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氣罐
儲藏煤氣的鋼瓶
煤氣罐(液化氣鋼瓶)是一種儲藏煤氣的鋼瓶,鋼瓶壁厚2.5毫米左右,內部壓力為0.5~1.2兆帕斯卡,安全使用期限為15年,每四年需要定期檢查一次。
20世紀70年代末80年代初,中國的一些城市家庭開始告別煤球爐使用煤氣罐。煤氣罐當時是新鮮玩意兒,許多人家不敢把它和灶擺在一起。又因為價格較貴,一般把它放在屋裡,在牆上打個眼兒穿出管去,炒菜做飯都在外面。20世紀80年代中後期,大量城市居民開始使用煤氣罐,換煤氣罐成了一道別緻的“風景”,後來還發展成一種服務業。管道煤氣逐漸走進居民家中。和煤氣罐相比,管道煤氣安全穩定,環保清潔,使用方便,是中國經濟社會發展的產物。
液化氣鋼瓶在使用過程中,必須到勞動部門批准的鋼瓶檢測站進行定期檢驗和保養。但能真正履行規定的僅有少數幾家國有氣體充裝公司,絕大多數個體充裝站(點)並未按章辦事。
鋼瓶送檢少的原因,除了個體充裝站(點)為只為利益而不顧用戶安全外,也有相當一部分原因出自用戶本身。主要表現於:一、氣瓶不存在開戶問題。來充氣者多是一些貪圖方便、忽視安全問題的用戶,這些用戶除一部分為本地居民外,還有一部分是外地人,他們有的對鋼瓶需定期檢測等常識竟一無所知。二、使用環境惡劣造成鋼瓶壽命縮短。建築工地民工棚、大排檔等潮濕地帶,容易造成鋼瓶鏽蝕剝落,致使鋼瓶壁厚減少。三、一些用戶知道到了檢測時限,但又苦於送檢麻煩而放棄檢測等等。
這些問題的存在,導致大量的不合格或超期不檢的鋼瓶流入千家萬戶,給廣大市民家中埋下了一枚枚“不定時炸彈”,成為城市中的一大安全隱患。
1996年底至1997年初,國家勞動部等有關部門對廣東、山東、江蘇等地的23 家鋼瓶製造企業進行現場抽樣檢查,廣東省被抽檢的4 家企業全部符合國家有關安全標準。廣東省勞動廳前一段時間也公布,廣東省現有的13 家鋼瓶生產企業都能按國家有關法規和標準進行生產,產品質量穩定,沒有發生一起因質量問題引發的事故。這些情況表明,鋼瓶的質量問題不是出在生產環節,而是使用環節。
煤氣罐
據有關部門統計,廣州市使用液化氣鋼瓶的現有用戶有40多萬戶,占廣州市民用燃料用戶的半數以上。但市民們對液化氣鋼瓶質量方面的問題卻知之甚少。液化氣鋼瓶作為鍋爐壓力容器的一種,它的質量主要從生產和使用兩個環節上反映。按有關規定,鋼瓶製造廠家必須經有關部門核發資格證後方可生產,產品在出廠之前必須進行嚴格檢測。
1995年8月,廣東省勞動廳專門發出了《關於落實液化石油氣鋼瓶定期檢驗的通知》,明確要求經營液化氣的公司、貯灌站、銷售點要做好充裝前的鋼瓶檢驗工作。1997年初,為加強充裝站的管理,廣東省勞動廳還建立了充裝站的現場監察制度,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廣州市燃氣管理處也對燃氣市場的安全經營、市民的安全用氣作出規定,要求各煤氣貯罐廠(站)充裝點不得充裝沒有合格證的鋼瓶和超期鋼瓶。這些規定和措施的出台和實施,對規範液化氣充裝和銷售市場起到了一定的促進作用。但因執法手段上的限制,很多條條框框只是一紙空文無法落實。因此,事過之後,非法充裝、銷售現象又死灰復燃。
梅州市勞動局1996年通過市場調查發現,造成該市液化氣銷售和充裝市場混亂局面的直接原因,是銷售點的主管公司管理不善,便召集市區4 家專營液化氣的大公司進行協商,最終達成一份協議,協議中明確了各自的競爭手段、充裝範圍、銷售點的布點和增加情況,角閥上貼有充裝封口標籤和有關違約責任等。在鋼瓶的角閥上貼上公司的封條,既可知道氣體是哪家充裝的,又可監督充裝銷售單位的服務質量,從而形成了一種自我管理機制,杜絕了惡性競爭帶來混亂局面。
珠海市為切實加強液化石油氣鋼瓶的安全管理,有關部門聯合作出具體規定:鋼瓶銷售必須由有液化石油氣儲存裝充資格的單位統一銷售;鋼瓶代充必須是本市有儲存充裝資格的液化石油氣貯灌站派出機構,並應取得市建委和市公安消防局的審查同意,領取工商營業執照後方可營業;各貯灌站必須嚴格執行鋼瓶充裝管理制度;不得為超過檢驗周期和不合格的鋼瓶充裝液化石油氣。
有關部門負責人認為,要真正使液化氣銷售、充裝的混亂局面得到遏止,除要有堅決的措施外,有關政府職能部門還得積極配合,避免多頭管理帶來的影響;同時也要加大宣傳力度,提高廣大用戶的安全保護意識。
液化氣市場則被其他民營、個體企業所把持,且往往是有貯氣罐便可罐氣,對貯氣罐的質量及其安全性能卻很少問津。長此以往,大量的劣質、報廢貯氣罐流向市場,便造成了巨大的安全隱患。
在貯氣罐用戶中,大多為一些位於城區的小型餐館飯店及相當一部分火鍋店。這些用戶由於資金方面的問題,對於檢測很少顧及,安全隱患尤為嚴重。如何處理廢棄閑置的貯氣罐,貯氣罐存在安全隱患,一般無法認定,貯氣罐是否報廢,也必須得通過檢測。用戶按成本核算,回收時如何定價,這也是一個存在的難題。對不合格或是報廢的貯氣罐不予充氣。
一、按照規定,任何車輛在運載危險品時必須持有重化部門核發的運輸許可證,司機也得培訓上崗,且在運輸過程中一定要有持押運員證的押運員。
二、而某些經營者安全意識薄弱、唯利是圖,反映出液化石油氣充裝站管理上比較混亂。設立液化氣代充站(點)必須經當地建設部門審批,報勞動部門註冊登記,並由消防部門核發消防許可證后,方可進行經營活動。
三、不法經營充裝站(點)的存在,使液化氣充裝市場呈現出一片混亂局面:個體戶的充裝點只管充氣,不問鋼瓶是否合格,一律來者不拒;充裝站之間惡性競爭,拚命壓低價格,而對充裝程序一概不管;個別充裝站(點)跨地區招攬生意,攪亂周邊地區市場;充裝程序不規範,甚至有的充裝點採用大罐灌小瓶的方式進行充裝;有的充裝點不具備起碼的安全條件,甚至有的把氣瓶放在火源旁邊;布點不合理,有些地區在不到百米的街道就有3 個以上的銷售點等等,為充裝市場帶來嚴重的事故隱患。
煤氣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