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是一個法律辭彙。是指在他人之物上附加自己的有價值的勞動,使之成為新物。
2015年司法考試《物權法》之加工。對於加工物所有權的歸屬,《
法國民法典》及《
日本民法典》以加工物屬於材料所有人為原則,而在加工所增加的價值遠遠超過材料的價值時,才屬於加工人為例外(《法國民法典》第570條至第572條、《日本民法典》第246條)。而依《德國民法典》第950條規定,加工於他人動產者,以由加工人取得加工物所有權為原則,在加工的價值顯然少於材料的價值時,由材料所有人取得加工物所有權為例外。我國司法實踐的一般做法是,加工物的所有權原則上歸原物的所有人,並給加工人以補償。但是當加工增加的價值大於材料的價值時,加工物可以歸加工人所有,但應當給原物的所有人以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