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振國

河南省駐馬店市人民政府原常務副市長

王振國,男,1945年6月出生,漢族,河南新蔡人,中共黨員,開封師院中文系畢業,1970年參加工作。

曾任河南省駐馬店市人民政府常務副市長(正廳級)等職務。

2014年,因涉嫌受賄罪被逮捕,由河南省人民檢察院立案,依法指定河南省洛陽市人民檢察院管轄。

人物履歷


1970年參加工作,曾任中共駐馬店地委組織部辦事員、幹事、副科長等職。
1983年10月至1985年2月任駐馬店地區民政局副局長;
1985年3月至1986年4月任駐馬店地區勞動局局長;
1986年4月至1991年9月任中共汝南縣委書記;
1991年9月,任駐馬店地區行政公署副專員;
2001年2月任駐馬店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後任駐馬店市市長級領導幹部,協助市長、常務副市長做好相關工作。

人物事件


2014年10月,河南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作出決定,對河南省駐馬店市政府原常務副市長王振國(正廳級)以涉嫌受賄罪決定逮捕。王振國涉嫌受賄犯罪一案,由河南省人民檢察院立案,依法指定河南省洛陽市人民檢察院管轄。案件偵查工作正在進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