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有制經濟
非公有制經濟
非公有制經濟是相對於公有制經濟而產生的一個名詞。它是我國現階段除了公有制經濟形式以外的所有經濟結構形式。它也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非公有制經濟主要包括個體經濟、私營經濟、外資經濟等。
個體經濟,是由勞動者個人或家庭佔有生產資料,從事個體勞動和經營的所有制形式。它是以勞動者自己勞動為基礎,勞動成果直接歸勞動者所有和支配。他是社會主義初級階段一種重要的非公有制經濟。
私營經濟,是以生產資料私有和僱用勞動為基礎,以取得利潤為目的所有制形式。它也是社會主義初級階段一種重要的非公有制經濟。
非公有制經濟
外資經濟,是我國發展對外經濟關係,吸引外資建立起來的所有制形式。它包括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中的境外資本部分,以及外商獨資企業。它也是社會主義初級階段一種重要的非公有制經濟。
改革開放以來形成了以公有製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制度。非公有制經濟是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非公有制經濟已成為我國國民經濟中一支不可缺少的力量。
中華全國工商業聯合會、工業信息化部中小企業司非國有經濟處、中國民私營經濟研究會、中國非國有經濟研究會、中國非國有經濟網、中國非國有經濟發展年會、中國非公有制經濟發展論壇、北京大學民營經濟研究院等。
中國共產黨 和中國政府對非公有制經濟在社會主義中國存在、發展及其地位、作用的認識以及相關的方針政策,經歷了一個曲折變化和不斷深化的發展過程。中國的非公有制經濟也經歷了曲折的發展歷程。
1949年9月29日頒布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規定,對中國的國營經濟、合作社經濟、農民和手工業者的個體經濟、私人資本主義經濟和國家資本主義經濟,實行“以公私兼顧、勞資兩利、城鄉互助、內外交流的政策,達到發展生產、繁榮經濟之目的”的方針。由於實行了在國營經濟領導下多種經濟成份並存的所有制制度,調動了各種經濟成份的積極性,中國國民經濟在極其困難的情況下得到恢復和發展。
基於對中國民族資產階級在從新民主主義向社會主義轉變的時期仍然“既有剝削工人階級取得利益的一面,又有維護憲法、願意接受社會主義改造的一面”的認識,中國共產黨和中國政府對民族資產階級採取了“團結、批評、教育”的政策;對私人資本主義經濟採取了“利用、限制、改造”和平贖買的政策,於1956年完成了對資本主義工商業的社會主義改造。至此中國的私人經濟基本消失,僅存的一些個體經濟,由於人數與規模甚小,對國民經濟的影響已微乎其微。此後的20多年間,非公有制經濟在中國作為“產生資本主義的土壤”而被徹底排斥。
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後,非公有制經濟開始得到恢復和發展。
1980年8月中共中央轉發《進一步做好城鎮勞動就業工作》的文件指出,個體經濟是“從事法律許可範圍內的,不剝削他人的個體勞動。這種個體經濟是社會主義公有制的不可缺少的補充,在今後一個相當長的歷史時期內都將發揮積極作用。”1981年6月中共中央《關於建國以來黨的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明確指出:“國營和集體經濟是中國基本的經濟形式,一定範圍的勞動者個體經濟是公有制經濟的必要的補充。”1982年12月中國人大五屆五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十一條規定:在法律規定範圍內的城鄉勞動者個體經濟是社會主義公有制經濟的補充。個體經濟在中國迅速發展。
1984年《中共中央關於經濟體制改革的決定》第一次系統闡述了黨在現階段對發展個體經濟的基本指導方針,指出“堅持多種經濟形式和經營方式的共同發展,是我們長期的方針,是社會主義前進的需要”。
1987年11月,中共十三大明確提出鼓勵發展個體經濟、私營經濟的方針。1988年4月,七屆人大一次會議通過憲法修正案,確定了私營經濟的法律地位和經濟地位。憲法第十一條增加了“國家允許私營經濟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存在和發展。私營經濟是社會主義公有制經濟的補充。國家保護私營經濟的合法權利和利益,對私營經濟實行引導、監督和管理”的條文。
1992年12月中共十四大明確了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的目標是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並提出要以公有制包括全民所有制和集體所有製為主體,個體經濟、私營經濟、外資經濟為補充,多種經濟成分長期共同發展。1997年9月中共十五大確立“以公有製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是中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一項基本經濟制度。”確認“非公有制經濟是中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對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要繼續鼓勵、引導,使之健康發展。”
1999年3月,中國人大九屆二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明確規定,“在法律規定範圍內的個體經濟、私營經濟等非公有制經濟,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這是國家根本大法對非公有制經濟20年來生存發展及其貢獻的充分肯定。
2005年,國務院《關於鼓勵支持和引導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正式下發。這是一部全面促進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重要的政策性文件,對於推動非公有制經濟跨入歷史發展的新階段,實現更快更好的發展,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影響。
2013年11月12日中國共產黨第十八屆中央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通過的 《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進一步明確:公有製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制度,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重要支柱,也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根基。公有制經濟和非公有制經濟都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都是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基礎。必須毫不動搖鞏固和發展公有制經濟,堅持公有制主體地位,發揮國有經濟主導作用,不斷增強國有經濟活力、控制力、影響力。必須毫不動搖鼓勵、支持、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激發非公有制經濟活力和創造力。
非公有制經濟在支撐增長、促進創新、擴大就業、增加稅收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堅持權利平等、機會平等、規則平等,廢除對非公有制經濟各種形式的不合理規定,消除各種隱性壁壘,制定非公有制企業進入特許經營領域具體辦法。
鼓勵非公有制企業參與國有企業改革,鼓勵發展非公有資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業,鼓勵有條件的私營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
對非公有制經濟地位的認識,是在實踐中不斷深化的。即使在改革開放后的一段時期里,我們也僅將非公有制經濟當成是一個補充成分。2003年,我們已經認識到,個體、私營等各種形式的非公有制經濟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我們認為,隨著國有經濟布局調整的推進、隨著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的推進和國有企業改革的深化、隨著財政體制向公共財政體系的轉軌、隨著對外開放的擴大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不斷完善,非公有制經濟的地位將更加重要,將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中與公有制經濟平等競爭、相互融合的成分,並將在以後相當長時期內發揮一些特殊作用。非公有制經濟將是國民經濟發展強勁穩定的動力。改革開放以來,非公有制經濟的平均增長率遠遠超過國有經濟和集體經濟的增長率,對二十多年來的經濟增長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尤其是在亞洲金融危機后我國經濟相對困難的幾年裡,非公有制經濟對國民經濟發展的推動作用是明顯的。由於國有經濟布局的調整將會持續相當長一段時期,非公有制經濟將會成為國民經濟強勁穩定的發展動力。
非公有制經濟將是創造就業機會的最大來源。創造更多的就業機會,將是各級政府的一個較為長期和艱巨的任務。在過去幾年裡,國有經濟和集體經濟的就業人數持續減少,而正是非公有制經濟每年創造了數百萬的就業機會,不但吸收了新增的就業人員,也吸收了從國有企業分流出來的人員。以後,非公有制經濟仍將會是創造就業機會的最大來源。
非公有制經濟將會是越來越重要的稅源。儘管國有經濟2003年在整體上仍然是政府最大的稅收來源,但非公有制經濟直接和間接創造的稅收將佔有越來越大的比重,特別是在增量上會佔有越來越大的比重。
非公經濟將是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直接參與者和積極推動者。我們儘管已經初步建立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但完善市場經濟體制還需要相當長一段時間。在這個過程中,非公有制經濟將是平等競爭、厲行法治等基本規則的直接參與者和積極推動者。
為什麼要大力發展非公有制經濟?
改革開放以來,中國國有經濟呈不斷發展的趨勢。國有企業在國民經濟中佔據著主要地位,其中郵電、民航、鐵路等總額佔全社會同行業比重的100%,電力煤炭、石油開採、冶金、化工等行業的資產分別佔全社會同行業比重的70%以上,國家財政收入有60%來自國有企業。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非公有制經濟的存在和發展具有客觀必然性。馬克思、恩格斯指出,所有制形式決定於生產力發展水平,“社會制度中的任何變化,所有制關係中的每一次變革,都是產生了同舊的所有制關係不再相適應的新的生產力的必然結果。”生產力決定生產關係,生產關係一定要適應生產力的發展,這是人類社會發展的普遍規律。從生產力發展程度講,中國人口多,底子薄,人均國民生產總值居於世界后列。突出的現象是:13億人口,近8億在農村,基本上還是用手工工具搞飯吃;一部分經濟比較發達的地區同廣大不發達地區和貧困地區同時存在;少量具有世界先進水平的科學技術同普遍的科技水平不高現象同時並存。中國生產力的發展表現為不發達、多層次和不平衡等特點,這決定了在中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社會主義經濟不能只有公有制經濟,而必然是包括公有制、私有制以及其他所有制在內的多種所有制經濟。社會主義經濟建設的歷史經驗也指出,只有堅持以公有製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才能真正堅持、發展和繁榮社會主義經濟。非公有制經濟與公有制經濟的關係決定了要大力發展非公有制經濟。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非公有制經濟與公有制經濟完全可以發揮各自優勢,相互促進,共同發展。具體地說,非公有制經濟與公有制經濟的關係主要表現為,一是公平競爭的關係。公平競爭是市場經濟的要義,也是市場主體發展壯大的基本條件。沒有公平競爭的環境,即使處於優勢地位的企業,也不可能持續健康成長。非公有制經濟與公有制經濟在“歸屬清晰、權責明確、保護嚴格、流轉順暢的現代產權制度”基礎上的公平競爭,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不斷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不斷發展的必要條件。二是互相滲透的關係。現代市場經濟既不是單一的公有制經濟,也不是單一的非公有制經濟,而是各種所有制經濟互相滲透、互相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經濟,股份制就是這種滲透和融合的典型形式。十六屆三中全會《決定》指出:“大力發展國有資本、集體資本和非公有資本等參股的混合所有制經濟,實現投資主體多元化,使股份製成為公有制的主要實現形式。”這必將極大地促進非公有制經濟和公有制經濟的融合、滲透。三是共生相長的關係。非公有制經濟和公有制經濟同處於社會主義國家的行政管理和宏觀調控下,根據統一的市場規則運行。作為市場主體,兩者處於競爭相長的過程中,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你離不開我、我也離不開你,大力發展非公有制經濟符合雙方的利益。非公有制經濟的作用決定了要大力發展非公有制經濟。非公有制經濟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為社會主義服務的經濟成分,具有積極的作用。首先,非公有制經濟的發展打破了公有制經濟一統天下的格局,增強了經濟活力。壟斷和競爭不充分,必然帶來經濟效率的損失。非公有制經濟的發展,使得市場主體多元化,形成了多元競爭格局,這有利於節約社會資源、提高經濟效率,有利於建成完善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其次,非公有制經濟的發展促進了公有制企業特別是國有企業的改革。非公有制經濟的發展,不僅對國有企業形成了加快改革和發展的壓力,而且為國有企業的改革建立了一個“參照系”,有利於加快國有企業的改革進程;非公有制經濟的發展是混合所有制經濟發展的必要條件,以股份製為代表的混合經濟的發展,有利於國有企業建立法人財產權和法人治理結構,實現所有權和經營權分離,形成企業內部的制衡機制和科學的決策機制,從而有利於從根本上改革傳統國有企業;非公有制經濟已成為吸納社會新增勞動力就業的主渠道,有利於國有企業分流富餘人員,提高效率。第三,非公有制經濟的發展加快了中國國民經濟的發展。非公有制經濟在國民經濟的很多領域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不僅提供了多樣化的產品和服務,而且提供了大量的就業機會。
非公有制經濟從無到有,從小到大迅速崛起。無論從哪個角度評價,
非公有制經濟的崛起都足以影響著中國改革開放的進程,使中國經濟在長達十幾年的時間裡保持快速增長,讓中國的經濟、社會充滿活力。中國非公有制經濟產生、崛起的歷史,值得回顧,更需要總結。
粉碎“四人幫”之後,改革開放之初,中國經濟瀕臨崩潰的邊緣,物質產品極度匱乏,生產力發展水平與發達國家的差距越來越大。恢復生產,恢復建設,以經濟建設為中心,成為黨的工作的重中之重。但是,在1978年的時候,要搞經濟建設談何容易?一方面“要錢沒錢”,當年的GDP只有3624.1億元,1.67億美元的外匯儲備更是不值一提。另一方面則是“要命有的是”,760萬已經回城的和近900萬即將回城的知青,加上城市裡原有的待業青年,就業壓力讓人喘不上氣來。在這種情況下,發展經濟的路該怎麼走?在解決經濟發展所需資金方面,當時的決策者決定引進國外資金“借雞生蛋”。很快,可口可樂、松下、通用等國際知名企業來了,最早一批合資企業誕生了,作為當時利用外資的最大項目上海寶鋼破土動工了。
既然眼睛向外能夠立見成效,該不該眼睛向內呢?1979年1月17日,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閉幕不到一個月,鄧小平約見胡厥文、胡子昂、榮毅仁、古耕虞、周叔五位老工商業者。在這次後來被人稱為“五老火鍋宴”的重要談話中,鄧小平提出,“要落實對原工商業者的政策”,“總之,錢要用起來,人要用起來”。就在這次談話之後不久,榮毅仁挑頭創辦了中信公司。一些上海的老工商業者以民間集資方式創辦了中國第一家民營企業“愛國建設公司”。緊接著,溫州一個叫章華妹的小販領到了據說是中國第一張個體工商戶執照,北京的劉桂仙在一個小衚衕里開辦了首都第一家個體餐館。同樣在北京,尹盛喜帶領一些待業青年成立了“大碗茶青年茶社”,在繁華的前門大街上做起了買賣。兩年之後的1981年6月,十一屆六中全會通過的《關於建國以來黨的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中指出:“一定範圍內的勞動者個體經濟是公有制經濟的必要補充。”又過了幾個月,在中共中央、國務院下發的一份文件中,第一次提出對個體經濟要“引導、鼓勵、促進、扶持”的八字方針。閘門打開了。蘊藏於民間的財富創造力和創業活力噴涌而出。如果說,有關真理標準的那場大討論為改革開放打開了思想的天窗,那麼可以說,從一開始就放手允許個體私營經濟發展的決策,為改革開放添加了源源不絕的的經濟動力。
改革開放之路不可能一帆風順,中國非公有制經濟的崛起經歷了艱難曲折的過程。許多人都記得“傻子”年廣久,但人們或許忘了“年傻子”曾引發的一場關於僱工問題的大辯論。上世紀80年代初,生意越做越火的年廣久瓜子工廠開設了幾個分廠,僱工人數已達105人。於是,有人引用經典理論中關於僱工超過8人就不是普通個體經濟而是剝削的說法,質疑個體私營經濟的“理論合法性”。就在上述爭論還沒有結果的時候,隨著溫州、義烏等地小商品經濟的快速發展、交易活躍,又有人提出“長途販運”是不是投機倒把的詰難,各地“嚴打”投機倒把、走私、偷逃稅、擾亂市場經濟秩序等經濟犯罪案件的報道連篇累牘。1982年,溫州發生了“八大王事件”。“電機大王”胡金林、“線圈大王”鄭祥青等8個個體工商戶要麼被逮捕判刑,要麼被迫逃離家鄉。在搞了十幾年的計劃經濟和單一公有制之後,人們對非公有制經濟的出現不習慣,看不慣,並由於種種誤解而引發爭論,是正常的。對此,鄧小平提出“等一等”,“看一看”,主張“不爭論”,一切讓實踐檢驗。很快,在中共十二大及五屆中國人大期間,個體私營經濟“作為公有制經濟必要的、有益的補充”這一全新提法出現了,新的《憲法》中規定,“國家保護個體經濟的合法權利和利益”,明確了對個體經濟“指導、幫助、監督”的方針。1983年8月30日,胡耀邦、萬里、習仲勛、王震等黨和國家領導人在中南海親切接見中國集體經濟和個體經濟的先進代表,胡耀邦即席發表講話說,從事個體勞動同樣是光榮的,鼓勵個體、私營老闆們干光彩的事,做光彩的人。
然而,爭論雖然可以暫時平息,卻不會銷聲匿跡。80年代末90年代初,有人蓄意掀起了所謂姓“社”姓“資”的爭論,矛頭所指之處,既涉及“外資問題”、“特區問題”,更多地則是非公有制經濟的發展。改革開放的總設計師鄧小平敏銳地察覺到這股逆流究竟想要否定什麼,發表一系列重要講話,並著重提出了“三個有利於”的標準。東方風來滿眼春,鄧小平的南方談話撥亂反正,一掃陰霾,非公有制經濟由此注入新的活力,煥發更大的生機。借這股東風,“多種經濟成分共同發展”的概念寫進了中共十四大的報告,“國家實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成為《憲法》修正案的重要內容。
或許應了“樹大招風”的老話,就在非公有制經濟進入發展快車道之時,隨著一批批私營企業名聲鵲起並雄心勃勃地介入國有企業改制,一批批私營老闆躋身《福布斯》富豪榜之後,一些人的目光開始盯住那些“問題富豪”。無論是因非法集資被槍斃的沈太福,因走私罪而潛逃的賴昌星,無論是曾名滿中國,卻不免樂極生悲的牟其中、唐萬新,也無論是因為一些很難說清的原因被抓、被關的孫大午、李經緯、鄭俊懷,這些人的落馬,讓一些人開始追問私營企業家的“原罪”。甚至連身世清白的民營老闆李海倉的意外之死,也被人幸災樂禍地認為是“為富不仁”的報應。
對私營企業家這一新的社會階層該怎麼認識,如何評價?又該如何對待他們?執政黨給出了十分清晰的回答。在中共十六大上,確立了“兩個毫不動搖”的基本經濟制度,確認個體戶、私營企業主也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鼓勵努力創造財富,提出包括資本在內的多種要素“按貢獻”分配的新分配製度概念,並最終將保護私人財產等相關內容寫進新《憲法》。回顧30年非公有制經濟的成長史,每一步前進都伴隨著思想解放,都意味著舊理論、舊體制的突破和新理論、新體制的建立。不斷地解放思想,就是非公有制經濟不斷發展的重要保證。
30年不過是一代人的時間,卻成長起幾代民營企業家。他們是改革開放的“弄潮兒”,是敢於突破舊體制、敢於實驗和建立新體制的踐行者,是創造了大量財富的,為國家做出了貢獻的實幹家。人們不會忘記魯冠球、陳春先、柳傳志、尹明善、劉永好等等一批最早“下海”、“弄潮”的企業家。他們在沒有路的地方走出了路,他們經歷了數不清的艱難困苦。他們中的有些人從開始創辦企業至今(2018年初)仍孜孜不倦;有些人雖然淡出舞台,甚至告別人生,但卻夯實了企業的基礎,帶出了一支團隊,打造了一個品牌。不必諱言,他們之中的一些人沉淪了,但即使是這些人的失敗,也為後來者提供了寶貴的經驗和教訓。1987年,一位領導人為劉永好四兄弟的企業題詞:“中國的經濟振興寄希望於社會主義企業家。”事實上,正如劉永好兄弟的“希望集團”所寓意的那樣,非公有制經濟越來越成為推動中國經濟發展的生力軍,擔負起振興經濟的重任。據不完全統計,截至“十五”末期,民營工業企業的數量占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的比重已達68.3%,私營企業法人單位498萬家,民營經濟占整個GDP比重超過60%。在許多地方,非公有制經濟提供的稅收支撐著地方財政收入,個體、私營企業吸納的就業人員佔新增就業人員的2/3以上。提及非公有制經濟的發展絕不能忽視私營企業家的作用。
企業家是一種稀缺資源,是社會的寶貴財富。黨和國家十分重視私營企業家隊伍的健康成長,對他們提出了“愛國、敬業、誠信、守法、貢獻”的要求,希望他們成為優秀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成千上萬的私營企業家在不同的領域、不同的行業勤奮地工作,努力地創造。他們不僅能夠不斷地把企業做大、做強,生產出大量的產品,將“中國製造”推向世界。同時,在積極參與光彩事業開發扶貧,積極參與社會慈善事業,公益事業扶危濟困,在推動企業黨建工作、文化建設、建立新型勞動關係等等方面,私營企業家們體現出了強烈的社會責任感。2007年10月,中國共產黨第十七次中國代表大會召開。在2217名黨的代表中,陳鋒、潘剛、梁穩根、王健林等18位來自非公有制企業的代表格外引人注目。2008年3月3日,第十一屆中國政協開幕,在步入人民大會堂的2200餘名新一屆政協委員中,有160多位委員來自非公有制企業。從出席黨的代表大會,到擔任各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作為新社會階層的一部分,私營企業家群體的社會地位、政治地位不斷提高,他們正在不斷塑造一種全新的形象。
最高檢公布保障非公經濟18條意見
2016年3月12日下午,最高人民檢察院在其官網上全文發布了《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充分發揮檢察職能依法保障和促進非公有制經濟健康發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本次發布的《意見》共6個部分18條內容。
《意見》要求,各級檢察機關依法打擊侵犯非公有制企業權益和非公有制經濟人士人身、財產權利的刑事犯罪;依法懲治破壞市場秩序、侵犯非公有制企業產權和合法權益的經濟犯罪;依法打擊侵犯非公有制企業合法權益的職務犯罪。
針對保障非公有制企業權益的問題,《意見》明確指出,各級檢察機關要嚴格執行寬嚴相濟刑事政策。防止不講罪與非罪界限、不講法律政策界限、不講方式方法,防止選擇性司法,防止任意侵犯非公有制企業合法權益問題的發生。
《意見》強調,檢察機關應結合查辦侵害非公有制企業合法權益的犯罪案件以及非公有制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犯罪案件,深入剖析典型案件和發案規律,及時提出檢察建議,幫助非公有制企業建章立制,堵塞漏洞。
(1)非公有制經濟是國民經濟發展的一個增長點,生產了大量的物質產品和勞務產品,在滿足人民需要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2)它們增加了社會資本,為國家提供了大量的稅金;(3)它們吸納了大量人員就業,為社會穩定作出了貢獻;(4)它們促進了產業結構的調整和升級,加快了第三產業的發展;(5)它們促進了公有制經濟的改革,加快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
非公有制經濟已經成為中國國民經濟最具活力的部分之一,它不僅對發展中國社會生產力,滿足人民多樣化需要,促進國民經濟發展發揮著日益重要的作用,而且吸納了大量社會閑散人員和國有企業下崗職工,為維護社會穩定做出了貢獻。非公有制經濟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它在滿足人民多樣化的需要,增加就業,促進國民經濟的發展中起著積極作用。非公有制經濟的出現和發展,適應了中國現階段生產力發展水平,是黨的改革開放政策的產物。非公有制經濟的健康發展,不僅符合非公有制經濟人士的自身利益,也是對國家、對社會做出的貢獻,有利於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有利於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偉大事業。在中國整個政治、經濟條件下,由於社會主義公有制經濟居於主體地位,由於人民民主專政的國家政權能夠保障社會主義制度,由於非公有制經濟始終受到國家的引導、監督和管理,因此非公有制經濟的存在和發展,不僅不會衝擊公有制經濟的主體地位,動搖社會主義的基本制度,而且還會在與公有制經濟的聯繫、競爭和合作中,有益於公有制經濟的發展。當前,中國正處於改革的攻堅階段、發展的關鍵時期,無論是深化國有企業改革,調整和優化中國的經濟結構,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形成,實行“兩個根本性轉變”,還是建立全方位、多渠道、多領域的就業體系,保持社會穩定,都需要非公有制經濟的進一步發展。從發展前景看,由於中央政策明確,地方政府支持,市場經濟體制逐步建立,人們思想觀念更新,非公有制經濟在一段時期內仍將快速增長,在中國社會發展中也將發揮更大作用。因此,對待非公有制經濟,要積極鼓勵、引導,使其健康發展。
私有制經濟,指一國佔主導地位的經濟,形成了經濟制度。非公有制經濟一般指所有制結構中的除公有制以外的其他經濟成分。
非公有制經濟的確立
1997年中共“十五大”第一次提出“非公有制經濟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這一論斷,是總結我國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建設的歷史經驗,特別是發展以公有製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歷史經驗得出的嶄新結論,是對鄧小平理論的豐富與發展。
1999年九屆人大二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明確非公有制經濟是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大大促進了社會生產力的發展。
國家對非公有制經濟的政策
國家保護個體經濟、私營經濟等非公有制經濟的合法的權利和利益。鼓勵、支持和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並依法實行監督和管理。
非公有制經濟新36條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民間投資不斷發展壯大,已經成為促進經濟發展、調整產業結構、繁榮城鄉市場、擴大社會就業的重要力量。在毫不動搖地鞏固和發展公有制經濟的同時,毫不動搖地鼓勵、支持和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進一步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有利於堅持和完善我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基本經濟制度,以現代產權制度為基礎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推動各種所有制經濟平等競爭、共同發展;有利於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建立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有利於激發經濟增長的內生動力,穩固可持續發展的基礎,促進經濟長期平穩較快發展;有利於擴大社會就業,增加居民收入,拉動國內消費,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為此 國務院發布關於鼓勵支持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新36條。即:一、進一步拓寬民間投資的領域和範圍
(一)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鼓勵支持和引導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05〕3號)等一系列政策措施,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法律法規未明確禁止准入的行業和領域。規範設置投資准入門檻,創造公平競爭、平等准入的市場環境。市場准入標準和優惠扶持政策要公開透明,對各類投資主體同等對待,不得單對民間資本設置附加條件。
(二)明確界定政府投資範圍。政府投資主要用於關係國家安全、市場不能有效配置資源的經濟和社會領域。對於可以實行市場化運作的基礎設施、市政工程和其他公共服務領域,應鼓勵和支持民間資本進入。
(三)進一步調整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國有資本要把投資重點放在不斷加強和鞏固關係國民經濟命脈的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在一般競爭性領域,要為民間資本營造更廣闊的市場空間。
(四)積極推進醫療、教育等社會事業領域改革。將民辦社會事業作為社會公共事業發展的重要補充,統籌規劃,合理布局,加快培育形成政府投入為主、民間投資為輔的公共服務體系。
二、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基礎產業和基礎設施領域
(五)鼓勵民間資本參與交通運輸建設。鼓勵民間資本以獨資、控股、參股等方式投資建設公路、水運、港口碼頭、民用機場、通用航空設施等項目。抓緊研究制定鐵路體制改革方案,引入市場競爭,推進投資主體多元化,鼓勵民間資本參與鐵路幹線、鐵路支線、鐵路輪渡以及站場設施的建設,允許民間資本參股建設煤運通道、客運專線、城際軌道交通等項目。探索建立鐵路產業投資基金,積極支持鐵路企業加快股改上市,拓寬民間資本進入鐵路建設領域的渠道和途徑。
(六)鼓勵民間資本參與水利工程建設。建立收費補償機制,實行政府補貼,通過業主招標、承包租賃等方式,吸引民間資本投資建設農田水利、跨流域調水、水資源綜合利用、水土保持等水利項目。
(七)鼓勵民間資本參與電力建設。鼓勵民間資本參與風能、太陽能、地熱能、生物質能等新能源產業建設。支持民間資本以獨資、控股或參股形式參與水電站、火電站建設,參股建設核電站。進一步放開電力市場,積極推進電價改革,加快推行競價上網,推行項目業主招標,完善電力監管制度,為民營發電企業平等參與競爭創造良好環境。
(八)鼓勵民間資本參與石油天然氣建設。支持民間資本進入油氣勘探開發領域,與國有石油企業合作開展油氣勘探開發。支持民間資本參股建設原油、天然氣、成品油的儲運和管道輸送設施及網路。
(九)鼓勵民間資本參與電信建設。鼓勵民間資本以參股方式進入基礎電信運營市場。支持民間資本開展增值電信業務。加強對電信領域壟斷和不正當競爭行為的監管,促進公平競爭,推動資源共享。
(十)鼓勵民間資本參與土地整治和礦產資源勘探開發。積極引導民間資本通過招標投標形式參與土地整理、復墾等工程建設,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投資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堅持礦業權市場全面向民間資本開放。
三、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市政公用事業和政策性住房建設領域
(十一)鼓勵民間資本參與市政公用事業建設。支持民間資本進入城市供水、供氣、供熱、污水和垃圾處理、公共交通、城市園林綠化等領域。鼓勵民間資本積極參與市政公用企事業單位的改組改制,具備條件的市政公用事業項目可以採取市場化的經營方式,向民間資本轉讓產權或經營權。
(十二)進一步深化市政公用事業體制改革。積極引入市場競爭機制,大力推行市政公用事業的投資主體、運營主體招標制度,建立健全市政公用事業特許經營制度。改進和完善政府採購制度,建立規範的政府監管和財政補貼機制,加快推進市政公用產品價格和收費制度改革,為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市政公用事業領域創造良好的制度環境。
(十三)鼓勵民間資本參與政策性住房建設。支持和引導民間資本投資建設經濟適用住房、公共租賃住房等政策性住房,參與棚戶區改造,享受相應的政策性住房建設政策。
四、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社會事業領域
(十四)鼓勵民間資本參與發展醫療事業。支持民間資本興辦各類醫院、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療養院、門診部、診所、衛生所(室)等醫療機構,參與公立醫院轉制改組。支持民營醫療機構承擔公共衛生服務、基本醫療服務和醫療保險定點服務。切實落實非營利性醫療機構的稅收政策。鼓勵醫療人才資源向民營醫療機構合理流動,確保民營醫療機構在人才引進、職稱評定、科研課題等方面與公立醫院享受平等待遇。從醫療質量、醫療行為、收費標準等方面對各類醫療機構加強監管,促進民營醫療機構健康發展。
(十五)鼓勵民間資本參與發展教育和社會培訓事業。支持民間資本興辦高等學校、中小學校、幼兒園、職業教育等各類教育和社會培訓機構。修改完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落實對民辦學校的人才鼓勵政策和公共財政資助政策,加快制定和完善促進民辦教育發展的金融、產權和社保等政策,研究建立民辦學校的退出機制。
(十六)鼓勵民間資本參與發展社會福利事業。通過用地保障、信貸支持和政府採購等多種形式,鼓勵民間資本投資建設專業化的服務設施,興辦養(托)老服務和殘疾人康復、托養服務等各類社會福利機構。
(十七)鼓勵民間資本參與發展文化、旅遊和體育產業。鼓勵民間資本從事廣告、印刷、演藝、娛樂、文化創意、文化會展、影視製作、網路文化、動漫遊戲、出版物發行、文化產品數字製作與相關服務等活動,建設博物館、圖書館、文化館、電影院等文化設施。鼓勵民間資本合理開發旅遊資源,建設旅遊設施,從事各種旅遊休閑活動。鼓勵民間資本投資生產體育用品,建設各類體育場館及健身設施,從事體育健身、競賽表演等活動。
五、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金融服務領域
(十八)允許民間資本興辦金融機構。在加強有效監管、促進規範經營、防範金融風險的前提下,放寬對金融機構的股比限制。支持民間資本以入股方式參與商業銀行的增資擴股,參與農村信用社、城市信用社的改制工作。鼓勵民間資本發起或參與設立村鎮銀行、貸款公司、農村資金互助社等金融機構,放寬村鎮銀行或社區銀行中法人銀行最低出資比例的限制。落實中小企業貸款稅前全額撥備損失準備金政策,簡化中小金融機構呆賬核銷審核程序。適當放寬小額貸款公司單一投資者持股比例限制,對小額貸款公司的涉農業務實行與村鎮銀行同等的財政補貼政策。支持民間資本發起設立信用擔保公司,完善信用擔保公司的風險補償機制和風險分擔機制。鼓勵民間資本發起設立金融中介服務機構,參與證券、保險等金融機構的改組改制。
六、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商貿流通領域
(十九)鼓勵民間資本進入商品批發零售、現代物流領域。支持民營批發、零售企業發展,鼓勵民間資本投資連鎖經營、電子商務等新型流通業態。引導民間資本投資第三方物流服務領域,為民營物流企業承接傳統製造業、商貿業的物流業務外包創造條件,支持中小型民營商貿流通企業協作發展共同配送。加快物流業管理體制改革,鼓勵物流基礎設施的資源整合和充分利用,促進物流企業網路化經營,搭建便捷高效的融資平台,創造公平、規範的市場競爭環境,推進物流服務的社會化和資源利用的市場化。
七、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國防科技工業領域
(二十)鼓勵民間資本進入國防科技工業投資建設領域。引導和支持民營企業有序參與軍工企業的改組改制,鼓勵民營企業參與軍民兩用高技術開發和產業化,允許民營企業按有關規定參與承擔軍工生產和科研任務。
八、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重組聯合和參與國有企業改革
(二十一)引導和鼓勵民營企業利用產權市場組合民間資本,促進產權合理流動,開展跨地區、跨行業兼并重組。鼓勵和支持民間資本在國內合理流動,實現產業有序梯度轉移,參與西部大開發、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振興、中部地區崛起以及新農村建設和扶貧開發。支持有條件的民營企業通過聯合重組等方式做大做強,發展成為特色突出、市場競爭力強的集團化公司。
(二十二)鼓勵和引導民營企業通過參股、控股、資產收購等多種形式,參與國有企業的改制重組。合理降低國有控股企業中的國有資本比例。民營企業在參與國有企業改制重組過程中,要認真執行國家有關資產處置、債務處理和社會保障等方面的政策要求,依法妥善安置職工,保證企業職工的正當權益。
九、推動民營企業加強自主創新和轉型升級
(二十三)貫徹落實鼓勵企業增加研發投入的稅收優惠政策,鼓勵民營企業增加研發投入,提高自主創新能力,掌握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核心技術。幫助民營企業建立工程技術研究中心、技術開發中心,增加技術儲備,搞好技術人才培訓。支持民營企業參與國家重大科技計劃項目和技術攻關,不斷提高企業技術水平和研發能力。
(二十四)加快實施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的鼓勵政策,積極發展技術市場,完善科技成果登記制度,方便民營企業轉讓和購買先進技術。加快分析測試、檢驗檢測、創業孵化、科技評估、科技諮詢等科技服務機構的建設和機制創新,為民營企業的自主創新提供服務平台。積極推動信息服務外包、知識產權、技術轉移和成果轉化等高技術服務領域的市場競爭,支持民營企業開展技術服務活動。
(二十五)鼓勵民營企業加大新產品開發力度,實現產品更新換代。開發新產品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可按規定享受加計扣除優惠政策。鼓勵民營企業實施品牌發展戰略,爭創名牌產品,提高產品質量和服務水平。通過加速固定資產折舊等方式鼓勵民營企業進行技術改造,淘汰落後產能,加快技術升級。
(二十六)鼓勵和引導民營企業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廣泛應用信息技術等高新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大力發展循環經濟、綠色經濟,投資建設節能減排、節水降耗、生物醫藥、信息網路、新能源、新材料、環境保護、資源綜合利用等具有發展潛力的新興產業。
十、鼓勵和引導民營企業積極參與國際競爭
(二十七)鼓勵民營企業“走出去”,積極參與國際競爭。支持民營企業在研發、生產、營銷等方面開展國際化經營,開發戰略資源,建立國際銷售網路。支持民營企業利用自有品牌、自主知識產權和自主營銷,開拓國際市場,加快培育跨國企業和國際知名品牌。支持民營企業之間、民營企業與國有企業之間組成聯合體,發揮各自優勢,共同開展多種形式的境外投資。
(二十八)完善境外投資促進和保障體系。與有關國家建立鼓勵和促進民間資本國際流動的政策磋商機制,開展多種形式的對話交流,發展長期穩定、互惠互利的合作關係。通過簽訂雙邊民間投資合作協定、利用多邊協定體系等,為民營企業“走出去”爭取有利的投資、貿易環境和更多優惠政策。健全和完善境外投資鼓勵政策,在資金支持、金融保險、外匯管理、質檢通關等方面,民營企業與其他企業享受同等待遇。
十一、為民間投資創造良好環境
(二十九)清理和修改不利於民間投資發展的法規政策規定,切實保護民間投資的合法權益,培育和維護平等競爭的投資環境。在制訂涉及民間投資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時,要聽取有關商會和民營企業的意見和建議,充分反映民營企業的合理要求。
(三十)各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安排的政府性資金,包括財政預算內投資、專項建設資金、創業投資引導資金,以及國際金融組織貸款和外國政府貸款等,要明確規則、統一標準,對包括民間投資在內的各類投資主體同等對待。支持民營企業的產品和服務進入政府採購目錄。
(三十一)各類金融機構要在防範風險的基礎上,創新和靈活運用多種金融工具,加大對民間投資的融資支持,加強對民間投資的金融服務。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監管部門要不斷完善民間投資的融資擔保制度,健全創業投資機制,發展股權投資基金,繼續支持民營企業通過股票、債券市場進行融資。
(三十二)全面清理整合涉及民間投資管理的行政審批事項,簡化環節、縮短時限,進一步推動管理內容、標準和程序的公開化、規範化,提高行政服務效率。進一步清理和規範涉企收費,切實減輕民營企業負擔。
十二、加強對民間投資的服務、指導和規範管理
(三十三)統計部門要加強對民間投資的統計工作,準確反映民間投資的進展和分佈情況。投資主管部門、行業管理部門及行業協會要切實做好民間投資的監測和分析工作,及時把握民間投資動態,合理引導民間投資。要加強投資信息平台建設,及時向社會公開發布國家產業政策、發展建設規劃、市場准入標準、國內外行業動態等信息,引導民間投資者正確判斷形勢,減少盲目投資。
(三十四)建立健全民間投資服務體系。充分發揮商會、行業協會等自律性組織的作用,積極培育和發展為民間投資提供法律、政策、諮詢、財務、金融、技術、管理和市場信息等服務的中介組織。
(三十五)在放寬市場准入的同時,切實加強監管。各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要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要求,切實督促民間投資主體履行投資建設手續,嚴格遵守國家產業政策和環保、用地、節能以及質量、安全等規定。要建立完善企業信用體系,指導民營企業建立規範的產權、財務、用工等制度,依法經營。民間投資主體要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和能力,樹立誠信意識和責任意識,積極創造條件滿足市場准入要求,並主動承擔相應的社會責任。
(三十六)營造有利於民間投資健康發展的良好輿論氛圍。大力宣傳黨中央、國務院關於鼓勵、支持和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方針、政策和措施。客觀、公正宣傳報道民間投資在促進經濟發展、調整產業結構、繁榮城鄉市場和擴大社會就業等方面的積極作用。積極宣傳依法經營、誠實守信、認真履行社會責任、積極參與社會公益事業的民營企業家的先進事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