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氏富於周公

短語

季氏富於周公出自《論語 先進篇第十一》,釋義是季氏比周朝的公侯還要富有。

原文


季氏富於周公,而求也為之聚斂而附益之。子曰:“非吾徒也。小子鳴鼓而攻之,可也。”

出處


《論語 先進篇第十一》(11.17)

註釋


季氏富於周公:季氏比周朝的公侯還要富有。
聚斂:積聚和收集錢財,即搜刮。
益:增加。

譯文


季氏比周朝的公侯還要富有,而冉求還幫他搜刮來增加他的錢財。孔子說:“冉求不是我們這類人了,你們可以大張旗鼓地去攻擊他吧!”

評析


魯國的三家曾於公元前562年將公室,即魯國國君直轄的土地和附屬於土地上的奴隸瓜分,季氏分得三分之一,並用封建的剝削方式取代了奴隸制的剝削方式。公元前537年,三家第二次瓜分公室,季氏分得四分之二。由於季氏推行了新的政治和經濟措施,所以很快富了起來。孔子的學生冉求幫助季氏積斂錢財,搜刮人民,所以孔子很生氣,表示不承認冉求是自己的學生,而且讓其他學生打著鼓去聲討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