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泰證券
中國證券公司
華泰證券即華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前身為江蘇省證券公司,於1990年12月成立於南京,是中國證監會首批批准的綜合類券商,也是全國最早獲得創新試點資格的券商之一,總部位於南京。
財富管理部
銷售交易部
經紀業務總部
理財服務中心
證券投資部
固定收益部
投資銀行管理總部
資產管理總部
人力資源部
研究所
金融創新部
融資融券部
(華泰證券控股的公司及子公司包括)
·華泰聯合證券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10億元人民幣,華泰證券持有98.19%的股權。
·華泰長城期貨有限公司,註冊資本6億元人民幣,華泰證券持有60%的股權。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註冊資本1.5億元人民幣,華泰證券持有45%的股權。
·華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註冊資本2億元人民幣,華泰證券持有49%的股權。
·華泰紫金投資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5億元人民幣,華泰證券持有100%的股權。
·江蘇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註冊資本91億元人民幣,華泰證券持有7.03%的股權。
·華泰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註冊資本3億港元,華泰證券持有100%的股權。
金浦產業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有7.5%的股權。
2020年2月18日晚間,華泰證券公告,2月17日,公司收到江蘇證監局《關於焦凱任華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規負責人的無異議函》;18日,公司收到江蘇證監局《關於核准陳天翔證券公司經理層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的批複》。自2月17日起焦凱正式履行公司合規總監職責,周易不再代為履行職責;自2月18日起陳天翔正式履行公司執行委員會委員職責。
2020年5月6日,華泰證券(18.170,0.03,0.17%)(601688)5月6日盤后公告,公司全資子公司華泰證券(上海)資產管理有限公司聘任王錦海為總經理。
華泰證券
華泰證券一貫秉承高效、誠信、穩健、創新的核心價值觀,嚴格管理、審慎經營、規範運作,形成證券經紀業務、投資銀行業務、資產管理業務為基本架構的較為完善的業務體系以及研究諮詢、信息技術和風險管理等強有力的業務支持體系。
華泰證券以做最具責任感的理財專家為服務理念,正在成長為市場中一個極具競爭力的綜合金融服務提供商。
華泰證券自成立以來,始終秉承“高效、誠信、穩健、創新”的核心價值觀,以規範科學的經營管理、持續增長的經營業績、人才薈萃的專業團隊、獨具特色的華泰文化形成了自己的品牌優勢,成為國內知名、具有較大規模、較強實力和影響力的全國性證券公司。華泰證券以獲得創新試點券商資格為契機,在控股南方基金公司、合資組建友邦華泰基金公司的基礎上,成功託管收購亞洲證券,控股聯合證券、信泰證券和長城偉業期貨公司,參股江蘇銀行,設立香港子公司,證券控股集團的架構已經基本形成,並為今後進一步發展壯大奠定了堅實的基礎。在此,我謹代表華泰證券全體員工,向長期以來關心和支持華泰證券發展的各級領導、廣大客戶和社會各界朋友表示誠摯的謝意!
展望未來,我們更加充滿信心。中國證券市場已發生根本性轉變,正面臨歷史性的發展機遇。面對新的形勢,華泰證券將繼續堅持規範化、集團化、國際化發展戰略,進一步加快公司做大做強步伐,力爭儘快使公司成為具有核心競爭力的、業務規模和綜合實力進入行業前列的證券控股集團。
雄關漫道真如鐵,而今邁步從頭越!華泰證券將以時不我待的精神狀態、追求卓越的有為氣魄,充分把握市場機遇,真誠與社會各界和廣大客戶長期合作,做最具責任感的理財專家,為共同創造中國證券市場更加美好的明天而不懈努力。
專家在線欄目是華泰證券全力為廣大的投資者打造的在線諮詢服務平台,在這個平台上,交易客戶不僅可以得到專家的投資指點,還可以跟隨專家的推薦對數以千計的股票進行價值發現。
目前這個欄目只對交易用戶開放,如果已經是交易用戶,登錄後接受各項服務。
2020年5月13日,福布斯發布第18期全球企業2000強榜單。華泰證券名列第698位。
2019年6月17日,公司全球存托憑證(HTSC.L)在倫敦證券交易所成功上市交易,成為首家按滬倫通業務機制登陸倫交所的中國公司。自此,公司也成為第一家在上海、香港和倫敦三地上市的中國金融機構。
2015年6月1日華泰證券發行的14億股境外上市外資股(H股)將於在香港聯交所主板掛牌並開始上市交易,H股股票簡稱為“HTSC”,H股股票代碼為“6886”。在H股上市完成後及形式超額配售權前,公司總股本將升至70億股,其中A股股本因國有股減持轉為H股降至54.6億股佔78%,H股為15.4億股佔22%。
2010年2月9日成功發行A股(601688),隨著上市鑼聲的敲響,江蘇第一家市值超千億的上市公司以及第一家上市券商將就此誕生。2009年11月30日,中國證監會發審委正式批准了華泰證券的IPO申請。
2008年7月,在券商最新評級中,被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評定為A類AA級證券公司。
2008年4月,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的批複同意,華泰證券可為長城偉業期貨有限公司提供中間介紹業務(IB)。
2008年1月,經中國證監會批複,核准華泰證券作為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QDII)從事境外證券投資管理業務資格。
2007年12月,出資受讓信泰證券股權,成為其控股股東。
2007年12月,改製為股份有限公司,註冊資本變更為45億元。
2007年7月,在首次券商分類監管評審中,被中國證監會評定為A類A級。
2006年12月,出資認購江蘇銀行股份,成為其第二大股東。
2006年8月,獲准籌建華泰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
2006年7月,出資控股長城偉業期貨公司,成為其第一大股東。
2006年7月,注資控股聯合證券,成為其控股股東。
2005年4月,託管亞洲證券,並順利成為亞洲證券證券類資產的受讓方。
2005年3月,被中國證券業協會批准,獲得創新試點券商資格。
2004年,與美國AIG集團共同發起設立友邦華泰基金管理公司。
2003年,出資控股南方基金管理公司,成為其第一大股東。
2002年4月,經中國證監會批准,註冊資本增至人民幣22億元。
1999年3月,增加註冊資本為85,032萬元,更名為“華泰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同年被核准為綜合類證券公司。
1997年6月,註冊資本增至40,400萬元,同時更名為“江蘇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1994年6月,改製為定向募集股份有限公司,註冊資本增加到20,200萬元,並更名為“江蘇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1990年12月,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設立江蘇省證券公司,註冊資本為人民幣1,000萬元。
2018年8月3日,華泰證券公布定增認購結果。共計發行10.88億股,發行價13.05元/股,認購金額總計142億元。其中,阿里巴巴以35億元認購2.68億股,蘇寧以34億元認購2.6億股。
2020年3月,華泰證券:中國證監會同意公司實施並表監管試點。
2020年4月,華泰證券營業收入超過100億元。華泰證券等5家券商的營業收入同比增幅超過50%。
2020年8月,華泰證券公布,於2020年8月5日回購75.96萬股A股,佔有關發行前現有股份0.0084%,每股回購價介乎人民幣20.97元至21.26元,涉資約人民幣1604.48萬元。
2021年1月20日,華泰證券公告稱,收到證監會《關於華泰證券開展商品期貨做市業務有關意見的復函》,對公司開展商品期貨做市業務無異議。公司將按照有關監管規定和要求開展商品期貨做市業務。
2021年1月29日,華泰證券發行工作結束,本期債券實際發行規模為人民幣90億元,最終票面利率為4.50%。經核查,發行人的關聯方江蘇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參與了本期債券的認購,最終獲配金額為3億元,占本期債券發行規模的3.33%。
2021年3月23日,華泰證券發布2020年年報。數據顯示,2020年度,華泰證券實現營業收入314.45億元,同比增26.47%;歸屬於母公司股東的凈利潤108.22億元,同比增20.23%。
2021年3月23日晚間,華泰證券公布2020年年度報告,華泰資管總資產99.02億元,凈資產82.66億元。2020年實現營業收入24.68億元,同比減少4.86%;實現凈利潤12.26億元,同比減少6.27%。
華泰紫金1號集合資產管理計劃概況
(一)集合計劃名稱
華泰證券
(二)集合計劃類型
限定性集合計劃。
(三)集合計劃投資目標
在力爭本金安全和確保流動性的前提下,實現集合計劃資產的最佳增值潛力。
(四)集合計劃投資理念
以債券為主要投資對象,構建低風險投資組合,遵循穩健投資原則,以研究為導向,在嚴格控制風險的前提下,通過組合投資和量化管理,實現集合計劃資產的最佳增值潛力。
(五)集合計劃投資範圍和資產組合比例
投資範圍包括國內依法公開發行的各類債券、股票、證券投資基金以及中國證監會允許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主要投資於國債、金融債、企業債、可轉換債券、短期融資券、央行票據及逆回購等;投資於申購的新股以及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的資產,不超過本計劃資產凈值的百分之二十。
華泰證券
(六)集合計劃存續期間3年。
(七)開放期
集合計劃成立3個月以後,每1個月開放一次,開放期為每1個月的6、7、8三天(遇節假日順延)。
(八)集合計劃目標規模
華泰證券
(九)集合計劃單位面值和參與價格
本集合計劃單位份額的面值為人民幣1元。
推廣期內集合計劃的單位份額參與價格為人民幣1.00元;在開放日,集合計劃的單位份額參與價格為當日集合計劃單位凈值。
(十)單個委託人最低參與金額5萬元人民幣。
(十一)集合計劃的特點
1、設置特別分配條款,風險管理人先擔。
本條款只適用於在推廣期內參與本集合計劃的至補償時尚未退出的計劃份額,但管理人持有的除外。
在集合計劃滿每一年的最後一個交易日,如果委託人在推廣期參與的份額的累計單位凈值低於1.0225元,管理人有義務僅用自有資金出資所擁有的部分或全部集合計劃份額的資產,通過金額補償的方式補償委託人,直到委託人份額的累計單位凈值達到1.0225元或華泰證券持有計劃份額的資產補償完畢為止;
在集合計劃滿第一年的最後一個交易日,如果委託人在推廣期參與的份額的累計單位凈值高於1.05元,華泰證券有權提取這部分計劃份額資產超過1.05元以上的增值部分的20%,作為報酬。
2、自集合計劃成立之日起三個月以後,每個月開放一次,滿足委託人對資金流動性的需求。
3、不設參與費。
(十二)集合計劃管理人的重要承諾
本集合計劃管理人華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在本集合計劃推廣期內將根據計劃參與總份額,足額認購3%的計劃份額,在集合計劃存續期內不退出,並承擔相應義務和享有約定的權利。
(十三)集合計劃推廣對象及推廣機構
1、推廣對象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個人投資者和機構投資者,且已經是華泰證券及招商銀行的客戶。
2、推廣機構
華泰證券、招商銀行和平安銀行。
(十四)推廣期
自中國證監會對本集合計劃說明書出具無異議書面意見之日起不超過60日,具體推廣時間以本集合計劃的推廣方案為準。
(十五)推廣方式
主要通過集合計劃管理人的營業網點和其他推廣機構網點直接向客戶宣傳,配合集合計劃管理人與其它推廣機構的網站宣傳等私募推介方式,使客戶詳盡了解集合資產管理計劃的特性、風險等情況及客戶的權利、義務,但不得通過廣播、電視、報刊及其他公共媒體推廣集合資產管理計劃。
華泰紫金2號集合資產管理計劃概況
(一)集合計劃名稱
華泰證券
華泰紫金2號集合資產管理計劃
(二)集合計劃類型
非限定性集合計劃
(三)集合計劃投資目標
華泰證券
(四)集合計劃投資理念
本集合計劃遵循價值投資和積極投資的投資理念,以研究為導向,在有效控制風險的前提下,通過組合投資和量化管理,實現集合計劃資產的最佳增值潛力。
(五)集合計劃投資範圍和資產組合比例
投資範圍為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國內依法公開發行的各類證券投資基金、新股以及中國證監會允許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主要投資範圍為:
1、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和封閉式證券投資基金;
2、現金類資產,包括銀行存款、銀行票據、貨幣市場基金和債券逆回購等;
3、申購的新股。
投資組合比例:
1、非貨幣市場證券投資基金占集合計劃資產凈值的投資比例為:不超過95%;
2、現金類資產占集合計劃資產凈值的投資比例為:不低於5%。
(六)集合計劃存續期5年
(七)開放期
集合計劃成立后1個月為封閉期,封閉期結束后的存續期為開放期。本集合計劃在開放期的任何一個工作日接受委託人的參與或退出申請。
(八)集合計劃目標規模(總份額)
華泰證券
本集合計劃存續期最高募集規模為30億份(含管理人參與份額)。
當分紅日集合計劃規模已達到最高規模時,因紅利再投資而增加的集合計劃份額不受最高規模限制。
(九)集合計劃單位面值和參與價格
本集合計劃單位份額的面值為人民幣1元。
推廣期內集合計劃的單位份額參與價格為人民幣1.00元;在開放日,集合計劃的單位份額參與價格為當日集合計劃單位凈值。
(十)單個委託人最低參與金額
單個委託人首次參與最低金額為10萬元人民幣。
(十一)集合計劃的特點
1、風險共擔,收益共享
本集合計劃設有管理人特別參與條款,集合計劃管理人以自有資金參與本集合計劃,並承諾在本集合計劃存續期內不提前退出。集合計劃管理人將與委託人按照持有本集合計劃份額的比例共享收益和共擔風險。
2、流動性強
本集合計劃在成立1個月後的每個工作日開放,滿足委託人對資金流動性的需求。
3、不設參與費
(十二)集合計劃管理人的重要承諾
在本集合計劃推廣期末,本集合計劃管理人華泰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將根據計劃參與總份額,足額認購5%的份額,但最多不超過1億元人民幣。本集合計劃管理人將與委託人按照持有本計劃份額的比例共擔風險和共享收益。
華泰證券
1、推廣對象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個人投資者和機構投資者,且該投資者已經是推廣機構的客戶。
2、推廣機構
華泰證券、招商銀行、興業銀行、平安銀行和興業證券等。
本集合計劃管理人可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選擇其他符合要求的推廣機構代理銷售本集合計劃,並及時在各推廣機構通告並報註冊地和推廣場所所在地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備案。
(十四)推廣時間
自中國證監會對本集合計劃說明書出具批准文件之日起不超過60個工作日,具體推廣時間以本集合計劃推廣公告為準。
(十五)推廣方式
華泰證券
主要通過本集合計劃管理人的營業網點和其他推廣機構網點直接向客戶宣傳,配合本集合計劃管理人與其他推廣機構的網站宣傳等私募推介方式,使客戶詳盡了解本集合資產管理計劃的特性、風險等情況及客戶的權利、義務,但不得通過廣播、電視、報刊及其他公共媒體推廣本集合資產管理計劃。
華泰紫金3號集合資產管理計劃概況
(一)集合計劃名稱
華泰紫金3號集合資產管理計劃
(二)集合計劃類型
非限定性集合計劃
(三)集合計劃投資目標
本集合計劃投資目標是:為委託人謀求風險可控下的長期穩定回報。管理人將以自身積累的投資管理經驗為基礎,依託公司研究所的專業研究力量和同行優秀研究成果,把握各類證券資產相對價值變化的動態調整機會,有效控制投資風險,在資產保值的基礎上,為委託人謀求資產的進一步增值。
華泰證券
以保本策略為內核的資產配置策略和嚴格而又細緻的證券選擇策略是獲得穩定回報的主要保障,而收益管理是保有回報的重要手段。因此,本集合計劃將運用資產配置、精選證券和收益管理三個層次的投資策略,實現集合計劃的投資目標。
1、資產配置策略
本集合計劃以資產的穩健增值為首要目標,在對大類資產的配置過程中,將致力於實現資產的安全性與增值性之間的平衡。為達到平衡目的,本集合計劃引入了保本策略思想。
目前國內還缺少足夠多有效的避險工具和對沖機制,因此固定比例投資組合保險策略(CPPI)和時間不變性投資組合保險策略(TIPP)是應用最普遍的保本策略。
本集合計劃通過導入有條件約束的限定量的風險敞口,對保本策略做了一定修正。風險敞口的意義所在,當市場機會出現時,管理人有機會為委託人果斷把握機會創造一定的條件。
2、精選證券策略
本集合計劃採取GARP策略(Growthatreasonableprice),遵循“優選行業、精選個股”的選股思路,利用基本面分析在景氣行業中優選出價值低估的企業,在精選企業的同時注重分析把握其未來成長潛力,進一步構建投資組合。
(1)優選行業
行業分析可為本集合計劃提供詳盡的行業投資背景,優選出價值低估的景氣行業,從而確定行業投資範圍和重點。
第一步尋找處於景氣周期的行業
長期來看,金融資本的增值來源於產業資本的發展,而股權分置改革的完成帶來的制度變遷又進一步密切了金融資本與產業資本的聯繫。主要的投資主題在於三個方面:中國經濟的進一步增長對產業結構調整提出的需求,為中游製造業的發展以及競爭性行業的併購重組提供了充足的機會;人民幣升值周期中,中國非貿易品價格必然看漲,升值將凸現資產重估機會;人口紅利背景下居民收入的快速提高將促進消費升級,品牌消費和服務行業的增長將會提升相關上市公司價值。
第二步定量分析,優選景氣行業
華泰證券
①預期未來兩年行業年增長率顯著高於GDP增長率;
②預期未來兩年行業年增長率位於各行業的前列;
③預期未來兩年處於行業周期的上升階段;
④行業具有較高的技術或資本壁壘,國內外的市場規模很大。
(2)精選個股
本集合計劃對個股的選擇將延續“立足價值,兼顧成長”的篩選思路,深入研究優選出的行業,選擇那些絕對估值水平偏低、相對估值突出的上市公司,同時細緻分析考察其未來的成長性,構建核心股票池。精選個股的具體步驟如下:
第一步:通過公司基本面分析剔除問題個股
對優選行業中的所有個股進行初步的基本面分析,首先剔除證監會公布的ST股,考察剩餘股票的資產負債以及現金流情況,剔除其中資產質量較差、存在財務隱患的個股,形成備選股票池。
第二步:好中選優——利用多種估值手段選取低估品種
在行業研究人員選取的重點研究公司當中,利用多種估值手段(PE、PB、EV/EBITDA、REP、DDM、FCF等)選擇出與市場以及與同行業平均水平相比估值偏低的上市公司。
第三步:優中選強——遴選價值低估的成長性個股
對於優選出的價值低股的上市公司,由專業的研究人員和投資人員共同建立專門的盈利預測模型,分析把握其未來的成長性,精選出未來兩到三年內凈利潤複合增長率高、增長趨勢明顯、發展前景不確定性較小的企業構建核心股票池。
3、收益管理策略
本集合計劃將運用數量化的風險管理技術(如方差、夏普指數、VAR等)對收益風險進行管理,有效的控制下跌風險和鎖定已實現的利潤,將相對收益轉化為實現收益,實現集合計劃凈值的增長。
對於資產配置,收益管理策略主要是根據定量定性分析,在市場趨勢發生變化時,及時調整大類資產配置,及時降低風險類資產比重;對於股票投資,主要是策略性地持有股票,根據市場趨勢和個股的市場表現,通過對股票價格與價值相對波動和偏離程度的分析來掌握買賣時機,在股價的波動中適時實現收益或控制損失。
(五)集合計劃投資範圍和資產組合比例
華泰證券
以景氣度持續增長或處於景氣拐點,以及具有估值優勢的上市公司作為本計劃的主要投資對象。具體策略是參考國際成熟市場和新興市場的經驗,通過對行業景氣度的判斷和定量的預測數據分析來尋找核心資產進行配置。
投資組合比例:
1、股權類資產的投資比例為0%-80%。股權類資產包括股票、偏股型證券投資基金、權證等;其中權證投資遵循下述比例限制:①集合計劃在任何交易日買入權證的總金額,不得超過上一交易日集合計劃資產凈值的0.5%;②本集合計劃持有的全部權證,其市值不得超過集合計劃資產凈值的3%;③本集合計劃與本集合計劃管理人管理的其他集合計劃持有的同一權證,不得超過該權證的10%。
2、固定收益類資產和現金類資產的投資比例為20%-100%,其中現金類資產的投資比例不低於5%。固定收益類資產包括國債、企業債、可轉債、資產支持證券等;現金類資產包括現金、銀行存款、銀行票據、貨幣市場基金和債券逆回購等。
(六)集合計劃存續期
自集合計劃成立之日起五年。
(七)開放期
集合計劃成立后的3個月為封閉期,封閉期結束后的存續期為開放期。本集合計劃在開放期的任何一個工作日都接受委託人的參與或退出申請。
(八)集合計劃目標規模(總份額)
本集合計劃推廣期最高募集規模為35億份(不含參與資金利息轉增份額)。當集合計劃接近最高規模時,管理人有權根據“時間優先”的原則對委託人的參與申請進行確認,參與時間以註冊登記系統的確認結果為準;當計劃達到目標規模后,管理人有權暫停接受委託人的參與申請。
本集合計劃存續期最高募集規模為35億份。在存續期內,當計劃達到最高規模后,管理人有權暫停接受委託人的參與申請。
當分紅日集合計劃規模已達到最高規模時,因紅利再投資而增加的集合計劃份額不受最高規模限制。
(九)集合計劃單位面值和參與價格
本集合計劃單位份額的面值為人民幣1.00元。
推廣期內集合計劃的單位份額參與價格為人民幣1.00元;在開放日,集合計劃的單位份額參與價格為當日集合計劃單位凈值。
(十)單個委託人最低參與金額
華泰證券
(十一)集合計劃的特點
1、以保本策略追求絕對收益
本集合計劃將以絕對正收益為目標,努力把握新股及可轉債申購、定向募集參與、可轉債套利等較低風險產品的投資和套利;在正確判斷市場走勢與運用保本策略的前提下,適當投資於具有較高安全邊際的股票,謀求適度風險下的較高收益。並且,本集合計劃以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稅前)的兩倍為比較基準,而不以同期股票指數的漲跌作為投資業績的判斷標準,穩紮穩打,追求年年正回報。2、以景氣周期和估值比較作為投資依據
本集合計劃對股權類資產的投資依據為行業的景氣周期判斷和估值比較。具體策略是參考國際成熟市場和新興市場的經驗,通過投研人員對行業景氣度的判斷和定量的預測數據分析來尋找核心資產進行配置。
3、以持續現金分紅鎖定投資收益
本集合計劃在為投資者謀求穩健收益的同時,通過持續的現金分紅,鎖定持有人的投資回報。在每個會計年度,分紅次數最多可達12次,分紅金額最少不低於集合計劃可分配收益的50%。
4、以天天開放方便投資者進出
本集合計劃成立后的3個月為封閉期,封閉期結束后的存續期為開放期。在開放期的任何一個工作日,投資者都可辦理本集合計劃的參與、退出等業務。
(十二)集合計劃推廣對象及推廣機構
華泰證券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個人投資者和機構投資者,且該投資者已經是推廣機構的客戶。
2、推廣機構
華泰證券、招商銀行、興業銀行、平安銀行、興業證券和聯合證券等。
(十三)推廣時間
自中國證監會對本集合計劃說明書出具批准文件之日起不超過60個工作日,具體推廣時間以本集合計劃推廣公告為準。
(十四)推廣方式
華泰天天盈、華泰天天發、華泰定存寶等創新型現金管理相繼推出。
經查,華泰證券、海通證券、廣發證券、方正證券對外部接入的恆生HOMS系統、銘創系統、同花順系統等第三方交易終端軟體未進行軟體認證許可,未對外部系統接入實施有效管理,對相關客戶身份情況缺乏了解;未採集客戶交易終端信息,未能確保客戶交易終端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一致性、可讀性,未採取可靠措施採集、記錄與客戶身份識別有關的信息,未實施有效的了解客戶身份的回訪、檢查等程序。
尤其是華泰證券、海通證券、廣發證券在2015年7月12日證監會發布《關於清理整頓違法從事證券業務活動的意見》之後,仍然頂風作案,並未採取有效措施嚴格審查客戶身份的真實性,未切實防範客戶借用證券交易通道違規從事交易活動,新增下掛子賬戶。
對華泰證券被沒收違法所得1823.53萬元,並處以5470.58萬元罰款;對公司經紀業務總部總經理胡智及信息技術部副總陳棟分別處以10萬元罰款。
2020年2月,華泰證券因未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未按規定報送可疑交易報告、與身份不明的客戶進行交易,被央行合計罰款1010萬元。
截至2020年1月31日,華泰證券共計捐款達1300萬元,為抗擊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2020年1月26日,華泰證券宣布與愛德基金會合作設立“益心華泰公共衛生專項基金”,第一期捐贈1000萬元。“益心華泰公共衛生專項基金”將根據湖北等地疫情防控的實際需要,採購、運輸抗擊疫情急需的醫療物資,提供專業有效的應急服務,並為在抗擊疫情一線奮戰的醫護人員、志願者等群體提供必要的支持。
《華泰》雜誌
2019年12月12日,《匯桔網·2019胡潤品牌榜》發布,華泰證券以105億元品牌價值排名第115,上榜2019金融品牌價值全國排名第26。
2020年1月3日,上榜2019年上市公司市值500強,排名第65。
2020年5月13日,福布斯發布第18期全球企業2000強榜單。華泰證券名列第698位。
2020年12月,位列2020中國上市公司500強第111名。
2021年,2021福布斯全球企業2000強榜發布,華泰證券排名第618位。
2021年1月21日,榮登《2020胡潤品牌榜》——尋找最具價值中國品牌榜單,排名第122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