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括能力
概括能力
屬於思考力的範圍。是指把不同事物中或同一事物的不同部分、不同特性、不同方面中的一般的東西聯合起來的能力。各類人才成長,往往離不開概括能力,特別是在從事創造性勞動的過程中。
邏輯思維能力之一。概括是指擺脫具體內容,並且在各種對象、關係或運算的結構中,抽取出相似的、一般的和本質的東西的思維過程。人們在對數學對象進行概括時,一方面必須掌握同數學對象之間發現相似的情況,另一方面必須掌握解法的概括化類型和證明或論證的概括化模式。如果這種概括機能以某種結構形式在一個人身上固定下來,形成一種持久的、穩定的個性特徵。
簡單分為這兩種:
1、從特殊的和具體的事物中發現某些一般的和他已經知道的東西的能力.
2、從孤立的和特殊的事物中看出某些一般的,尚未為他所知道的東西的能力.
概括還可分為多種層次水平,前蘇聯心理學家魯賓斯坦就把概括分為初級的“經驗概括”和高級的“理論概括”。大量的實驗研究表明,學生對於野獸、動物、傢具、水果、蔬菜等熟悉的事物能夠進行初級的經驗概括,形成初級的概念;特別是學具教學法實驗中的智能學具的操作活動,為學生的概括能力的發展創造了很有利的條件。概括能力的培養是學具教學法的一項重點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