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8年6月26日第二次鴉片戰爭期間,清政府被迫與英國簽訂了《中英天津條約》,鎮江闢為通商口岸。1864年英國開始在雲台山上建築領事館。
1888年初,鎮江洋捕毆斃華人,群眾憤怒焚毀了領事館及
巡捕房等。清政府屈辱侵略者,1889年償重建,於1890年竣工。現存舊址就是當時重建的建築。該館共佔地17畝6分1厘2毫,有5幢房屋,均為磚木結構。最高的為辦公大樓,
西北一幢(局部二層)是職員宿舍及3間馬房,靠山坡2幢 方形樓房為正、副領事住房。山東南麓2層樓房是宿舍、餐廳及娛樂場所。館周依山高下築磚圍牆和大鐵門。北面臨江處是一幢3層長方形樓房,為
工部局、巡捕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