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取證據是指司法機關對存留於有關單位或公民手中的能夠證明案件真實情況的物證、書證,依法收取的一種訴訟活動^收集證據的一種方法。司法機關在訴訟活動中,可以主動調取證據,也可以在法庭審理過程中根據當事人和辯護人的申請,由法庭決定調取新的物證、書證。
目錄