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通用盲文方案
國家通用盲文方案
《國家通用盲文方案》是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規範標準審定委員會審定,經中國殘疾人聯合會、教育部、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同意的語言文字規範。
《國家通用盲文方案》自2018年7月1日起實施。
2011年,國家語委與中國殘聯共同設立重大科研項目,支持國家通用手語和盲文規範標準的研製。
2015年,“國家通用手語標準”和“國家通用盲文標準”兩個重大課題順利結項,形成《國家通用手語常用詞表》和《國家通用盲文方案》兩項成果,在全國55個單位(含特教院校、殘疾人專門協會、盲文出版單位)進行了為期一年半的試點,並在試點基礎上進行了修訂完善。
中國殘聯、教育部和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召開新聞發布會
國家通用盲文方案
2018年5月,《國家通用盲文方案》發布。
2018年7月1日,《國家通用盲文方案》實施。
《國家通用盲文方案》規定了盲文書寫國家通用語言的規則。
《國家通用盲文方案》沿用了現行盲文的聲母、韻母、聲調和標點符號,沒有改變、刪減或增加任何一個符號,只是完善了現行盲文標調規則,規範了聲調符號的用法,是對現行盲文的繼承和發展。《方案》呈現出新舊銜接、讀音準確、省時省方、利於信息化等特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