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光政策
陽光政策
陽光政策主要內容是大韓民國前總統金大中在就職演說中所提出的3大原則:
1.沒有并吞的意圖;
2.不準許軍事挑釁;
3.追求和平共存。
金大中也支持朝鮮與包括美國、日本在內的西方國家建立外交關係。同時,韓國開始加強對日、對美的關係。除了傳統上與美國的軍事同盟外,韓國也開始著手於改善長期以來對立的日、韓關係,其中包括開放日貨進口、文化交流等。儘管1998年6月發生 朝鮮潛艦擱淺南韓水域事件、1999年6月朝韓於西海交火,以及 金剛山扣留旅客事件,韓國仍然堅持採取陽光政策。
2010年11月18日,韓國政府報告稱,韓國對朝鮮“陽光政策”實際上歸於失敗,稱儘管10年來予以朝鮮大量援助和積極鼓勵,並沒有看到朝鮮的行為方式有任何改進。
韓國統一部白皮書中並稱,1998年-2008年韓國對朝鮮的援助,未能真正改變朝鮮民眾的貧困生活。
報告稱:“‘天安號’遇襲事件表明,儘管朝韓關係有了實質性發展,朝鮮並未作出改變。朝鮮的立場並沒有因為我們的支持和合作,而有什麼積極轉變。”韓國前總統金大中曾於2000年因推行“陽光政策”而獲諾貝爾和平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