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二十二明了論》此論是佛陀多羅多阿那含法師所造。為憐愍怖畏廣文句人故,略攝律義。
【律二十二明了論】
一卷。弗陀多羅多造,陳·真諦譯。簡稱《明了論》或《了論》。收在《
大正藏》第二十四冊。全書主要系以二十二首偈頌,列出
律藏中的名目,並以散文體解釋其義。第一偈相當於發起序,偈雲(大正24·665b)︰‘毗尼毗曇文所顯,與戒及護相應人,(中略)諸佛所贊修三學,不看他面我當說。’第二偈以下二十頌是正宗,即說
八戒護、九十六分別等六十餘條名目,第二十二偈是結頌。長行之初雲(大正24·665b)︰‘如本二十二明了論,能分別解釋律所立名。我今當說。’其次就頌一一解說之。末了記載(大正24·672c)︰‘此論是佛陀多羅多阿那含法師所造。為憐愍怖畏廣文句人故,略攝律義。’
關於本論的傳譯,卷末後記雲(大正24·672c)︰‘陳·光大二年,歲次戊子,正月二十日,都下定林寺律師
法泰,於廣州南海郡內,請
三藏法師俱那羅陀翻出此論,都下阿育王寺慧愷謹為筆受,翻論本得一卷,註記解釋得五卷。’然文末所謂之五卷‘註記’,今已不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