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友星
李友星
李友星,51歲,浙江省台州市黃岩區委副書記、紀委書記。李友星堅持原則,敢於碰硬,堅決查處腐敗分子。
李友星,51歲,浙江省台州市黃岩區委副書記、紀委書記。李友星堅持原則,敢於碰硬,堅決查處腐敗分子。
據統計,從1993年至2004年,他組織和參與查辦的案件共有1567件,其中大案要案343件。查處的主要案件有三門賑災福利彩票案、黃岩區涉黑腐敗案、“億嘉”轉制案等,為國家和集體挽回經濟損失10647.7萬元。李友星始終注重發揮紀檢監察工作的“保護、懲處、監督、教育”職能,特別是注重發揮保護職能。對群眾有反映的黨員幹部,及時找他們談話,早提醒、早打招呼、早打“預防針”。近年來,他先後對有關幹部實施誡勉談話達200多人次,為100多位黨員幹部澄清事實,及時教育和挽救了一批幹部。李友星堅持在紀委內部實行常委會負責制,注意發揮常委一班人的作用,使機關內部形成了心齊、氣順、勁足、實幹的良好局面。他樂於奉獻,從不計較個人得失,對配偶、子女“約法三章”從嚴要求,對有困難的群眾熱心相助,對侵害群眾利益的行為堅決查處。
2000年,他被省紀委評為優秀紀檢監察幹部;2002年,被中央紀委、監察部評為全國紀檢監察系統先進個人;2002年和2003年,浙江省委和台州市委先後作出向李友星同志學習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