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休所

軍休幹部休養所的簡稱

軍休所全稱軍休幹部休養所。根據2015年9月22日民政部下發的“關於印發《軍隊離休退休幹部服務管理機構工作指引》的通知”內容,軍休幹部服務管理機構是服務和管理軍休幹部的專設機構,包括軍休幹部服務管理中心、軍休幹部休養所、軍休幹部服務管理站等,承擔軍休幹部服務管理具體工作。

主要職責


軍休所業務職責:
1、負責軍地雙方上級職能部門審核認定的軍休幹部接收安置手續移交,配合部隊做好軍休幹部的接收進所工作,出據組織關係、醫療保險、落戶等有關的證明信
2、按規定做好軍休幹部建房、分房、房改工作,完善各項配套設施建設,負責軍休幹部住房的日常維修服務,保證軍休幹部生活便利。
3、組織軍休幹部學習中央、省、市有關文件,參加黨支部,定期過黨的組織生活,堅持“三會一課”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召開軍休幹部座談會,重大節日開展慰問活動。
4、搞好閱覽室、娛樂室、黨員活動室建設,安排好軍休幹部的文化生活。有計劃、有步驟的開展適合老年人的文體活動,增強軍休幹部體質,豐富工休人員的晚年生活。
5、及時足額發放軍休幹部離退休費、醫療費,為符合條件的軍休幹部審報發放護理費、公勤費、軍糧補貼等。
6、積極開展衛生知識教育和醫療保健活動,定期組織離休幹部體檢,有病早發現、早治療。優先保證軍休幹部就醫用車。
7、為軍休幹部管委會創造良好的工作條件,進一步發揮軍休幹部作用,實現“自我教育、自我服務、自我管理”,充分體現軍休幹部在所中的“主人翁”地位。
8、承辦上級各部門交付的其他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