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省人民政府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
雲南省人民政府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
雲南省人民政府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雲南省扶貧辦)是雲南省人民政府直屬正廳級機構。
1986年3月,按照省委、省政府《關於成立省委、省人民政府貧困山區工作領導小組的通知》的要求建立了機構,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省委農村工作部。1994年根據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雲南省人民政府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能配置、內部機構和人員編製方案的通知》,將省扶貧確定為省政府扶貧開發領導小組的副廳級辦事機構。1997年6月,升格為正廳級單位,省扶貧辦是雲南省人民政府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負責全省扶貧開發工作的常設辦事機構。2009年,根據《中共雲南省委辦公廳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雲南省人民政府機構革實施意見)的通知》(雲廳字[2009)2號),設立了雲南省人民政府扶貧開發辦公室,為雲南省人民政府直屬機構,正廳級。辦公地點在昆明市穿金路199號。
(一)划入原雲南省人民政府經濟合作辦公室承擔的滇滬合作中對口幫扶的職責。
(二)加強組織、協調和指導革命老區開發建設工作的職責。
二、主要職責
(一)擬訂扶貧開發戰略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
(二)承擔扶貧資金管理的責任。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扶貧資金使用分配方案,指導、檢查和監督扶貧資金的使用;負責扶貧開發的統計及其監督。
(三)負責制定貧困地區和貧困群眾生產生活條件改善、產業建設、素質提高、災后扶貧、貧困鄉村和片區的整體推進及綜合開發、邊境及民族等特殊困難群體和區域扶貧項目規劃與年度項目計劃,並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
(四)負責統籌、協調信貸扶貧工作,引導、扶持扶貧龍頭企業,促進貧困地區產業發展。
(五)負責易地扶貧開發工作,組織、指導財政扶貧資金安排的貧困地區勞動力轉移培訓。
(六)負責組織、協調和指導革命老區開發建設工作。
(七)組織、動員社會各界廣泛參與扶貧開發工作,負責協調中央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定點扶貧工作,負責指導、協調和管理省級機關企事業單位、駐滇部隊定點扶貧工作,促進貧困地區社會事業發展;負責聯繫、協調外資扶貧項目,組織開展對外交流與合作。
(八)負責統籌協調滬滇對9幫扶和經濟社會合作相關工作;負責協調、指導有關州(市)、部門對口幫扶合作的有關工作。
(九)承辦雲南省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負責機關文秘、會務、機要、信息、宣傳、檔案、信訪、保密、保衛、接待、電子政務、固定資產管理等工作;負責重點工作、重大事項、重要批件和黨組決定事項的督查督辦工作;負責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承辦工作;負責制定和完善機關規章制度。
政策法規處
起草或擬訂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和政策、制度措施並組織宣傳;對扶貧法規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扶貧開發績效管理工作;對扶貧開發重點工作進行調查研究並提出建議;負責組織扶貧工作業務培訓。
計劃財務處
負責制定扶貧發展規劃和年度扶貧項目資金計劃;編製上報扶貧項目資金計劃和經費預算方案;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扶貧項目資金分配方案;審核年度扶貧項目資金計劃的下達;配合財政部門做好扶貧資金管理、使用及績效評價工作;配合審計部門做好扶貧資金項目的檢查和審計工作;負責扶貧開發的統計及其監督;負責機關財務管理;指導州(市)、縣(市、區)計劃執行、資金管理使用等工作。
項目管理處
負責制定貧困地區和貧困群眾生產生活條件改善、產業建設、素質提高、災后扶貧、貧困鄉村和片區的整體推進及綜合開發、邊境及民族等特殊困難群體和區域扶貧項目規劃與年度項目計劃,並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負責協調和監督部門實施的扶貧項目;統籌建立財政扶貧資金項目庫及項目實施的管理監測體系。
信貸扶貧開發處
負責統籌協調信貸扶貧開發計劃、統計監測;負責扶貧到戶貸款的組織、協調、監督,協調安排扶貧到戶貸款計劃,做好政策指導和檢查督促工作;負責扶貧貼息貸款項目選擇推薦、項目庫管理、貼息確認工作;負責扶貧龍頭企業的引導、扶持、認定推薦和檢查考核工作。
易地扶貧開發處
負責制定財政易地扶貧及貧困地區勞動力轉移培訓規劃及年度項目計劃方案;審核易地扶貧及貧困地區勞動力轉移培訓項目;組織認定並管理省級貧困地區勞動力轉移培訓示範基地;負責項目資金管理,監督檢查易地扶貧及勞動力轉移培訓任務的落實。
革命老區開發建設處
負責組織、協調、檢查、指導革命老區開發建設工作;組織、指導革命老區編製開發建設的發展規劃,並監督項目實施;協調有關部門單位,對革命老區在政策、資金方面給予支持;研究制定革命老區建設管理辦法和措施,加強項目和專項資金的管理;聯繫雲南省老少邊窮地區建設促進會。
社會扶貧處
負責協調中央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定點扶貧的工作;負責指導、協調和管理省級機關企事業單位、駐滇部隊定點扶貧的工作;負責聯繫、協調貧困地區社會事業發展工作;組織、動員非公企業、社會團體等社會力量參與扶貧開發;負責聯繫、協調外資扶貧項目,組織開展對外交流與合作;指導開展社會扶貧工作;負責接收、管理各種社會扶貧捐贈;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中央定點扶貧單位赴滇掛職幹部的聯絡、協調和服務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省級機關企事業單位扶貧掛職幹部的選派和培訓工作。
滬滇合作處
負責與上海對口幫扶和經濟社會合作的統籌協調工作;擬訂年度滬滇幫扶合作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滬滇幫扶合作項目的協調、調研、服務和監督檢查;指導、協調有關州(市)、部門做好滬滇對口幫扶的相關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上海援滇掛職幹部的聯絡、協調和服務工作;承擔雲南省滬滇對口幫扶合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機關黨委(人事處)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製、人事、離退休人員工作。
紀檢組、監察室
2000年7月,省紀委派駐省扶貧辦紀檢組、省監察廳派駐省扶貧辦監察室,其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維護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監督檢查駐在部門及所屬系統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遵守國家法律、法令,執行黨中央、國務院以及省委、省政府決定、命令的情況。
(二)監督檢查駐在部門黨組和行政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特別是主要領導維護黨的政治紀律,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選拔任用領導幹部,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廉政勤政情況。
(三)經批准,初步核實駐在部門黨組和行政領導班子及其成員違反黨紀政紀的問題;參與調查駐在部門黨組和行政領導班子及其成員違反黨紀政紀的案件;調查駐在部門縣處級幹部違反黨紀政紀的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
(四)協助駐在部門黨組和行政領導班子組織協調駐在部門及所屬系統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
(五)受理對駐在部門黨組織、黨員和行政監察對象的檢舉、控告,受理駐在部門黨員和行政監察對象不服處分的申訴。
(六)承辦省紀委、省監察廳交辦的其他事項。
省外資扶貧項目管理中心
1997年8月6日,省機構編製委員會批複,同意在世界銀行西南扶貧項目雲南辦公室加掛省外資扶貧項目管理中心的牌子,管理中心與項目辦一套班子,兩塊牌子。省外資扶貧項目管理中心根據我國的扶貧開發方針政策,引進國外資金、技術和先進的扶貧理念與方法,探索、試驗符合雲南省情的扶貧模式,提高貧困人口的收入水平和生活質量,改善基本的生產生活條件,全面促進貧困地區經濟、社會、環境的可持續發展。
省扶貧辦培訓中心
1996年3月5日設立,為扶貧辦所屬事業單位。主要職責是:為提高雲南省貧困地區幹部的基本理論知識、科技水平和管理素質,帶領群眾脫貧致富;貧困地區幹部培訓;負責扶貧項目選擇、論證、立項及項目建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