員配備按有關規定執行。
(一)市國資委與企業的關係。按照政企分開以及所有權和經營權分離的原則,市國資委依法對企業的國有資產進行監管,依法履行出資人職責。市國資委不得直接干預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使企業真正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市場主體和法人實體,實現國有資產保值增值。企業應自覺接受國資委的監管,不得損害所有者權益,同時努力提高經濟效益。
(二)市國資委與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市商務局的關係。市國資委研究發展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和企業集團的政策,指導企業實施戰略性改組,組織實施企業兼并破產工作,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市商務局配合。
(三)市國資委與市財政局的關係。市屬國有資產收益金納入市財政局預算管理,其使用由市國資委提出意見報市政府審定。市國資委國有資產管理工作在財務會計方面執行國家統一的財務會計制度,業務上接受財政局監督;市國資委監管的國有資產統計結果報市財政局備案;市國資委起草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擬訂重要管理制度草案,徵求市財政局意見。政府支持國有企業改革與發展的財政措施,包括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等費用,由市財政局負責,並進行管理和監督。
李旭東:市國資委主任、黨委書記,主持市國資委行政、黨委全面工作。
董黎:市國資委副主任、黨委副書記,分管企業改革處、資本運營與收益管理處。
蘆青:市國資委黨委委員、紀檢組組長,市紀委駐市國資委紀檢組組長,負責紀檢監察工作。
謝紅兵:市國資委副主任、黨委委員,分管企業領導人員管理處(企業離退休幹部處)、黨建與統戰工作處。
王志軍:市國資委副主任、黨委委員,分管辦公室、機關黨委。
李詠:市國資委副主任、黨委委員,分管戰略規劃處、產權管理處。
張良通:市國資委副主任、黨委委員,分管考核分配處、信訪處。
周蒨:市國資委副主任、黨委委員,分管組織人事處、宣傳與群團工作處。
紀軍:市國資委黨委委員、正處級領導幹部,分管財務監管處(稽查辦公室)、政策法規處。
劉紀叄“市國資委黨委委員、市城市建設投資服務中心主任(正處級,事業),主持市城市建設投資服務中心全面工作;協助王志軍同志分管工作。
劉永軍:市國資委黨委委員、正處級領導幹部,協助謝紅兵同志分管工作。
李玲:市國資委黨委委員、正處級領導幹部,協助董黎同志分管工作。
齊春明:市國資委巡視員、協助劉科同志做好相關工作。
張振江:市國資委副局級領導幹部,協助紀軍同志分管工作。
趙鴻雁:市國資委副局級領導幹部,協助紀軍同志分管工作。
禚宏偉:市國資委副局級領導幹部,協助張良通同志分管工作。
田汝營:市國資委副巡視員,協助王志軍同志分管工作。
張風云:市國資委副巡視員,協助周蒨同志分管工作。
王雪野:市國資委副巡視員,協助李詠同志分管工作。
市國資委舉辦機關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學習交流會
2013年8月30日,市國資委舉辦機關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學習交流會,市委派駐市國資委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督導組組長徐慶海、市國資委機關全體人員參加會議。會議由市國資委紀委書記宋修海主持,市國資委主任、黨委書記王嘉振出席會議並講話。
會上,規劃發展處、統計評價與業績考核處、產權管理處、監事會工作處等4個處室有關人員圍繞踐行黨的群眾路線、轉變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能作了深入的交流發言。市國資委主任、黨委書記王嘉振總結了前一階段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開展情況,充分肯定了委機關前期開展活動所取得的成效,圍繞下一步工作,王嘉振主任傳達了王敏書記在市屬國有困難企業職工座談會上的講話精神,並對開展好下一階段活動提出五點要求:一是深化學習,在提高思想認識上下功夫;二是查擺問題,在聚焦“四風”問題上下功夫;三是及時反饋,在問題整改上下功夫;四是圍繞中心,在推動工作上水平上下功夫;五是嚴格要求,在加強組織領導上下功夫。
市委派駐市國資委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督導組組長徐慶海作了講話,徐慶海組長充分肯定了前一段時間市國資委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取得的成績,並對下一步工作提出三點要求:一是加強作風建設,深刻認識作風建設的極端重要性,堅定不移的繼續推動作風建設,帶動各項工作順利開展;二是認真抓好查擺,把邊學邊查邊改貫穿活動始終,把自己擺進去,虛心聽取職工群眾意見意見,深挖細查問題,及時整改提高,全面提升自己;三是進一步提高工作效能,加強協調配合,凝聚工作合力,齊心協力推動市屬國企健康科學發展。
2020年6月18日,被中共濟南市委、濟南市人民政府評為“2019年度全國文明城市創建工作先進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