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國家政府機關單位

南京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是南京市人民政府組成部門。現任方中友主任、黨委書記。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衛生和計劃生育、中醫藥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負責起草衛生和計劃生育、中醫藥事業發展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擬訂衛生和計劃生育發展規劃,組織實施地方技術規範。負責協調推進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和醫療保障,統籌規劃全市衛生和計劃生育服務資源配置,指導全市衛生和計劃生育規劃的編製和實施。
(二)負責制定全市疾病預防控制規劃、免疫規劃、嚴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並組織實施,制定全市衛生應急和緊急醫學救援預案、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和風險評估計劃,組織和指導全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和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依照授權發布法定報告傳染病疫情信息、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
(三)負責制定職責範圍內的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管理規範政策措施,組織開展相關監測、調查、評估和監督,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相關資料信息收集,依法宣傳並組織實施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參與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備案管理工作。
(四)負責組織擬訂並實施基層衛生和計劃生育服務、婦幼衛生髮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指導全市基層衛生和計劃生育、婦幼衛生服務體系建設,推進基本公共衛生和計劃生育服務均等化,完善基層運行新機制和鄉村醫生管理制度。負責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綜合管理。
(五)負責制定全市醫療機構和醫療服務全行業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制定醫療機構及其醫療服務、醫療技術、醫療質量、醫療安全以及采供血機構管理的規範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貫徹執行國家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准入、資格標準,實施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規則和服務規範,建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管理體系。
(六)承擔市公立醫院管理委員會的日常事務,負責落實市公立醫院管理委員會決策在公立醫院的高效執行。
(七)貫徹落實國家和省藥物政策和基本藥物制度,執行國家藥品法典和國家、省基本藥物目錄,組織制定南京市基本藥物增補目錄,擬訂基本藥物遴選、採購、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組織擬訂全市藥物政策和基本藥物制度相關政策,參與擬訂藥品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基本藥物目錄內藥品生產的鼓勵扶持政策建議。
(八)貫徹落實國家生育政策,完善地方生育政策,組織實施促進出生人口性別平衡的政策措施,組織監測計劃生育發展動態,提出發布計劃生育安全預警預報信息建議。制定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管理制度並監督實施。制定優生優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質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推動實施計劃生育生殖健康促進計劃,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數量。
(九)組織建立計劃生育利益導向、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扶助和促進計劃生育家庭發展等機制。負責協調推進有關部門、群眾團體履行計劃生育工作相關職責,建立與經濟社會發展政策的銜接機制,提出穩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負責全市0-3歲嬰幼兒早期發展工作。
(十)制定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服務管理制度並組織落實,推動建立流動人口衛生和計劃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務工作機制。
(十一)擬訂全市衛生和計劃生育人才發展規劃,指導衛生和計劃生育人才隊伍建設。加強全科醫生等急需緊缺專業人才培養,建立完善住院醫師和專科醫師規範化培訓制度並組織實施。
(十二)擬訂全市衛生和計劃生育科技發展規劃,組織實施衛生和計劃生育相關科研項目。參與制定醫學教育發展規劃,協同指導院校醫學教育和計劃生育教育,組織實施畢業后醫學教育和繼續醫學教育。
(十三)指導各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工作,完善綜合監督執法體系,規範執法行為,監督檢查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的落實,組織查處重大違法行為。監督落實計劃生育一票否決制。
(十四)負責衛生和計劃生育宣傳、健康教育、健康促進和信息化建設等工作,依法組織實施統計調查,參與全市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組織指導國際交流合作和援外工作,開展與港澳台的交流與合作。
(十五)擬訂並組織實施中醫藥中長期發展規劃、政策措施,並納入衛生和計劃生育事業發展總體規劃和戰略目標。負責中醫、中西醫結合工作的管理。
(十六)承擔市幹部保健委員會的日常事務,負責市幹部保健委員會確定的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負責有關幹部醫療管理工作,負責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十七)承擔市人口和計劃生育領導小組、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市血地防領導小組、市政府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員會和市精神衛生工作聯席會議的具體工作。
(十八)承擔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組織、宣傳、統戰、紀檢監察、群團等工作。
(十九)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現任領導


方中友主任、黨委書記
主持市衛生計生委行政、黨委全面工作。
王靜(女)副主任、黨委委員
負責規劃、財務、物價、設備、信息化、統計及中醫藥管理、科技教育方面工作。分管規劃財務處(統計信息處)(不含後勤管理、基建工作)、中醫處、科技教育處。
王安琴(女)副主任
負責計劃生育基層指導、流動人口服務管理、信訪與行風建設、審計、綜合監督、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政策法規方面工作。分管計劃生育基層指導處、流動人口服務管理處、信訪與行風建設處(審計處)、綜合監督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處)、體制改革與政策法規處(涉及政策法規工作)。
吳靜(女)市紀委派駐第二十紀檢組組長、黨委委員
負責紀檢監察、案件查處方面工作,協助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丁小平副主任、黨委委員
負責農村和社區衛生、婦幼衛生、計劃生育家庭發展、0—3歲嬰幼兒早期發展方面工作,指導市計劃生育協會業務工作。分管基層衛生與婦幼保健處、計劃生育家庭發展處(嬰幼兒工作處)、市計劃生育協會秘書處。
許民生副主任、黨委委員
負責衛生應急、疾病預防控制、葯事管理、愛國衛生方面工作。分管衛生應急辦公室(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中心)、疾病預防控制處(市血地防領導小組辦公室)、葯事管理處、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
楊大鎖 副主任、黨委委員
協助書記負責黨的建設方面工作,擔任委黨政新聞發言人。分管組織宣傳處,離退休幹部處。
黃義龍巡視員
負責機關管理、行政審批、人事管理方面工作。分管辦公室(國際合作處)、行政審批服務處、人事處(不含安全生產、安全保衛、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維穩工作)。
唐明明(女)副巡視員
協管離退休幹部方面工作。協管離退休幹部處。
龐雙進副巡視員
負責直屬單位後勤管理、基建、安全生產、安全保衛、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維穩、對口支援方面工作。分管規劃財務處(涉及後勤管理、基建工作)、人事處(涉及安全生產、安全保衛、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維穩工作)。
夏海鳴市副局級
負責醫改、醫管、醫政管理、幹部保健方面工作。分管醫政處、體制改革與政策法規處(涉及體制改革工作)、市幹部保健委員會辦公室、市政府公立醫院管理委員會辦公室。
王克富副巡視員
負責工、青、婦、機關黨建、作風建設方面工作,協管市計劃生育協會業務指導工作。分管機關黨委,協管市計劃生育協會秘書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