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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建平

國民黨將領

李建平,字育之,號誠中,湖北應城人。黃埔軍校第3期畢業。1935年任湘鄂邊區剿匪總部新編第3旅上校參謀主任,1936年4月任第94師280旅560團上校團長

人物簡介


李建平(1900~1951),字育之,號誠中,應城陳河人,出生農家,家境殷實。1925年,他與同鄉好友陳振新、劉志達結伴南行,考入黃埔軍校第三期步兵科。不久,隨軍校學員部隊出征,平定"楊劉之亂"(楊希閔、劉震寰),在校加入國民黨。
1926年初,李建平從黃埔軍校結業,先後任少尉排長、上尉連長、少校團附、少校營長,參加過北伐戰爭、蔣桂戰爭、蔣馮閻戰爭,多次在戰鬥中負傷。1931年至1934年,李建平歷任第四十八師特務團中校團附,新編第三旅三團上校團長、上校參謀主任。此時,他追隨同鄉同學蔣作均(時任新編第三旅旅長),在洪湖、興山、宣恩等地"剿共"。
1936年4月,調任第九十四師二八○旅五六○團上校團長,駐防河北。1937年"七·七"盧溝橋事變爆發,李建平奉命率部抗擊日軍於南口。1938年春,中國軍隊與侵華日軍在冀南大補寨激戰,李建平右肩中彈,帶傷督師衝殺,擊潰了日軍,被擢升為少將旅長,授"華胄榮譽獎章"。此後又率部轉戰晉豫。翌年夏季,任九十四師少將參謀長。1939年底,李建平投考陸軍大學將官班,離晉返渝。1941年以後,先後出任貴州省保安處少將參謀,西康禁煙巡察執法監察部少將督察官,國民黨軍委會少將參議。抗日戰爭勝利后,李建平由重慶回武漢,進入中央訓練團武漢分團受訓,任少將大隊長。1947年10月,47歲的李建平退役,當上了湖北省國民義務勞動委員會主任委員。
1948年初,中原地區人民解放軍轉入戰略進攻,國民黨軍政要員紛紛南逃。李建平攜帶家眷回到應城。同年秋,經女婿陳厚安(陳振新之子,中共地下黨員、天漢縣城工部人員)做工作,曉以大義、動以親情,勸導岳父審時度勢、棄暗投明,為人民做點好事,將功贖罪,也為自己留一條後路。於是,李建平應中共鄂中地委城工部部長邱肱良、中共天漢縣委城工部部長陸天虹之邀約,秘密前往天門蔣場接受中共指示和任務。為了工作便利,他又返住武昌,利用自己擔任省國民義務勞動委員會主任委員的身份和昔日軍中千絲萬縷的關係,搜集白崇禧"戡亂"總體戰的絕密文件和其他軍事情報。他還通過舊部把自己的親信童伊為(時任湖北省建設廳設計專員)派往武漢輪渡管理處當處長,控制和掌握武漢三鎮的水上交通。進而聯絡職工工會抵制國民黨武漢當局把渡船調往鄂西的軍令,將大部分船隻開到武昌江邊的秘密處藏起來。
1949年5月17日,武漢解放,解放軍進城後輪渡立刻恢復,隨即啟動城內交通。武漢解放1個月後,武漢軍事管制委員會鑒於李建平為解放武漢做過有益的工作,勸其留漢工作,李建平婉言謝絕,手持陸天虹寫的證明信回到應城故里。不久,李建平被捕入獄。
1951年12月,應城縣人民法院以反革命罪判處李建平死刑。1986年4月,應城縣人民法院經過複查和重新審理,呈報孝感地區中級人民法院批複。1986年4月為李建平平反。結論是:李建平解放前確系國民黨軍政要員,但解放前夕已棄暗投明,接受我黨指示,積極配合中共鄂中城工部工作,為人民解放事業和武漢的解放作出了一定的貢獻。對其應按照我黨既往不咎的政策,以起義投誠人員對待。撤銷原判,宣告李建平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