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注

詞語

引注,拼音為yǐn zhù,指注錄官籍。引用本事或其他著作作註釋。引水灌入。出自《大唐新語·舉賢》。

引證解釋


⒈注錄官籍。
唐·劉肅《大唐新語·舉賢》:“及濟領吏部, 處約以瀛州判佐參選。引注之次,濟遽索筆,曰:‘如志,如志。’注通事舍人。”
宋·趙與時《賓退錄》卷四:“一人曰:‘我等官職總由此老翁。’一人曰:‘總由天上。’……明日引注,由老翁者被放,由天上者得留。”
⒉引用本事或其他著作作註釋。
清·陳婉俊《<唐詩三百首>凡例》:“是編引注之義有二,即引本事以證之者為正注,至尋源遡流博採他書以相證者為互注。”
⒊引水灌入。
《宋史·律曆志二》:“漏刻……其制有銅壺、水稱、渴烏……之屬。壺以貯水,烏以引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