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縣教育局
崇明縣教育局
上海市崇明縣教育局是上海市崇明縣人民政府主管全縣教育工作的職能部門,在中共上海市崇明縣委和上海市崇明縣人民政府的領導下,負責統籌規劃,協調管理全縣的教育事業,依法規範各級各類學校的辦學行為。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教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結合本縣實際研究制訂教育發展的有關政策和制度,並組織、指導、協調和實施。同時承辦市教委、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七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二)人事科
(三)政工科
(四)計財科
(五)基教科
(六)成教科
(七)審計科
崇明縣教育局機關行政編製為27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科(室)正副職領導職數9名。
黃強:局長、黨委副書,全面負責教育局行政工作,分管辦公室、人事科、計財科。
姚李超:黨委書記,全面負責教育局黨委工作。
黃慧:副局長,負責教育局學前教育、德育、周邊、督導、體衛藝科、語言文字工作,分管基教科、督導室。
黃乃華:副局長,負責教育局中小學教育及特殊教育、信息技術、合作交流、民族教育,分管基教科、招生辦、教師進修學校,協助分管人大代表書面意見和政協委員提案辦理工作。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起草地方性教育法規和政府規章草案。
(二)研究制定全縣教育改革與發展規劃和各項計劃,提出教育發展的重點、規模、速度和步驟;對教育規劃、年度計劃進行宏觀管理、指導協調和監督檢查。
(四)按管理許可權負責全縣各級各類學校的建立、調整、撤銷及其發展規模等審核或報批工作。
(五)統籌管理教育經費;參與擬訂教育經費籌措和管理政策;負責教育基建計劃和教學設備配備年度計劃的編製;監測全縣教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情況;管理直屬學校(單位)的教育事業經費;負責全縣教育事業統計調查及統計信息的管理與服務;按管理許可權負責全縣教育系統的行政監察工作和教育資金的審計工作。
(六)根據國家教育改革和發展的總體要求,統籌規劃、協調指導全縣各級各類教育教學改革和教育評估工作。
(七)指導全縣各級各類學校做好德育、體育、衛生、藝術、法制和國防教育工作;負責指導全縣青少年科技活動和校外教育、社區教育工作。
(八)領導直屬學校(單位)黨的工作;指導全縣教育系統的宣傳教育工作、教職工思想政治工作和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工作。
(九)指導全縣教師和教育行政幹部隊伍建設,依法完善中小學教師和校長的管理體制;按幹部管理許可權任免幹部;負責全縣各級各類學校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工作和教師資格認定工作;負責師範類畢業生就業指導工作。
(十)負責編製全縣各級各類學校的招生計劃;管理全縣學歷教育及其考試工作;負責組織初中畢業生升學考試、普通高中會考;管理和指導全縣各級各類學校招生考試工作;協同有關部門組織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職業資格考核和成人教育專業證書考試工作。
上海市崇明縣城橋鎮新崇北路308號,郵 編:202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