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委組織部

東莞市委組織部

東莞市委組織部是東莞市政府的工作部門。

機構職責


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黨中央有關組織工作的路線、方針、政策;組織實施上級有關組織、幹部工作的法規及黨員、幹部管理規劃。
(二)研究和指導黨組織建設,探索和指導基層和各類經濟組織中黨組織的設置和活動方式;加強和完善黨內生活制度建設,協調、規劃和指導黨員教育工作和黨建理論研究,主管黨員的管理和發展工作。
(三)考察各鎮區和市直各部門以及其他列入市委管理的領導班子,提出調整、配備的意見和建議,審批、辦理市管幹部的任免、工資、待遇、退(離)休;指導領導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設;備案審核和宏觀管理我市各級黨組織協助市委管理的幹部;承辦部分幹部的調配、交流及安置事宜。
(四)貫徹落實幹部隊伍建設的政策,綜合管理培養選拔年輕幹部、後備幹部、婦女幹部、黨外幹部和少數民族幹部工作。
(五)指導和落實黨的組織制度幹部人事制度的改革,制訂或參與制訂組織、幹部、人事工作的制度。綜合指導黨的機關,人大、政協機關,群眾團體和民主黨派機關等參照試行(管理)國家公務員制度的工作。
(六)檢查督促組織、幹部工作,及時向市委反映重要情況、提出建議;檢查監督下級黨委(黨組)及其組織人事部門選拔任用領導幹部工作。
(七)制訂幹部教育培訓的規劃和有關制度,協調、指導、檢查全市幹部教育培訓工作,組織市管幹部和一定層次中青年後備幹部的培訓。
(八)檢查、指導、協調知識分子工作;檢查落實知識分子政策;選拔管理市管優秀專業技術拔尖人才。
(九)宏觀管理退(離)休幹部工作。
(十)承辦市委和省委組織部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