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台市交通局
煙台市交通局
煙台市交通局是主管全市公路、水路和地方鐵路交通行業管理的市政府工作機構。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交通運輸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我市交通運輸發展戰略、政策和規範性文件並組織實施;承擔涉及綜合運輸體系的規劃協調工作,組織編製綜合運輸體系規劃,指導交通運輸樞紐規劃和管理。
(二)組織擬訂全市公路、水路行業規劃、計劃、標準並監督實施;參與擬訂現代物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擬訂有關政策和標準並監督實施;指導公路、水路行業有關體制改革工作。
(三)承擔道路、水路運輸市場監管責任;監督道路、水路運輸有關政策、准入制度、運營規範、技術標準的實施;指導、監管交通運輸路政、運政、港政、航政交通執法工作;負責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業務的有關管理工作;負責城市公共客運的規劃、協調和管理工作;指導道路、水路運輸服務行業管理工作。
(四)組織擬訂全市港口航道布局規劃,經批准后監督實施;指導港口、專業碼頭、灘塗站點、水路客貨運輸(含旅遊客運)、運輸船舶維修、搬運裝卸的行業管理;指導船舶(不含漁業船舶)及相關水上設施檢驗、登記、防止污染工作;指導港口設施保安、引航管理工作。
(六)承擔公路、水路建設市場監管責任;組織協調公路、水路、地方鐵路有關重點工程建設以及公路、水路有關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公路、水路基礎設施管理和維護工作;指導港口規劃和岸線使用管理工作。
(七)組織協調公路、鐵路、水路、航空的聯合運輸;組織協調重要物資和商品運輸;緊急客貨運輸;負責全市鐵路專用線共用管理工作;組織協調治理公路“三亂”工作。
(八)承擔全市高速公路、國省道監管責任;負責全市縣鄉道路的布局規劃,組織公路及其附屬設施的建設、養護和管理;監督和指導農村公路的規劃、建設、養護、管理工作。
(九)貫徹實施國家交通科技政策、技術標準和規範,組織行業科技開發,推動技術進步;指導公路、水路行業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指導行業教育、培訓工作;負責相關行業統計,發布有關信息。
(十)負責指導全市交通運輸行業的精神文明建設和新聞宣傳工作;指導交通運輸方面的對外合作與交流工作;負責相關涉外運輸的管理工作。
(十一)指導公路、水路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負責全市交通戰備工作,承辦市國防動員委員會的有關工作。
煙台市交通局
一、辦公室
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局機關文電、檔案、信息、信訪、會務、督辦、機要、保密、政務公開、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和後勤服務、國有資產管理等工作。
二、政工科
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思想政治、人事管理、機構編製、計劃生育等工作;負責行業精神文明建設、新聞宣傳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
三、政策法規科
組織起草交通運輸工作的規範性文件;承擔局機關公文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相關交通運輸行政執法的組織協調和監督工作;承擔超限超載檢測站點設置的審核報批工作;承辦相關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指導行業有關體制改革工作。
四、財務審計科
負責交通專項資金、預決算、政府採購、投融資有關工作;監督實施公路、水路規費徵收政策和辦法;承擔公路通行收費站點設置的審核報批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管理工作,指導、監督直屬單位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交通基本建設項目資金使用的有關監督管理工作。
五、規劃基建科
組織編製全市綜合運輸體系規劃,承擔有關協調工作;組織擬訂交通運輸行業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計劃,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提出國家、省和市有關專項資金投資政策和資金安排建議並監督實施;負責交通運輸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規劃、計劃和立項審查、申報工作;監督管理交通運輸建設市場;組織、協調交通運輸重點工程建設和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縣鄉公路的統籌規劃,監督指導農村公路建設、管理養護工作;負責交通運輸行業統計工作。
六、科技教育科(掛招商科牌子)
貫徹實施國家、省交通運輸行業科技政策,組織行業科技開發、推動技術進步;組織協調有關重大科研項目研究;指導交通運輸行業教育和培訓工作;協調交通運輸行業對外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指導交通運輸行業環境保護、節能減排工作;負責有關招商工作。
七、安全監督科
組織擬訂公路、水路安全生產工作規劃、目標和年度計劃並監督實施;指導公路、水路運輸安全生產和應急體系建設;指導公路、水路工程建設和維護的安全生產工作;組織或參與有關事故調查處理工作;負責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有關工作。
八、綜合運輸科(掛市政府聯運辦公室牌子)
指導公路、水路運輸市場監管工作;組織編製聯合運輸計劃,協調解決運輸中的重大問題,負責協調各種運輸方式的聯運、重要物資和商品的緊急調運、集裝箱運輸及港口、車站的貨物集散、疏運工作;參與擬訂現代物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負責交通運輸物流的有關工作;負責節假日及重大活動、重點時段運輸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全市鐵路專用線共用和企業自備車輛的統籌協調工作。
九、市交通戰備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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