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光政策

陽光政策

陽光政策主要內容是大韓民國前總統金大中就職演說中在對朝關係中所提出的和平共處等3大原則。2010年11月18日,韓國政府報告稱,韓國對朝鮮“陽光政策”實際上歸於失敗。

主要內容


陽光政策主要內容是大韓民國前總統金大中在就職演說中所提出的3大原則:
1.沒有并吞的意圖;
2.不準許軍事挑釁;
3.追求和平共存。
金大中也支持朝鮮與包括美國、日本在內的西方國家建立外交關係。同時,韓國開始加強對日、對美的關係。除了傳統上與美國的軍事同盟外,韓國也開始著手於改善長期以來對立的日、韓關係,其中包括開放日貨進口、文化交流等。儘管1998年6月發生 朝鮮潛艦擱淺南韓水域事件、1999年6月朝韓於西海交火,以及 金剛山扣留旅客事件,韓國仍然堅持採取陽光政策。

政策失敗


2010年11月18日,韓國政府報告稱,韓國對朝鮮“陽光政策”實際上歸於失敗,稱儘管10年來予以朝鮮大量援助和積極鼓勵,並沒有看到朝鮮的行為方式有任何改進。
韓國統一部白皮書中並稱,1998年-2008年韓國對朝鮮的援助,未能真正改變朝鮮民眾的貧困生活。
白皮書指出,朝鮮核武計劃以及“天安號”事件,充分證明了平壤的欺騙本性。
報告稱:“‘天安號’遇襲事件表明,儘管朝韓關係有了實質性發展,朝鮮並未作出改變。朝鮮的立場並沒有因為我們的支持和合作,而有什麼積極轉變。”韓國前總統金大中曾於2000年因推行“陽光政策”而獲諾貝爾和平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