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自肅
畢自肅
畢自肅(1580年—1628年),字范九,號沖陽,王村鎮人。1603年(明萬曆三十一年)中舉,1616年(明萬曆四十四年)中進士。任定興縣令時,以法論處借公差為由超標準索取費用者,使驛站負擔得以緩解。
目錄
他興利除弊,合理制定和修改規章制度,以雇募代替僉反,以官輸代替吏解。將墩夫改為健丁,將坐鋪改為巡路。他把百姓爭運糧餉之舉上報朝廷,建造“尚義坊”,以表彰群眾。他奉公守法,有“慈心”之稱譽,當地人民在城東為他建生祠。后相繼任主客郎兼提督會同館寧前道參議、憲副等職。
1627年(明熹宗丁 卯年),因寧錦之戰有功加封太僕寺少卿。
1628年(明崇禎元年),又升任都察院右僉都御史,負責巡撫關寧。畢性情剛烈,見兵亂憤激,喝斥製造混亂的軍卒,眾軍卒不聽勸告,搜查畢的卧室,見口袋空空,開始悔悟,
4天後,都返回隊伍。畢憤恨不已不吃東西,軍士們將他轉移到城鎮之中,13天後去世。因兵變被革職,后其兄畢少保3次上書為申訴,陳述這次兵變是由於缺乏糧餉所致,請求保留原來的官職待遇,未准。於是又請將功績記於史冊,得允。畢少保又搜集畢自肅巡撫遼東的文章奏疏,編成一集《撫遼榮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