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浦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楊浦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上海市楊浦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為主管本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工作的區政府工作部門。
根據區委、區政府《關於印發<上海市楊浦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楊委發[2009]11號)精神設立。
根據區委、區政府《關於印發<上海市楊浦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楊委發[2009]11號)精神,設立上海市楊浦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為主管本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工作的區政府工作部門。
(一)增加對區屬已經實行政企分開的企業實施歸口管理的職責,推進區域內國資布局結構調整,促進國有企業發展。
(二)將區屬非經營性國有資產監督管理職責劃歸上海市楊浦區區財政局。
(二)推動區屬國有經濟結構和布局的戰略性調整,指導推進國有企業改革和重組,推進現代企業制度建設,負責區屬企業改制重組的政策指導、方案審核、工作協調和實施推進;負責改制企業職工保障基金的監管工作。
(三)加強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管理,促進國有企業發展,培育區屬骨幹企業,提高國有企業核心競爭能力,增強區屬企業在區域經濟中的影響力和帶動力;引導和推進區屬國有企業上市工作。
(四)建立和完善企業國有資產保值增值體系,制定考核標準,通過國資預算、審計稽核和業績評價等方法,對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情況進行監管;制定國有企業負責人薪酬分配政策並組織實施;按照有關規定負責組織區屬國有企業上交國有資本收益。
(五)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加強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建設,按有關規定負責向區管國有企業派出監事會和財務總監,並負責監事會和財務總監的日常管理工作。
(六)負責國有經營性資產產權界定、產權登記、國有資本金管理、產(股)權管理、統計分析、清產核資、資產划轉、資產處置、資產評估管理、產權糾紛調處等一系列基礎性管理工作;負責國有資產產權交易的監管和協調工作。
(七)依照國家和市政府關於集體資產管理的相關規定,對區屬城鎮集體資產進行監督和管理。
(八)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陳建洪:區國資委黨委書記。
張魯明:區國資委主任、國資委黨委副書記。
陳衛星:區國資委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
陸耀輝:區國資委副主任。
徐 泉:區國資委副主任。
何樹全:區國資委副主任。
根據上述職責,上海市楊浦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設4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黨委辦公室)
(二)預算和考核科
(三)監督稽查科
(四)改革和產權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