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全茂

郭全茂

郭全茂,男,漢族,1966年11月生,山西沁源人,1988年7月參加工作,1986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大學學歷,工學學士,經濟學碩士。

曾任海南省委統戰部副部長,海南省工商聯(總商會)黨組書記、常務副主席(副會長),兼省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工委副書記。

2020年8月31日,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撤銷郭全茂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七屆海南省委員會委員資格。

2020年9月,經海南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海南省委批准,決定給予郭全茂開除黨籍處分,由海南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

人物履歷


1988.07-1991.03,武漢測繪科技大學黨委辦秘書;
1991.03-1993.09,海南測繪局秘書;
1993.09-1996.03,海南測繪局辦公室副主任;
1996.03-2001.06,海南省測繪院院長(正處級);
2001.06-2004.10,海南測繪局行業管理處處長;
2004.10-2006.07,海南省白沙縣委常委、縣政府副縣長(正處級);
2006.07-2008.08,海南省儋州市委副書記、市政府市長(正處級);
2008.08-2010.07,海南省儋州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長(副廳級);
2010.07-2013.12,海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省衛生廳黨組成員;
2013.12-2014.07,海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黨組書記、副局長,省衛生廳黨組成員,兼省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正廳級);
2014.07-2017.02,海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黨組書記、副局長,兼省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
2017.02-2020.07,海南省委統戰部副部長,省工商聯(省總商會)黨組書記、第一副主席(副會長),兼省委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工委副書記。

人物事件


違紀違法

2020年8月31日,政協第七屆海南省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通過《關於撤銷郭全茂政協第七屆海南省委員會委員資格的決定》(簡稱《決定》)。
《決定》稱,“鑒於郭全茂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根據中共海南省委的建議,依照《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章程》等有關規定,政協第七屆海南省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決定:撤銷郭全茂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七屆海南省委員會委員資格。”

雙開處分

2020年9月,經海南省委批准,海南省紀委監委對海南省委統戰部原副部長郭全茂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郭全茂違反組織紀律,擅自決定、批准使用大額資金;違反廉潔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或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在工程項目承攬方面為他人提供幫助,非法收受財物。
郭全茂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忘記初心使命,為官不廉,政商關係親清不分,把黨和人民賦予的權力變成謀取私利的工具。郭全茂的行為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應予嚴肅處理。鑒於郭全茂主動投案,如實交代違紀違法問題,主動上交違紀違法所得,認錯悔錯態度好,按照“懲前毖後、治病救人”原則,對其可予減輕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海南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海南省委批准,決定給予郭全茂開除黨籍處分,由海南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