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建詞條
登錄/註冊
郡丞
郡丞
郡丞,職官名。秦以後所置,專司輔佐郡守,邊遠的郡則設置長史,掌兵馬之權。漢朝制度,郡守下設丞及長史。都丞為太守的佐官,秩六百石(太守秩二千石)。
目錄
1
基本介紹
基本介紹
都尉
下亦設丞,歷代設置。東晉成帝咸康七年(341),省諸郡丞,惟京畿的丹陽丞不省。南朝宋文帝元嘉四年(427)復置。北朝各郡也都設丞。隋文廢郡級行政區劃,郡丞隨之而廢。
煬帝
改州為郡,置贊治,實即郡丞,后又復原名。
唐高祖
武德元年(618),改郡守為“州大史”,下設“別駕”、“長史”等官,不設“丞”。宋亦不設丞,明清相沿。清代僅在順天府尹之下設“丞”1人,為正四品,掌管學校政令,鄉試時充提調官。輔佐地方官員,為郡守的佐官,是太守的下屬。
基本信息
中文名
郡丞
外文名
Deputy to the chief of a prefecture
司職
輔佐郡守,邊遠地區掌兵馬之權
時代
秦以後置
俸祿
六百石
含義
郡守的佐官
目錄
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