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的粒子性

光的粒子性

照射到金屬表面的光,能使金屬中的電子從表面逸出。這個現象稱為光電效應,這種電子稱為光電子。光子像其他粒子一樣具有能量。光電效應證實了光的粒子性。

發展歷程


19世紀初開始,托馬斯·楊、菲涅耳、馬呂斯分別觀察到了光的干涉、衍射和偏振現象,60年代和80年代,赫茲研究了電磁波,並證明光也是一種電磁波,後來麥克斯韋提出了電磁理論,完善了光的波動說,但赫茲在研究電磁波的實驗中,偶然發現了一個現象:當接收電路的間隙受到光照射時,間隙更容易產生電火花,這是最早發現的光電效應,引起了很多物理學家的關注。法國物理學家P·勒納德、英國物理學家J·J·湯姆孫等人進行了實驗研究,證實了這個現象,即照在金屬表面的光會使金屬中的電子逸出。研究時發現了如下一些現象:存在飽和電流、截止頻率和遏制電壓。但光的波動說只能部分解釋光電效應,甚至有些從波動說推導出來的結論與實驗結果相矛盾。於是需要新的理論來解釋光電效應的實驗規律,人們開始注意光的粒子性。

解釋


愛因斯坦光電效應方程
20世紀初,德國物理學家馬克斯·普朗克提出了能量子的概念,但很少人接受它,但年輕的愛因斯坦注意到了能量子的意義,提出光在吸收和發射時能量是一份一份的,光本身也是由一個個不可分割的能量子組成的,這些能量子叫做光子。愛因斯坦就此提出了一個關係式:Ek=hν-W0,即愛因斯坦光電效應方程。(其中h為普朗克常量,ν為光的頻率,W0為逸出功,就是電子脫離金屬吸引需要做的功)它很好地解釋了許多結論,為光的粒子說奠定了基礎。
密立根的實驗
愛因斯坦提出光電效應方程及光電效應的解釋時,實驗測量不精確,這種觀點也與以往的觀點有很大差別,所以並沒有立刻得到承認。1907年起,美國物理學家密立根開始實驗測量光電效應中幾個重要的物理量,他測出了金屬的遏止電壓與光的頻率,根據光電效應方程算出普朗克常量h,並與根據黑體輻射得出的普朗克常量進行比較。實驗結果是:兩者只有0.5%的誤差。成為了光電效應方程的第一次實驗驗證。
h= 6.626 ×10^-34 J·s
1918-1922年,美國物理學家康普頓在研究石墨對X射線的散射時,發現在散射的X射線中,不但有波長等於原波長的射線,而且還有波長大於原波長λ0的部分,這個效應被稱為康普頓效應。而在解釋這個效應時,經典的波動理論又遇到了困難,於是康普頓用光子的模型成功地解釋了這種現象,他認為光子不但具有能量,還具有動量,光子的動量p=h/λ。這又進一步支持了光的粒子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