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政府機構
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承辦上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徠和所在地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是主管鄭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和行政執法工作的政府機構,主要職能是:依法確認各類經營者的主體資格,監督管理或參與監督管理各類市場,依法規範市場交易行為,保護公平競爭,查處經濟違法行為,取締非法經營,保護正常的市場經濟秩序。
1.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
2.組織管理本行政區域內工商企業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人的登記註冊,核定註冊單位名稱,審定、批准、頒發有關證照,實行監督管理。
3.組織監督檢查市場競爭行為,查處壟斷和不正當競爭案件,打擊流通領域的走私販私行為;打擊傳銷和變相傳銷等經濟違法行為。
4.組織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組織查處侵犯消費者權益案件,保護經營者、消費者合法權益。依法組織監督市場交易行為,組織監督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組織查處市場管理和商標管理中的經銷摻假及假冒商品行為。
5.組織實施各類市場經營秩序的規範管理與監督。
6.組織管理經紀人和經紀機構。
7.依法管理合同行為,監督處理利用合同危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的違法行為。組織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監管拍賣行為。
8.管理註冊商標,監督管理商標印製;組織查處商標侵權行為,保護註冊商標專用權。
9.組織管理廣告發布與廣告經營活動。
10.組織管理個體工商戶、個人合夥和私營企業的經營行為。
11.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它工商行政管理職責。
12.組織管理全系統的黨建、業務、行政、人事、財務、紀檢、監察等工作。
鄭州市工商局
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局機關重要文件的起草、調研和文秘、檔案、信訪、機要、保衛、保密、房產、後勤等行政管理工作;
負責全系統信息、統計、催辦查辦、目標管理、計劃生育等工作
組織處(人事處)
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工商系統內的幹部管理、基層黨組織建設領導班子思想作風建設、職工隊伍建設;協助局黨組會同縣(市)黨委組織部門對縣(市)工商局正副局長行使雙重管理職責;
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的機構、編製、人事、勞動工資等管理工作;負責全系統專業人員培訓,指導、協調全系專業技術職務的評聘工作。
宣傳教育處
傳達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負責工商系統的宣傳報道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
組織黨員幹部的學習和培訓;負責制定全系統教育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培訓中心工作。
老幹部服務處
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與服務,指導局系統離退休人員的管理與服務工作。
財務處
制定系統財務會計制度並監督執行;管理全市工商系統財務工作;組織系統規費、管理費的收繳工作;負責全系統的罰沒財物的收交管理工作;負責系統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和物資管理及服裝配置工作;負責全系統大型基建計劃審核工作;負責機關專項經費的管理;指導監督直屬單位的財務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對本系統財務進行審計。
法制處
負責工商行政管理地方性法規、規章及規範性文件的起草、協調工作;參與政府有關部門涉及工商行政管理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草案的起草工作;
負責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統的法制宣傳教育及普法工作;承擔工商行政管理規章、規範性文件的清理、編纂工作;
組織、指導、協調、監督全市工商行政執法監督工作;
承擔工商案件複議應訴工作;承辦有關案件的審核工作;指導全市工商系統的行政複議和行政賠償工作;負責本局行政案件應訴工作,指導、協調全市工商系統的應訴工作;負責工商科研課題研究,為領導決策服務。
市場監督管理處
研究制訂有關我市市場管理的政策、措施,調查研究各類市場發展與管理情況,指導全市工商系統對各類市場的監督管理;制訂市場交易規則,規範市場交易行為;
監督管理各類消費品市場、生產資料市場,參與監督管理生產要素市場和文化、期貨等市場;監督管理各類經紀人、交易員的經營活動,並負責其資格認定;參與起草有關市場管理的地方性法規、規章;參與論證規劃全市市場布局;組織開展對各類交易市場的登記及統計工作,負責冠市名各類市場的登記和全國性跨省區商品交易的登記工作;
負責汽車經營單位資格的初審和對市屬企業的經營汽車的驗證管理;參與各類市場的培育建設,指導市場發展服務機構的工作。
企業註冊登記處
依徠法審核、註冊企業的名稱,負責屬市局登記範圍的內資企業、辦事機構的註冊登記及其營業執照的頒發。負責內資非公司企業的核轉。
負責起草對全市內資企業註冊登記的有關制度和規定,指導全系統內資企業的註冊登記工作,完成上級布置的其它工作。
外商投資企業註冊登記處
法審核、註冊企業的名稱,負責屬市局登記範圍的外商投資企業及其分支機構、辦事機構的註冊登記及其營業執照的頒發。負責外商投資企業到外地設立分支機構的核轉。
負責起草對全市外商投資企業註冊登記的有關制度和規定,完成上級布置的其它工作。
企業監督管理處
監督屬市局登記範圍的企業按照有關規定辦理開業、變更、註銷登記手續;
監督屬市局登記範圍的企業按照登記事項從事經營活動、負責對市局登記註冊企業的年檢工作;
監督企業按規定辦理年檢手續;指導全市企業年檢和個體工商戶的驗照工作;制
止和查處企業涉及及登記註冊的違法行為,查處和取締無照經營;負責“經濟戶口”的管理工作;
依法對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指導所屬單位註冊登記監督管理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全市下崗失業人員再說業工作;完成上級布置的其它工作。
消費者權益保護處(鄭州市工商局打假辦)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查處損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聽取消費者對經營者交易行為、商品服務等問題的意見,並及時調查處理;
依法處理廣大消費者對商品質量、交易行為及售後服務的各種投訴案件;指導消費者協會工作。
商標廣告監督管理處
負責全市商標註冊、商標管理工作,保護註冊商標專用權;參與起草有關商標管理的地方性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依法查處商標侵權案件;會同有關處辦理商標侵權行政複議案件;負責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及商標印製的管理工作;負責認定著名商標、推舉馳名商標工作;
指導全市企業商標工作和商標代理工作,負責商標信息的收集和管理工作。廣告監督管理處研究制訂全市廣告發展規劃;參與起草广告管理的地方性法規、規章;監督管理全市廣告發布及其他各類廣告活動,負責廣告經營單位的審批、登記、註冊,核發廣告經營許可證;
依法查處虛假廣告及各類違法廣告;指導本系統廣告管理工作;指導廣告行業組織的工作。
公平交易管理處(鄭州市經濟違法舉報中心)
監督檢查全市市場交易行為,依法制止壟斷和不正當競爭;
打擊走私、販私、投機倒把、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等經濟違法、違章行為;
組織、指導、監督、法規、規章;
負責審批縣(市)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報批的經濟案件;
依法監督經濟合同,打擊利用經濟合同進行欺詐行為;
推廣並監督國家統一制定的合同文體的使用,對經濟合同進行簽證;
會同有關處室做好緝私罰沒款上繳的管理及系統辦案準備工作;
指導經濟檢查的辦案工作。
岳希忠:黨組書記、局長 主持全面工作。 岳希忠 黨組書記、局長 趙小林:黨組副書記、副局長(正處級) 協助黨組書記、局長岳希忠負責全面工作。分管財務處、人事處、離退休幹部處、調研辦。 張元龍: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管公平交易處、市場合同監督管理處、電子商務監管中心籌建處、市經紀人協會。 張元龍 黨組成員、副局長 陳傳建: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管辦公室、商標廣告監督管理處、宣傳教育處、信息中心、機關服務中心、網格化管理辦公室、市廣告協會、市商標協會、市工商學會。 劉勇: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管法制處、消費者權益保護處、機關黨委、“3.15”投訴中心、市消費者協會。 江洪: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管註冊登記處、企業和個體私營經濟監督管理處、外商投資企業註冊監督管理處、市個體私營經濟協會。 黃靜: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分管監察室、審計處。 |
地址:興華南街17號。
2009年1月,獲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授予的“第二批全國文明單位”榮譽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