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銀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
中國人民銀行支行
按照國務院有關機構改革的要求,在撤銷中國人民銀行內蒙古自治區分行和中國人民銀行呼和浩特市分行的同時,1999年1月1日中國人民銀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正式組建成立。中國人民銀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作為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自成立以來,業務管轄範圍逐步擴大。2003年銀行監管職能移交內蒙古銀監局。2004年以後業務管轄基本覆蓋全自治區。
主要職責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及總、分行的有關政策規定。
(二)負責在全區內貫徹執行中央銀行資金、存款準備金、再貼現、利率等有關貨幣信貸政策,監督管理金融市場。
(三)防範化解內蒙古自治區系統性金融風險,維護地區金融穩定。
(四)分析、研究內蒙古自治區宏觀經濟金融形勢,為總行制定和修改貨幣政策提供政策建議和依據。
(五)負責管理內蒙古自治區的金融統計工作及信貸徵信業務,推動社會信用體系的建立。
(六)管理內蒙古自治區貨幣發行、現金管理和反假人民幣業務。
(七)管理內蒙古自治區人民銀行系統的會計財務、支付結算業務。
(八)負責全區反洗錢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監督管理。
(九)管理內蒙古自治區外匯、外債和國際收支業務。
(十)管理內蒙古自治區國庫業務、科技和安全保衛工作。
(十一)依照管理許可權負責轄區人事、內審、黨群等工作。
(十二)承辦總分行交辦的其他事項。
肖龍滄:人民銀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黨委書記、行長、國家外匯管理局內蒙古自治區分局局長
牧人:人民銀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黨委委員、副行長
李京陽:人民銀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黨委委員、副行長
劉玉春:人民銀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黨委委員、工會主任
劉克宮:人民銀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黨委委員、紀委書記
師立強:人民銀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黨委委員、副行長、國家外匯管理局內蒙古自治區分局副局長
韓向國:人民銀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黨委委員、副行長
張永春:人民銀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黨委委員、副行長
中國人民銀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內設辦公室、法律事務處、貨幣信貸管理處、跨境人民幣業務辦公室、金融穩定處、調查統計處、會計財務處、支付結算處、反洗錢處、科技處、貨幣金銀處、國庫處、內審處、人事處、金融研究處、徵信管理處、外匯綜合處、經常項目管理處、資本項目管理處、事後監督中心、保衛處、離退休幹部處、後勤服務中心等職能處室。直屬單位包括營業部、清算中心、鈔票處理中心、幹部培訓中心。黨群工作機構有黨委辦公室(與行政辦公室合署辦公)、組織部(與人事處合署辦公)、紀檢監察辦公室、工會辦公室、宣傳群工部。
內蒙古自治區有11家地市中心支行,包括包頭市中心支行、呼倫貝爾市中心支行、興安盟中心支行、通遼市中心支行、赤峰市中心支行、錫林郭勒盟中心支行、烏蘭察布市中心支行、鄂爾多斯市中心支行、巴彥淖爾市中心支行、烏海市中心支行、阿拉善盟中心支行。
中國人民銀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下轄土默特左旗支行、托克托縣支行、和林格爾縣支行、清水河縣支行、武川縣支行,共5個旗縣支行。
2021年6月,中國人民銀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貨幣信貸管理處成為“內蒙古自治區脫貧攻堅先進集體”。
地址:新華大街5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