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泉市檔案局
龍泉市檔案局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檔案工作的方針、政策,對全市檔案工作實行統籌規劃、宏觀管理。 (三)按照“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原則,對市直機關、群眾團體及直屬單位,市屬企事業單位,各部門檔案室的檔案業務工作進行監督指導。 (五)集中統一管理市級單位形成的檔案資料,維護檔案的完整,確保檔案資料的安全。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檔案工作的方針、政策,對全市檔案工作實行統籌規劃、宏觀管理。
(二)貫徹實施《檔案法》、《檔案法實施辦法》、《浙江省實施〈檔案法〉辦法》,受委託制定本市檔案工作制度和規範性文件,依法查處檔案違法行為。
(三)按照“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原則,對市直機關、群眾團體及直屬單位,市屬企事業單位,各部門檔案室的檔案業務工作進行監督指導。
(五)集中統一管理市級單位形成的檔案資料,維護檔案的完整,確保檔案資料的安全。運用現代化手段保護和管理檔案。
(六)負責接收、徵集、整理、保管市直單位及其所屬單位形成的重要檔案以及社會上散存的具有全市意義的檔案資料。
(七)開發檔案信息資源,編纂、公布、出版檔案史料,為全市經濟和社會發展提供服務。
(八)組織、協調、指導全市檔案學術理論和科學技術研究工作,推進檔案管理科學化、現代化建設。
(九)制定全市檔案隊伍建設規劃,組織全市檔案專業人員教育和檔案幹部培訓工作;協助有關部門開展檔案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考評工作;負責檔案系統對外交流工作。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辦公室
面上綜合協調局(館)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文秘、保密及會務工作;負責綜合治理及大樓管理、財產管理工作;負責機關目標管理及直屬單位的管理工作。
業務指導股
負責市級機關、群眾團體及其直屬企事業單位,各部門檔案室業務的監督指導工作;負責本市檔案管理規章及規範性文件的起草和組織實施工作;依法開展檔案執法檢查及辦理檔案行政複議和檔案行政應訴工作。
保管利用股
負責接收、收集市直機關各部門及其所屬單位和市級撤銷單位、破產企業檔案資料工作;負責徵集、收集散存在社會上的本市各個歷史時期的重要檔案資料、本市名人檔案資料和本市重大事件的檔案史料工作;負責市直機關現行文件資料的收集工作;負責檔案館庫的日常管理工作;負責檔案史料和現行文件的提供利用、諮詢服務和檔案利用效果反饋的收集、整理和編輯工作。
賢良路333號行政中心西副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