並趾
並趾
並趾是指五趾之間的兩隻或是兩隻以上,互相粘連在一起沒有獨立分開,是小孩出生時就可發現在的先天性異常。
軟組織並趾,骨骼發育正常,關節完整,可以屈伸。最輕者兩趾間僅有一層薄薄的蹼,似鴨掌。重者兩趾靠近,中間有軟組織連接,外觀似一巨趾,但X 線示骨骼完全分開。骨性並趾,兩趾骨骼合併,輕者僅有部分趾骨粘連,一般近一、二節分開,末節趾骨連接,有的趾甲合攏。重者兩趾骨完全融合,甚至關節亦不存在,治療較為困難。
(1)直接切開法:適用於完全鬆弛的蹼狀型並趾,此型並趾一般不會引起皮膚缺損,不需植皮。
(2)植皮法:適用於多數軟組織及部分骨性並趾,在並趾基底部跖側或背側,設計一lcmX 2cm大小矩形皮瓣,在趾間相連皮膚的跖側和背側分別設計鋸齒狀切口線,使兩側切口線相互錯開。分趾后將矩形皮瓣縫合至對側創緣形成趾蹼,趾側各皮瓣縫合至對側創緣,皮膚缺損區作數個遊離厚中厚或全厚皮片移植修復。如為多個並趾時,分趾手術應認真設計,一般不宜於同一趾兩側同時進行,否則應將血管保留於該趾,以防影響血運,造成患趾壞死。
(3)皮瓣法:如較為完全的骨性並趾,分趾后多有趾骨外露,植皮修複比較困難,應考慮行帶蒂皮瓣轉移修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