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語漢字

判,漢語常用字(一級字) ,會意兼形聲字,最早見於戰國文字。本義指分開、判分;由判分可引申為半、分辨、評斷、判決義,用作半時“判”也可寫作“牉”,以上義均讀為pàn。“判”亦可表不顧、豁出去之義,這種意義上的“判”舊讀為pān。

字形書法


判
書寫演示
判

字源演變


判,會意兼形聲字。從刀,從半,半亦表音。本義指分開、判分。《廣雅·釋詁一》:“判,分也。”《左傳·庄公三年》:“紀於是乎始判。”杜預註:“判,分也。”由判分可引申為半、分辨、評斷、判決義。用作半時,判也可寫作“牉”。唐玄應《一切經音義》卷二:“判,古文胖,又作牉。”《周禮·地官·媒氏》:“掌萬民之判。”鄭玄註:“判,半也,得偶而合。”唐宋官制,以高官兼低職稱判。元黃公紹《古今韻會舉要·翰韻》:“宰相出典州曰判。”此用其假借義。以上義均讀為pàn。
判
判亦可表不顧、豁出去之義。漢趙曄《吳越春秋·勾踐伐吳外傳》:“一夫判死兮而當百夫。”這種意義上的判舊讀為pān。

詳細釋義


拼音詞性釋義英譯例句例詞
pàn動詞分裂;分開。divide
《左傳·庄公三年》:“秋,紀季以酅入於齊。紀於是乎始判。”杜預註:“判,分也。”
宋趙彥衛《雲麓漫鈔》卷八:“以謂天地未判,有元始天尊為祖氣。”
《古今小說·滕大尹鬼斷家私》:“只為家庭缺孝友,同枝一樹判榮枯。”
判割;判妻;判散;判禮
剖開。
《墨子·備穴》:“令陶者為月明,長二尺五寸六圍,中判之,合而施之穴中。”
晉葛洪《抱朴子·博喻》:“瓊瑤以符采剖判,三金以琦玩冶鑠。”
區別;分辨。distinguish
晉殷仲文《解尚書表》:“宜其極法,以判忠邪。”
唐甄《潛書·任相》:“居正之功如是,雖有威權震主之嫌,較之嚴嵩,判若黑白矣。”
老舍老張的哲學》第十四:“與老張的夢境比起來,俗人們享受的是物質,老張享受的是精神,真是有天壤之判了!”
判別是非;判正
謂對獄訟的審理和判決。
《宋書·許昭先傳》:“叔父肇之,坐事系獄,七年不判。”
《水滸傳》第一一〇回:“判了斬字,推出南豐市曹處斬。”
陸文夫《不平者》:“那份狀子要是縣裡肯收的話,你小汪起碼要判兩年!”
決定;斷定。judge
《宋書·張暢傳》:“義恭去意已判,唯二議未決,更集群僚謀之。”
《資治通鑒·宋文帝元嘉二十七年》引此文,胡三省注云:“判,亦決也。”
南朝梁沈約《奏彈王源》:“源父子因共詳議,判與為婚。”
審判;判詞;判牘
裁定;評判。decide
宋周密《癸辛雜識別集·銀花》:“遇寒暑,本房買些衣著及染物,余判單子,付宅庫,正行支破。”
《人民日報》1981.8.4:“她是個小學教員,晚上又要做飯,又要給學生判作業,又要洗洗涮涮,真夠她受的。”
公判;評判;判事;判個死日
署理。《北齊書·鮮於世榮傳》:“七年,後主幸晉陽,令世榮以本官判尚書右僕射事。”
半,一分為兩。half
《周禮·考工記·玉人》:“琰圭九寸,判規,以除慝,以易行。”
《公羊傳·定公八年》:“璋判白。”何休註:“判,半也。半規曰璋,白藏天子,青藏諸侯。”
指婚配。《周禮·地官·媒氏》:“掌萬民之判。”鄭玄註:“判,半也。得耦為合,主合其半,成夫婦也。”
評定做上符號或記號。《三國演義》:“使者呈上書看時,封面上判云:‘漢大丞相付周都督開拆。’”
球賽中裁定球或球員的情況。call判發球出界
通“拼”,甘願。清納蘭性德《沁園春》詞:“但無端摧折,惡經風浪,不如零落,判委塵沙。”
通“拼”,捨棄。
唐元稹《遣春》詩之一:“學問慵都廢,聲名老更判。”
前蜀韋莊《離筵訴酒》詩:“不是不能判酩酊,卻憂前路醉醒時。”
判卷子;判閱
名詞指審理獄訟的判決書。court verdict柳宗元段太尉逸事狀》:“諶盛怒,召農者曰:‘我畏段某耶?何敢言我!’取判鋪背上,以大杖擊二十。”判花
唐宋官制,以大兼小,即以高官兼較低職位的官也稱判。《舊唐書·代宗紀》:“壬辰,以宰臣元載判天下元帥行軍司馬。”宋陸遊《老學庵筆記》卷六:“慶曆初,西鄙未定,命夏竦判永興。”
判決獄訟的官。justice判司;判官頭
形容詞分別的樣子。

古籍釋義


說文解字

(判)分也。媒氏掌萬民之判。注。判、半也。得耦爲合。主合其半成夫婦也。朝士有判書以治則聽。注。判、半分而合者。從刀。半聲。形聲包㑹意。普半切。十四部。

康熙字典

【子集下】【刀】判·康熙筆畫:7 ·部外筆畫:5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普半切,音泮。【說文】分也。從刀,半聲。【玉篇】分散也。
又【增韻】半也。【周禮·地官·媒氏】掌萬民之判。【註】判,半也。得耦爲合,主合其半。
又【周禮·秋官·朝士】凡有責者,有判書以治則聽。【註】判,分半而合者,故書判爲辨。
又【前漢·翟方進傳】天地判合。【註】師古曰:判之言片也。
又斷也。【唐書·選舉志】試身言書判。
又【韻會】宰相出典州曰判。
又通作牉。【字林】牉合其半,以成夫婦。【儀禮·喪服禮】夫妻牉合。
又通作泮。【史記·陸賈傳】自天地剖泮。

音韻彙集


韻書集成
字形韻書聲調韻目字母聲類開合等第清濁反切擬音
廣韻次清普半切pʰuɑn
集韻次清普半切pʰuɑn
韻略普半切
增韻普半切
中原去聲桓歡次清pʼuɔn
中州去聲桓歡滂慢切
洪武次清普半切p‘uon
上中古音
時代聲韻系統名稱韻部聲母韻母
先秦高本漢系統wɑn
先秦王力系統uan
先秦董同龢系統uɑn
先秦周法高系統wan
先秦李方桂系統phanh
uan
uan
南北朝宋北魏前期寒桓刪wɑn
南北朝北魏後期北齊寒桓刪wɑn
南北朝齊梁陳北周隋寒桓wɑn
隋唐擬音/高本漢系統uɑn
隋唐擬音/王力系統uɑn
隋唐擬音/董同龢系統uɑn
隋唐擬音/周法高系統uɑn
隋唐擬音/李方桂系統phuân
隋唐擬音/陳新雄系統uɑn

用法搭配


相關組詞

判讀、判官、判決書、判決性實驗、判司。

相關成語

判若鴻溝、判若兩人、判若天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