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平鎮

昌平鎮

街的臨街商戶為九保,鼓樓西街的臨街商戶為十保。全鎮的最高地方官不再稱聯保主任,仍舊稱為鎮長。昌平鎮的八個保改稱為街,各街設街長,職權與管轄範圍毫無變化。

昌平鎮


昌平縣城被改稱為昌平鎮,全鎮居民通過自由投票選舉出
了鎮長。又將昌平鎮內的住主戶劃分為二十五個閭,每個閭設閭長,由鎮長指派,負責管理閭內的公務。
一九三九年,日本軍國主義侵佔了華北平原的大部分地區以後,瘋狂地推行保甲制,實行強化治安。
將昌平鎮內的住戶每十戶編為一甲,設甲長;每十甲編為一保,設保長;全鎮共有十保,設聯保主任,行
使鎮長的職權。這十個保的具體劃分是:現在一街的南半部分為一保,北半部分為二保,二街為三保,三
街大部分為四保,三街趙家坑靠南的幾家和八街雙井衚衕為五保,八街的雙井衚衕以南至六街的帥府牆以
北為六保,六街的帥府牆以南至五街的戶部河以北為七保,五街的戶部河以南為八保,鼓樓東街和鼓樓南
街的臨街商戶為九保,鼓樓西街的臨街商戶為十保。
抗戰勝利后,城鎮管理仍舊沿襲保甲制,對在本鎮居住年限較短的"寄居戶",雖然編入保甲,但不計
算基數,將原來的十個保宿編為八個保。按照從東到西,自南往北的順序,將原來鎮內的六個段分別稱為
一保、二保、三保、五保、六保、八保,鼓樓東街的臨街商戶改稱四保,鼓樓西街的臨街的商戶改稱七
保。全鎮的最高地方官不再稱聯保主任,仍舊稱為鎮長。
一九四八年冬天,中國人民解放軍平津戰役中圍城的同時,在外圍地區陸續建起了人民民主政權,
掀起了轟轟烈烈的土地改革運動。昌平鎮的八個保改稱為街,各街設街長,職權與管轄範圍毫無變化。昌
平鎮成立了人民民主政府,負責人仍舊稱為鎮長。
一九五六年,隨著全國農村由初級社向高級社的過渡,城鎮掀起了公私合營、改造資本主義工商業的
高潮。由於四街、七街是臨街店鋪,沒有土地;而其他六條街都有土地,因此這六條街的行政管理機構保
留了下來。而四街、七街上的店鋪實行公私合營以後,全縣實行了統一的專業化管理,不再具有區域行政
管理職能,四街、七街便無形中消失了。從那時起,四街改稱主鼓樓東大街,七街改稱為鼓樓西大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