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資源可持續利用

一種資源利用方式

水資源可持續利用就是一定空間範圍水資源既能滿足當代人的需要,對後代人滿足其需求能力又不構成危害的資源利用方式。

科技名詞定義


中文名稱:
水資源可持續利用
英文名稱:
water resource sustainable utilization
定義:
一定空間範圍水資源既能滿足當代人的需要,對後代人滿足其需求能力又不構成危害的資源利用方式。
應用學科:
資源科技(一級學科);水資源學(二級學科)

釋義


水資源可持續利用(sustainable water resources utilization)
為保證人類社會、經濟和生存環境可持續發展對水資源實行永續利用的原則。可持續發展的觀點是20世紀80年代在尋求解決環境與發展矛盾的出路中提出的,並在可再生的自然資源領域相應提出可持續利用問題。其基本思路是在自然資源的開發中,注意因開發所致的不利於環境的副作用和預期取得的社會效益相平衡。在水資源的開發與利用中,為保持這種平衡就應遵守供飲用的水源和土地生產力得到保護的原則,保護生物多樣性不受干擾或生態系統平衡發展的原則,對可更新的淡水資源不可過量開發使用和污染的原則。因此,在水資源的開發利用活動中,絕對不能損害地球上的生命支持系統和生態系統,必須保證為社會和經濟可持續發展合理供應所需的水資源,滿足各行各業用水要求並持續供水。此外,水在自然界循環過程中會受到干擾,應注意研究對策,使這種干擾不致影響水資源可持續利用。
為適應水資源可持續利用的原則,在進行水資源規劃和水工程設計時應使建立的工程系統體現如下特點:天然水源不因其被開發利用而造成水源逐漸衰竭;水工程系統能較持久地保持其設計功能,因自然老化導致的功能減退能有後續的補救措施;對某範圍內水供需問題能隨工程供水能力的增加及合理用水、需水管理、節水措施的配合,使其能較長期保持相互協調的狀態;因供水及相應水量的增加而致廢污水排放量的增加,而需相應增加處理廢污水能力的工程措施,以維持水源的可持續利用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