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會計標準
企業會計標準
企業會計標準是為了規範企業財務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內容,提高會計信息質量,降低資金成本,提高資源配置效率,財政部所制定的統一的企業會計規範。
國家標準GB 3935. l-83標準化基本術語第一部分對標準作如下定義:“標準是對重複性事物和概念所做的統一規定。它以科學、技術和實踐經驗的綜合成果為基礎,經有關方面協商一致,由主管機構批准,以特定形式發布,作為共同遵守的準則和依據。”
1.1949年——1957年:學習前蘇聯,建立國營企業會計制度;
2.1957年——1978年:破除迷信
3.1978年——1992年:試圖建立具有中國特色的會計體系階段
4.1992年至今,向國際會計標準趨同
企業會計標準 頒布時間 適用範圍 備註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會計制度》 1985 中外合資企業 現已被《企業會計制度》所取代
《股份制試點企業會計制度》 1992年 股份公司 被《企業會計制度》所取代
《會計準則、財務通則及13個行業會計制度》 1992年到1993年 所有企業 仍然有效但範圍逐步縮小
《股份有限公司會計制度》 1998年 股份公司 被《企業會計制度》所取代
16項具體會計準則 1997年至2005年 適用範圍不同 所有企業適用《現金流量表》《債務重組》《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更和會計差錯更正》《非貨幣性教育》《或有事項》《借款費用》《租賃》七項準則,《投資》《無形資產》《存貨》《固定資產》四項準則股份公司實行,鼓勵其他企業先行實施,《關聯方關係及其交易披露》《資產負債表日後事項》《收入》《建造合同》《中期財務報告》五準則上市公司適用
《金融企業會計制度》 2002年 金融企業
《小企業會計制度》 2003年 小企業
《企業會計準則及38項具體會計準則》 2006年頒布 上市公司先行,鼓勵其他企業使用,執行38項準則的企業不再執行《具體會計準則》及《企業會計制度》和《金融企業會計制度》
《企業會計準則應用指南》 2006年10月30日
我國現行企業會計準則體系
基本準則
會計準則應用指南
解釋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