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魯閣號

台鐵首度引進的傾斜式列車

太魯閣號為中國台灣鐵路管理局首次引進之傾斜式列車,以日本JR九州島885系電車為基礎。最高設計速度150km/h、營運速度130kmh,單組4輛。預計行駛於宜蘭線、北迴線路段。原台北到花蓮間的自強號最快行駛時間需約2小時20分鐘,以太魯閣列車行駛將可縮短至1小時59分,花蓮到彰化間為4小時5分。

太魯閣號是台鐵首度引進的傾斜式列車,傾斜式列車的特色在於透過車輛上裝置的傾斜控制器,使列車在行經彎道時能適度向內傾斜,抵銷部分的離心力,可讓列車以較高的速度過彎。台鐵引進此型車的主要目的是為克服宜蘭線、北迴線彎道多的特性,以縮短台北花蓮間的行車時間至兩小時內。2005年12月還曾舉辦過公開命名活動,向社會大眾宣傳此一全新概念的列車,最後由能強烈代表花蓮印象且以世界級景點為名的「太魯閣號」勝出。

列車命名


太魯閣號
太魯閣號
列車名稱打破傳統自強、莒光、復興之政治意味命名,並向民間徵求命名。最終候選有「曙光/AURORA」、「飛魚/FLYINGFISHEXPRESS」、「太魯閣/TAROKO」等名稱。
單組4輛共有駕駛拖車(EDC)+馬達車(EM)+電力車(EP)+馬達車(EM),在營運時將8輛編成。原台北=花蓮間路段需時2小時30分鐘,可望短縮2小時內。且收費將比照現行自強號,不再漲價。
台鐵於2006年1月17日正式評定由元培技術學院學生宋亞芸之「太魯閣號」獲選,該生亦獲得獲得獎狀一張,及免費搭乘台鐵各級列車一年的免費乘車證一張。原作者命名理由為:太魯閣之自然風光聞名國內外,其英語名稱採用中國台灣少數民族語「Taroko」無論用什麼語言皆稱易記。
結果出爐后,同年1月20日、3月15日出版之時刻表皆太魯閣號為封面。3月15日之版本更於內頁介紹列車基本數據及命名沿革。
雖然通稱的“太魯閣號”這個名稱已廣為使用,且顯示於部分車站的最近發車時刻表,但台鐵為避免票種過度複雜,亦配合其簡化車種的政策,故其票價比照普通自強號,稱為“自強號太魯閣列車”。該局發行的時刻表將太魯閣列車的班次標為自強號,再另外加上太魯閣列車的標誌以為識別;車票上除標示自強外,並特別標示“太魯閣”、“TarokoExpress”以供識別。

營運概況


•太魯閣列車因過彎傾斜易使站立乘客發生危險,故實施全車座位均須對號入座,無座旅客(含持悠遊卡、台灣通、遠通ETC卡、定期票、其他日期車次車種的車票者)不得搭乘。然而實際上仍常有無座旅客違規搭乘,甚至走道上站滿人。台鐵已規定,無座搭乘不發售無座票之列車,均視同無票乘車,不論是否有其他車票,一律補票並應加收五成票價。
•服務路線:
•東部幹線:電氣化區間(樹林-花蓮)段。
•縱貫線:樹林-彰化/田中段。

列車的設計


太魯閣號為八輛一列的電聯車,先頭車采流線造型設計,車窗則一改過去對號列車慣用的大窗形式,改為每排座位皆擁有一扇小窗。外觀塗裝以白色為底,搭配灰黑色的窗戶帶及橘黃線條,色系與高鐵列車頗為類似,而全車烤漆的塗裝方式更是台鐵車輛首創,其車身的鏡面反射相當亮眼。內部座椅原裝采頗具質感的皮椅,並附有隱藏式小桌,唯使用數年後因逐漸出現破損且不易保養,故於2011年中陸續置換成深藍色絨布椅。而窗邊設置的隱藏式掛衣鉤及活動式飲料架亦是台鐵第一次採用,另外並有個人閱讀燈的設置。精緻的內裝以及全車不發售站票的策略,大大提昇了乘車品質,尤其票價仍維持自強號的水準,可說是相當實惠。

歷史事件


•2007年5月8日:開始營運台北到花蓮間的路線,並創下該區間最快行車時間紀錄。
•2007年6月25日:原行駛東部幹線通勤時段的1062次太魯閣列車,因不售站票導致通勤旅客無法上車或強行搭車,造成乘車秩序混亂,故從當日起與1064次自強號互換車型。
•2008年2月2日:第二批進口的TEMU1000型傾斜式電車,將於2008年春節以加班車的方式行駛台北至員林間的直達太魯閣列車,該加班車創下台鐵有史以來於此區間最短行車時間的紀錄。
•2008年2月25日:2008年春節期間以加班車方式行駛的花蓮至員林(后因員林站進行高架化工程無法提供車輛長時間停靠,自2009年10月27日起延駛至田中)間的太魯閣列車改為定期班次,每天來回各一班。
•2008年3月1日:台鐵宣布日後將提供一列太魯閣列車作為包車使用,供機關團體、公司行號搭配旅遊及商務行程使用,稱為“太魯閣專車”;但是,逢周五六日或連續假日時,太魯閣列車將會全數上線營運,此時是無法包車的。
•2008年5月15日:大量增發定期班車。
•2008年10月24日:因東部幹線假日的運能嚴重不足,逢周五到周日時一日將增開4班次。
•2009年5月30日:由花蓮開往台北的1069車次太魯閣號,才出發沒多久,就在豐川路段撞上疑似穿越鐵軌的男子,男子當場死亡。
•2010年9月20日:1087車次南下太魯閣號列車,從台中豐原站出發后不到3分鐘,在丰南段撞上1名林姓女子,女子當場死亡。
•2010年12月22日起,新時刻表標示變更為太魯閣列車。
•2011年10月10日:第282次由彰化往花蓮的太魯閣號在台中市圓通南路平交道,撞翻一輛闖越平交道載有大批冷凍鵝肉的貨車,貨車司機逃過一劫沒受傷。
•2012年1月17日:第278次由田中開往花蓮在埔心車站南方幸福水泥平交道撞上闖越平交道的砂石車,火車車頭全毀,司機身亡,並導致假日班次只能以其他車種代替。
•主條目:台鐵埔心平交道事故
•2012年2月20日:第206次太魯閣號上午8點20分於礁溪-四城間東正線集電弓拉斷電車線約2公里,造成東西正線電車線故障。
•2012年3月22日:第284車次太魯閣號在內壢車站南方撞擊一名穿越鐵軌的86歲阿嬤,阿嬤被火車輾過當場死亡。
•2012年4月20日:第278車次太魯閣號上午行經苗栗站南方,在進站前約5百米,撞死一名跨越鐵軌的老翁。
•2012年4月21日:第275車次太魯閣號下午行經竹北站,發生集電弓斷裂事故。
•2012年4月22日:第273車次太魯閣號下午行經萬華站路段,一名跳軌的男子遭到撞擊死亡。
•2014年2月28日:第278車次太魯閣號上午8點37分於埔心-中壢間西正線集電弓拉斷電車線約4公里,造成東西正線電車線故障。
•2014年4月29日:由於TEMU1000進行維修,206次、282次、271次、247次自4月29日起由太魯閣列車改為普悠瑪列車替駛。
•2021年4月2日:中國台灣“太魯閣”號台鐵經隧道時脫軌,事故已致數十人死亡。台媒稱,台鐵依照相關法律投保“旅客運送責任險”,每位死者將獲賠至高250萬元新台幣(約合58萬元人民幣),每位重傷者獲賠150萬元新台幣(約合35萬元人民幣),每位傷者獲賠40萬元新台幣(約合9萬元人民幣)。
2021年4月2日,台鐵太魯閣號408車次2日上午於花蓮縣大清水隧道出軌,事故已造成至少54人死亡,156人輕重傷,司機和助理司機皆喪生。第1至第6車出軌,第4至第8節車廂尚在隧道內。這是自2018年普悠瑪列車於蘇澳新馬車站出軌造成18人死亡后,台鐵最重大的事故。
2021年4月4日,台鐵太魯閣號事故搜救第三日:疑似發現肇事工程車行車記錄器。同日,針對台鐵“太魯閣號”408車次事故死亡人數從51人下修至48人,花蓮地檢署檢察長俞秀端說,51人是“可能是死亡人數”,48人是“罹難者DNA與罹難者家屬DNA吻合人數”,還有罹難者家屬指認不到親人遺體,還在陸續核定鑒定報告。
2021年4月12日,經遺骸DNA比對台鐵“太魯閣號”事故確認罹難49人。
2021年4月29日,台鐵太魯閣號事故造成49人罹難,台鐵表示參考此前普悠瑪事故的賠償金代位求償,加上台衛生福利主管部門募得的善款,每名罹難者可由家人領取超過新台幣3000萬元。
2021年4月2日,中國台灣台鐵408次太魯閣號自樹林火車站出發后,原預計9點39分抵達花蓮火車站,疑似在花蓮秀林鄉和仁間至崇德發生車禍后出軌。據中國台灣媒體報道,疑有2車廂出軌、部分車廂傾斜倒在山洞內。初步調查是一輛在邊坡上施工的工程車,因不明原因滑落,剛好砸在準備進入隧道的太魯閣號。據中國台灣媒體報道,車上有約350人,至少37人沒有生命跡象,司機不幸罹難。截至4月2日15時,據環球網消息,已知41人死亡、81人受傷。截至4月2日17時39分,據中國台灣TVBS新聞網最新消息,事故已造成至少54人死亡,156人輕重傷。司機和助理司機皆喪生。4月10日,事故現場發現的遺骸、組織都完成DNA比對,確定只有49名罹難者。而之前假定的第50位罹難者,應是其他死傷的肢體部位。4月15日,中國台灣交通部門負責人林佳龍為台鐵“太魯閣號”列車出軌事故遞交辭呈,將於20日生效。4月16日,中國台灣花蓮地方檢察署宣布,偵結台鐵太魯閣號事故案,對涉案工程車負責人李義祥依過失致死、肇事逃逸等罪起訴;對越南籍移工華文好,依過失致死罪起訴。截至4月16日2人均被羈押禁見。
2021年5月10日,第402次太魯閣號在宜蘭縣發生意外,一名路人進入軌道,遭列車擦撞死亡。中國台灣鐵路管理局表示,受此次事故影響,相關路段一度單線雙向行車;當天上午8時48分,交通恢復正常。
2021年7月19日,中國台灣當局交通部門18日晚公布“台鐵408次太魯閣列車事故”調查報告,指出台鐵管理存在5項過失。有罹難者家屬19日表示,不滿調查報告處理方式,呼籲重提和解書。
2021年8月19日,中國台灣花蓮“地檢署”署指出,追加起訴台鐵局花蓮工務段、專案管理公司人員,花蓮工務段潘姓主辦工程司,涉犯過失致死、偽造文書罪嫌,而工程顧問公司郭姓專案經理,則涉犯過失致死罪嫌,偵查終結追加起訴。另潘姓工程司明知工程進度落後,仍於公共工程標案管理系統,填載不實施工進度,涉犯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嫌,均追加起訴。
2021年8月,台當局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23日公布4月台鐵太魯閣號重大事故的事實資料報告,對列車發出到事故發生的經過進行了詳細說明。該機構預計明年4月完成事故調查報告草案,內容將包含事實資料、分析、調查發現及改善建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