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金融與發展實驗室
國家首批高端智庫之一
徠2005年,為了適應日趨複雜的經濟、金融形勢,順應社會科學和自然科學深度融合的歷史趨勢,回應金融日趨工程化、全球化的新挑戰,中國社科院金融研究所發起設立“中國社會科學院金融實驗室”,這是中國國內社會科學界第一個兼跨社會科學和自然科學兩界的國家級實驗室。其後,中國社科院又陸續設立了十餘家以政策研究為導向的智庫型研究機構,主要包括:“財富管理研究中心”(2005)、“支付清算研究中心”(2005)、“金融法律與金融監管研究基地”(2005)、“中國金融政策研究中心”(2009)、“產業金融研究基地”(2010)、“融資租賃研究基地”(2010)、“中小銀行研究基地”(2010)、“中國宏觀經濟運行監測與政策模擬實驗室”(2010)、“國家資產負債表研究中心”(2011)、“投融資研究中心”(2011)等。2015年6月,中國社科院院務會批准上述11家新型智庫型研究機構整合為“國家金融與發展實驗室”(以下簡稱“實驗室”)。2015年11月10日,實驗室被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十八次會議確定為國家首批高端智庫之一。
實驗室有專職研究人員30名、兼職研究人員50名、合同制研究人員40名。研究人員以中青年為主,絕大多數擁有國內外博士學位或博士后工作經歷。
實驗室設博士后工作站。
實驗室的研究領域主要集中於如下五個方向:
徠貨幣金融政策
主要涵蓋:宏觀金融研究;系統性與區域性金融風險評估與預警;貨幣金融政策評估及政策建議;貨幣政策與財政政策協調配合研究;國外貨幣政策動態跟蹤分析;中國支付清算系統跟蹤分析和評估等。
金融改革與發展
主要涵蓋:中國資本市場研究;城市基礎設施和城市化過程中的投融資理論與實踐;政策性金融理論、方法和組織體系研究;中國金融改革評估;全球金融發展與改革動態跟蹤分析;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的理論、政策;中國地方金融發展的理論、實踐與政策等。
金融創新與監管
主要涵蓋:中國金融產品發展和風險分析;中國影子銀行及非正規金融發展;中國網際網路金融發展;理財產品評價、設計和技術培訓;金融監管的全球進展與國際經驗;中國金融法律和監管環境跟蹤評估及改革建議。
金融安全與風險管理
主要涵蓋:中國國家資產負債表研究;世界主要國家資產負債表比較研究;中國城市和地區金融生態評價。
全球治理與政策協調
主要涵蓋:全球宏觀經濟形勢;全球資本流動與匯率動態;全球大宗產品市場研判;國際貨幣體系改革;國際金融組織的金融議題研究;人民幣國際化研究;中國參與全球金融治理研究。
在上述各領域,實驗室均已有豐碩成果,其中,《中國城市金融生態報告》(年報)、《中國金融產品與服務報告》(年報)、《財富管理論壇》(月報)、《中國國家資產負債表》(年報)、《產業金融評論》(季報)、《中國支付清算髮展報告》(年報)、《中國金融監管報告》(年度)、《中國上市公司質量評價報告》(年報)等定期報告,在監管當局和業界已產生較大影響。
按傳播方式分,實驗室的成果轉化渠道主要有如下四種。
充分利用中國社科院《要報》平台、國家智庫的專送渠道,以及其他特殊渠道,向中央傳送不宜公開的研究成果。
選擇金融和經濟政策制定部門的中高層領導、金融和經濟業界領袖、金融和經濟理論界知名專家教授和國外有關重要人物,以發送電子郵件、定期寄送研究報告等方式,傳播實驗室各類成果。
通過定期舉辦各種大型公開會議(論壇)、各種特定目的會議、成果發布會、沙龍、講座、讀書會等,傳播研究成果。
充分利用網際網路媒介,與重要媒體密切合作,建立廣泛、快捷、互動、全球化的一站式大眾傳播網路和媒體超市,同時,重視利用工作論文、政策分析、專著等傳統渠道,向國內外傳播研究成果。
實驗室建有金融大數據平台。此平台利用大數據、雲計算技術,整合中國社科院的文獻數據(主要是指“皮書”、期刊論文、時評資訊等文本和多媒體等結構化和非結構化數據)、基礎數據(主要指國家、社會的公開數據)和定製化數據(主要指通過與相關機構合作研究、收集、生產及共享的數據)等,並通過網際網路爬蟲進一步抓取金融機構和金融市場等的最新的數據,同時通過數據抽取技術整合商業資料庫的數據,建立資料庫。通過數據清洗、分類、融合,實現國際、國內金融領域數據的全面覆蓋,支持海量金融數據的查詢、共享、綜合利用和深度分析。
實驗室實行理事會領導下的主任負責制。
實驗室設執行委員會,其成員包括:
實驗室主任、副主任;
理事會秘書長、學術委員會秘書長;
實驗室所屬各研究機構(含與其他機構合作設立的研究機構)負責人;
主要科研支持機構負責人;
執行委員會為實驗室最高行政機構;
實驗室下設三類機構,即:
1、服務於整體的科研支持機構,如秘書處、數據中心等;
2、專業研究機構(中心、基地等);
3、同其他機構合作設立的研究組織或調查基地,如“中國債券論壇”。
實驗室業已建立了與若干國際著名智庫、科研機構和高校的多渠道合作機制。主要方式為六種:
信息交流和人員互訪;
共同舉辦研討會;
開展合作研究項目;
合作興辦研究機構;
互派研究人員;
聘用外籍研究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